目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宣汉县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宣汉县医疗保障局职能简介
1.组织起草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本县医疗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组织拟订并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制度(实施医疗保障基金审批管理),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监督强化全县医疗保障基金运行管理。
3.组织拟订并实施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并完善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动态调整机制;负责全县离休干部等特殊人群医疗保障;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4.按照全省、全市医疗保障目录,对城乡统一的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组织拟订全县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并组织实施。
5.组织拟订医疗服务项目、医药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疗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6.负责国家和省、市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政策的监督实施工作。
7.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拟订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医疗保障定点机构管理;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疗保障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8.负责全县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组织拟订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等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监督管理全县医保经办服务工作,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9.负责规划实施全县医疗保障信息化系统建设,组织开展医疗保障大数据管理和应用。
10.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便民化服务等工作。
11.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宣汉县医疗保障局2025年重点工作
1.重点抓好医保发展可持续。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严格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深入推进医保基金精细化管理,为人民群众提供稳定预期和充分保障。持续深化医保、医疗、医药“三医联动”,实现共享共治、协同发展。
2.完善多层次医保制度体系。持续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大额医补)门特疾病慢性(重症)疾病医疗救助的多层次全民医疗保障体系建设,优化基本医保三重保障制度。鼓励发展商业健康保险(达惠宝),形成与基本医保互补的保障格局,满足人民群众更高层次的健康保障需求。
3.持续深化重点领域改革。深入推进DRG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实现各大定点医疗机构“同病同治同价”,减少过度诊疗和不合理支出,提升群众就医满意度。积极落实国家、省、市药械集中带量采购政策,持续压缩流通环节虚高价格水分,实现“贵族药”开出“平民价”。
4.保持基金监管高压态势。强化与公安、卫健、市管、纪委等部门沟通协作,落实“一案多查”“一案多处”制度,充分发挥驻院监督员作用,重点查处重复报销、虚假住院、医保卡套现等违法行为。大力开展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加大典型案件曝光力度,营造不敢骗、不能骗、不想骗的社会氛围。
5.不断提升医保便民服务。持续提升基层医保服务能力,加强医保经办机构、村卫生室(站)人员队伍建设,推动医保服务向基层延伸、向农村全面覆盖。全面推进医保领域“高效办成一件事”,以暖心服务利企便民。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宣汉县医疗保障局下属无二级预算单位,按照县编制委员会核定编制数33个(行政编制9个,参公编制24个),现有在职人员31个。
第二部分 宣汉县医疗保障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详见附件: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宣汉县医疗保障局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宣汉县医疗保障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宣汉县医疗保障局2025年收支预算总数620.76万元,比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42.91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收支预算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宣汉县医疗保障局2025年收入预算620.7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20.76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宣汉县医疗保障局2025年支出预算620.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8.75万元,占80.35%;项目支出122.01万元,占19.65%。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宣汉县医疗保障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620.76万元,比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减少42.91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收支预算减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20.76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8.5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24.6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7.51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宣汉县医疗保障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20.76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减少42.91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收支预算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8.57万元,占9.44%;卫生健康支出524.68万元,占84.52%;住房保障支出37.51万元,占6.0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5年预算数为8.5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经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 年预算数为50.01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17.5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5年预算数为1.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公务人员及参照公务人员缴纳的公务员医疗保险。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0.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缴纳的其他医疗保险支出等。
卫生健康(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382.5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卫生健康(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5年预算数为80.01万元,主要用于:医保基金监管及外伤调查等支出。
卫生健康(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医疗保障经办事务(项)2025年预算数为42万元,主要用于:医保参保登记、征缴计划下达及医疗服务价格、药械集中采购等支出。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37.51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宣汉县医疗保障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98.7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29.2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福利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公用经费69.4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宣汉县医疗保障局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5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与2024年预算下降50%,主要原因是全县全面推行“公务餐”改革,公务接待用餐费支出减少。
2025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
2025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宣汉县医疗保障局2025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宣汉县医疗保障局2025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5年,宣汉县医疗保障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69.47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宣汉县医疗保障局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宣汉县医疗保障局共有车辆0辆。
2025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5年宣汉县医疗保障局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4个,涉及预算122.01万元。其中:特定目标类项目4个,涉及预算122.01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社会保障(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社会保障(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对医保基金监管及外伤调查等业务开展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医疗保障经办事务(项):指对医保参保登记、征缴计划下达及医疗服务价格、药械集中采购等业务经办支出。
卫生健康(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项)指与医疗保障管理事务相关但不属于其他明确分类的支出。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为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 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