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部门预算
来源:宣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发布日期:2025-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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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宣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宣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职能简介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的主要职能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县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加强党对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法规政策,拟定退役军人地方性政策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负责干部管理权限范围内的军队转业干部的移交安置工作,负责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3.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承担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扶持工作。

4.组织、指导拥军优属工作,承担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军属和伤病残退役军人的优待、抚恤等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民抗战老兵等人员的优待政策。

5.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和烈士纪念设施的建设管理、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全县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总结表扬和宣传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事迹。

(二)宣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重点工作

2025年,宣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将始终围绕县委“百强晋位、冲刺千亿”目标,大力开展“七个年”行动,聚焦主责、带着责任、带着感情,紧紧围绕“五个好”(即:切实把退役军人接收安置好、服务保障好、教育管理好、作用发挥好、权益维护好)不断提升退役军人的获得感幸福感荣誉感,推动宣汉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及双拥工作在“百强晋位、冲刺千亿”新征程上实现新跨越。

一是凝聚军地工作合力,把退役军人接收安置好。①严格按照《退役军人安置条例》落实2025年度退役军人安置计划,抓好岗位归集,优化安置流程,按时高质量完成年度安置任务。②贯彻落实《关于军队无军籍职工移交政府安置政策制度改革的意见》,做好退休文职人员接收和服务管理工作。③深化用好“三年移交”工作成果及经验,常态化做好退休军人和伤病残军人移交。

二是创新方法手段,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好。①加强军休人员服务管理,落实好军休人员“两个待遇”,组织军休红色宣传、志愿服务、义捐等活动,用好网络“军休所”。②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和标准落实好各项抚恤优待政策。常态开展光荣牌悬挂、立功受奖报喜、新兵入伍欢送、退伍老兵返乡欢迎,不断强化精神激励。③持续开展“情暖老兵”公益行动,做好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工作,管好用好困难退役军人关爱帮扶专项基金,做好常态化走访帮扶工作。④开展好元旦、春节、八一等主要节日走访慰问活动,全覆盖开展退役军人及优抚对象普遍走访、重点慰问、困难帮扶。

三是思想政治引领,把退役军人教育管理好。①加强先进典型推荐选树,引导退役军人自觉以“最美退役军人”“最美拥军人物”“就业创业之星”等先进典型为榜样奋勇争先。②开展“老兵永远跟党走”等主题宣传活动,做好清明节、国家安全教育日、“七一”“八一”“烈士纪念日”、新兵入伍月、老兵光荣返乡月等重要时间节点的专题宣传。③强化“兵支书”、退役军人志愿者、红色宣讲员三支队伍建设,持续开展老兵宣讲活动和志愿服务主题活动,进一步擦亮“巴山红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品牌。④深入开展“老兵永远跟党走”系列教育实践活动,依托系统红色资源广泛开展爱国主义教育。

四是全力促进就业创业,把退役军人作用发挥好。①建立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工作机制,加强退役军人适应性培训和技能培训,加大帮扶援助,提升退役士兵就业率。②持续打造“戎耀归蜀”专属品牌,推进精准招聘工作。联动“万达开”地区和其他有关部门,开展综合招聘、专场招聘、职场面对面招聘以及线上线下招聘。③成立宣汉县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促进会,推进军创企业产业联盟,争创军创企业品牌。梳理就业创业政策清单,开展下基层进企业“三送”活动。④开展宣汉县退役军人领域助力乡村振兴活动,鼓励退役军人到乡村重点产业创业就业,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五是防范化解矛盾风险,把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好。①加大《退役军人安置条例》《烈士褒扬条例》《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宣传普及。持续加强与政法、网信、公安、信访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建立完善军地互涉信访协调联处机制,合力推动问题解决。②学习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浦江经验”,坚持“四下基层”,推动干部职工深入一线研究解决问题,切实将矛盾化解在基层,风险消除在萌芽,人员稳控在当地。③组织全县退役军人,按企业军转干部、自谋职业转业士官、下岗失业志愿兵、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复员士官、城镇义务兵、安置未上岗人员7类群体,分批次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活动。④持续开展好“退役军人最期盼的10件事”活动,为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解民忧、暖民心。

六是聚力浓厚尊崇尊重氛围,切实提升退役军人服务工作能力。①常态化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央军委 国务院新修订的《退役军人安置条例》《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烈士褒扬条例》。②完成新华、清溪红色服务站申报及建设。③提升军休所、光荣院服务保障能力。④加强县烈士陵园、毛坝、杨柳关烈士管护点的日常管理维护,全力推进产权证办理。⑤有序组织清明祭扫、“9•30”公祭活动。⑥积极推动双拥共建,深入开展“情系边海防官兵”走访慰问活动,切实解决部队官兵“三后”问题,新命名优抚医院,强化国防教育。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宣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3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主要包括:

序号

预算单位名称

1

宣汉县光荣院

2

宣汉县军队离退休干部管理所

3

宣汉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宣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详见附件: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宣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宣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94.92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33.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0.5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0.6万元。我局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794.92万元,比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59.25万元,主要原因是2025年结转上年度169.34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宣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收入预算794.92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69.34万元,占21.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25.58万元,占78.7%。

(二)支出预算情况

宣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支出预算794.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1.85万元,占66.91%;项目支出263.07万元,占33.09%。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宣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794.92万元,比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59.25万元,主要原因是2025年结转上年度169.34万元。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94.92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33.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0.5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0.6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宣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94.92万元,比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59.25万元,主要原因是2025年结转上年度169.34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33.8万元,占92.31%;卫生健康支出20.52万元,占2.58%;住房保障支出40.6万元,占5.1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5年预算4.1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退休职工生活补助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5年预算11.7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退休职工生活补助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54.14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光荣院(项)2025年预算数为8.4万元,主要用于:光荣院临聘人员工资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69.34万元,主要用于优抚对象2025年7-12月补助调标补发。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254.6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职工基本工资支出及单位基本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231.3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工资支出及单位基本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5.89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为单位职工缴纳医保。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13.15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为单位职工缴纳医保。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补充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0.6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为行政单位职工缴纳补充医疗。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0.87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为事业单位职工缴纳补充医疗。

12.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40.6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宣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31.8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75.9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福利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公用经费50.8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宣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1.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与2024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严格落实上级“过紧日子”要求,减少公务接待支出。

 2025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4年预算持平。单位现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2辆,2025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单位日常工作开展。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宣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宣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5年,宣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32.82万元,与2024年预算持平。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宣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宣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共有车辆2辆,其中:轿车2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5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5年宣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6个,涉及预算93.73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1个,涉及预算8.4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5个,涉及预算85.33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 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2部门预算公开报表(2025年).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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