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汉县新华镇人民政府2025年部门预算
来源:新华镇
发布日期:2025-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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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宣汉县新华镇人民政府职能简介

1.制定和组织我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我镇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我镇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我镇本级财政收入,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我镇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宣汉县新华镇人民政府2025年重点工作

1.聚焦引擎培育,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做强做大经济支柱聚焦主导产业,盘活用好闲置资源,推进以商招商、乡情招商,力争更多项目落地新华。全镇所有村以“资源、资产、资金”三资入股的方式,增强村级集体经济实力和增加农民收入。做优做精农业产业。抓牢抓实粮食生产全面完成2025粮食生产任务,制定辖区养殖场(户)梯次提升规划,加强辖区养殖场畜禽粪污排放情况巡查、监管,坚决杜绝偷排、漏排行为。做活做旺第三产业。抓好招商引资工作,优化营商环境。统筹实体商店与电子商务共融发展,以“互联网+农产品”为突破口,大力引导涉农企业及农户参与电子商务交易,运用电商助农增收

2.聚焦乡村振兴,推动城乡高品质融合严格落实上级安排部署,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夯实基础设施条件。依托城乡水务一体化行动,全面推进场镇污水管网下地,推动居民饮水提质改造;全力保障生活垃圾转运处理等项目顺利启运。加快东西部协作、以工代赈等各类下达项目推进,积极做好前期工作,推动项目早建设、早竣工、早受益。持续改善农村面貌。持续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确保环境空气质量达标率达到90%以上;深入落实河(湖)长制,加大河库保护力度改善人居环境,积极推进农村垃圾、污水、厕所治理“三大革命”,扎实开展田长制、林长制工作,全面禁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坚决做好耕地保护、松材线虫病防治等工作。

3.聚焦民生福祉,推动保障高水平提升大力发展社会事业持续加大教育和医疗服务体系投入力度,着力改善办学条件和医疗服务水平。加强师德师风和平安校园建设,重视青少年身体素质和心理健康教育。做好“一老一小”关怀保障,发挥群团组织力量,积极发动志愿者加大宣传力度,全面落实各项惠民助学政策,继续推进贫困家庭学生“雨露计划”,加大对困难学子扶力度。切实加强民生保障。高标准谋划重点民生工程、重点民生项目,积极向上争引项目、资金。健全救灾救助体制机制,惠民帮扶、临时救助、困境儿童资助等,加强农民工服务保障,做好退役军人服务管理。统筹推进国防动员、民兵预备役、外侨、机关事务、双拥、妇女、儿童、老龄、保密、档案等各项工作。坚决维护大局稳定。坚决落实“六个党政同责”,狠抓安全监管,切实履行安全监管职责,确保各项安全措施得到有效执行,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形成强大的震慑效应,推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畅通和规范信访渠道,积极化解信访积案和历史遗留问题

4.聚焦执政为民,推动政府高效率服务坚持依法行政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按照政协