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概况
一、职能简介
二、2025年重点工作
第二部分2025年单位预算表
一、单位收支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三、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宣汉县发展和改革局概况
一、职能简介
1.负责拟订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能源发展和改革的规范性文件,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2.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宏观经济形势,提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经济结构优化、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和政策建议。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
3.负责监测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研究宏观调控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搞好总量平衡,综合协调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开发区的指导、协调和宏观管理。
4.负责汇总分析全县财政、金融等方面情况,参与制订财政、金融、土地政策,综合分析政策执行效果,负责全县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提出多渠道融资的政策建议,综合协调财政、金融、价格和产业政策等经济杠杆,保证全县国民经济计划和发展规划的实施。
5.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县经济体制改革,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
6.贯彻实施国家、省和市价格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执行价格改革调整规划,拟订年度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及价格调控措施并组织实施,管理国家、省、市、县列名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配合有关部门监管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承担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负责全县价格成本调查监审、价格监测、价格认证等工作,指导监督涉案财物价格认定工作。
7.负责全县投资宏观管理和协调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安排县级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或转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企业技术改造项目除外)和资源开发利用、外资、境外投资项目。引导民间投资方向,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指导和协调国外贷款项目实施。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8.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全县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衔接农村专项规划和政策。拟订重大产业发展规划,引导全县重大生产力合理布局,协调推进全县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重大产业基地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业、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指导全县自主创新体系建设发展。
9.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组织拟订区域协调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研究提出贯彻落实城镇化发展战略和统筹城乡发展的重大政策,负责地区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
10.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研究分析县内外市场和对外贸易运行情况,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粮食等重要物资和商品的县级储备工作,提出重要商品市场、生产要素市场的总体布局和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全县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
11.负责全县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全县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及人口政策;参与拟订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健康、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政策中的重大问题。
12.推进可持续发展,负责全县节能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实施全县发展循环经济、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
13.研究提出全县能源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拟订全县能源发展规划,重点推进新能源产业规划与发展,统筹规划、综合平衡能源建设和重大项目布局,协调能源发展和项目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申报安排相关项目资金;编制新能源开发利用规划,组织、指导新能源的科研、实验、推广和应用,负责新能源的开发利用、行业管理、业务指导和部门间的协调。
14.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革命老区、贫困地区、民族地区经济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加快革命老区、贫困地区、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重大政策,协调推进重大项目建设,促进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协调发展。
15.指导、协调并综合管理全县招标投标工作,对国家、省、市、县重大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检查。
16.负责组织协调处理全县铁路、机场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征地拆迁、建设过程中涉及的重大问题,协同做好全县铁路、机场建设规划及年度计划编制的相关工作。
17.负责组织编制全县国民经济动员与装备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装备动员和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与装备动员有关工作。
18.负责棉花、食糖、石油、天然气等重要物资储备。拟订县级粮食等重要物资储备的规划和总量计划,负责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按照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实施。拟订全县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拟订县级储备粮食管理办法,提出储备粮食的规模、总体布局及收储、轮换、销售和动用建议并负责组织实施;承担粮食市场预警监测、粮食应急网点布局和粮食应急供应组织管理工作;落实国家粮食收购政策,负责政策性粮食收购工作;负责军粮供应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社会粮食供需平衡调查;组织协调县内粮食余缺调剂和与县外的粮食产销协作;负责社会粮食流通统计和粮油工业统计工作。
19.负责全县粮食仓储单位和粮食收购企业的备案管理;负责国有粮食仓储设施报废、占用、拆迁、置换的监督管理;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规、国家粮食质量标准,拟定粮食质量监管体系建设规划;执行储粮技术规范,指导粮食行业科学储粮技术的推广应用;指导粮食行业科技进步、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新技术推广应用;指导农户科学储粮专项建设工作;负责粮食仓储设施统计工作。
20.负责粮食流通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对地方储备、政策性粮食购销活动、库存数量、质量、技术规范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对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购销活动、库存粮食数量质量、仓储设施设备和执行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处工作。负责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工作。
21.拟订全县粮食流通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拟定全县粮食收储、加工设施和物流体系、市场体系、军供网点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配合做好中央、省、市级投资粮食流通设施项目的推荐、管理及基础设施投资统计工作;提出粮食流通设施县级投资项目的布局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发展优质、专用粮食订单生产,培育发展粮食流通龙头企业,推行行业名牌产品创建工作,推进放心粮油工程;指导农村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建设。
22.对县属国有粮食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承办国家、省、市拨付和县级预算的粮食政策性补贴资金和专项资金的事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粮食风险基金、政策性粮食财务挂账、政策性粮食补贴资金;负责粮食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指导国有及国有控股粮食企业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做好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和发展相关工作。
23.承担县实施西部大开发领导小组、县重点项目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24.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25.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5年重点工作
2025年,我局将继续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的战略部署,一心一意抓发展,凝心聚力促跨越,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全力抓好各项工作落实,持续巩固提升全国“百强县”成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宣汉贡献发改力量。
(一)聚焦经济分析研判,展现参谋辅政新作为。科学制定年度目标,强化经济运行监测,定期开展县域经济运行分析,切实对标补短,加快推进全县经济持续向好发展。
(二)聚焦重点项目建设,拉动有效投资新高点。抓早项目谋划。精准把握国家投资政策和方向,加大对业主及行业主管部门的指导服务力度,不断优化项目清单,充实重点项目储备库。抓实项目争取。全面把握万亿特别国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中省预算内投资等机遇,加大向上争取力度,争取更多项目纳入国家、省市盘子,争取更多政策红利落地宣汉。抓严项目调度。严格考核通报机制,重点抓好亿元以上项目和省、市重点项目的建设推进,加大调度频率和监管力度。
(三)聚焦重大平台支撑,构建对外开放新格局。统筹推进成渝双城经济圈建设,万达开川渝统筹发展以及城宣万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等相关工作。
(四)聚焦“双碳”战略机遇,迈出绿色发展新步伐。健全完善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机制,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夯实减碳基础。深入实践“两山”论,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创新,大力推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推动绿色发展。
(五)聚焦改革创新联动,催生经济发展新动力。全面推进深化改革战略,坚决推动改革向更深层次挺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增强市场主体信心;全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大招投标领域整治,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促进城乡融合发展。
(六)聚焦保障改善民生,展现民生福祉新气象。聚焦民生实事,狠抓基础设施配套,提升公共服务能力;抓实粮油储备监管、监测,全力确保粮食安全;扎实做好能源工作,不断满足经济社会正常需要;加大行业领域安全监管,确保天然气长输管道及粮食安全;加大价格管理力度,扎实做好保供稳价工作。
第二部分 宣汉县发展和改革局2025年单位预算表
一、单位收支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三、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详见附件:单位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宣汉县发展和改革局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宣汉县发展和改革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宣汉县发展和改革局2025年收支预算总数890.69万元,比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920.41万元减少29.72万元,主要原因是2025年项目预算削减30%,支出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宣汉县发展和改革局2025年收入预算890.69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204066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宣汉县发展和改革局2025年支出预算890.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65.08万元,占85.9%;项目支出125.61万元,占14.1%。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宣汉县发展和改革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890.69万元,比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920.41万元减少29.72万元,主要原因是2025年项目预算削减30%,支出减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90.69万元、
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0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76.6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8.6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8.9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6.36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宣汉县发展和改革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90.69万元,比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920.41万元减少29.72万元,主要原因是2025年项目预算削减30%,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76.69万元,占75.9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8.69万元,占14.45%;卫生健康支出28.95万元,占3.25%;住房保障支出56.36万元,占6.3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324.02万元,主要用于:发展与改革事务中行政人员工资及福利支出以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战略规划与实施(项):2025年预算数为80.11万元,主要用于:2025年战略规划与实施等方面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经济体制改革研究(项):2025年预算数为21万元,主要用于: 经济体制改革研究方面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物价管理(项):2025年预算数为24.5万元,主要用于: 物价管理方面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227.06万元,主要用于:发展与改革事务中事业运行方面的支出(包括事业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支出)。
社会保障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5年预算数为53.5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退休人员基础绩效奖支出。
社会保障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75.1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13.3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基本医疗补助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13.0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基本医疗补助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5年预算数为1.3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补充医疗补助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21万元,主要用于: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56.36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宣汉县发展和改革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65.0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85.4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福利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公用经费79.6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宣汉县发展和改革局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
(一)无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与2024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在节约开支,减少接待支出。
2025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
2025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5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宣汉县发展和改革局单位2025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宣汉县发展和改革局单位2025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5年,宣汉县发展和改革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79.61,与2024年预算增长14.2%,主要原因是公用支出标准提高,工作任务重,公用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宣汉县发展和改革局单位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宣汉县发展和改革局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轿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无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2025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5年宣汉县发展和改革局单位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0个,涉及预算890.69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12个,涉及金额685.48万元;运转类项目5个,涉及金额79.61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3个,涉及预算125.61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行政运行(项):主要反映发展与改革事务中行政人员工资及福利支出以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战略规划与实施(项):主要反映战略规划与实施等方面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经济体制改革研究(项):主要反映 经济体制改革研究方面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物价管理(项):主要反映物价管理方面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事业运行(项):主要反映发展与改革事务中事业运行方面的支出(包括事业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支出)。
社会保障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主要反映行政退休人员基础绩效奖支出。
社会保障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主要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主要反映行政人员基本医疗补助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主要反映事业人员基本医疗补助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主要反映公务补充医疗补助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主要反映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 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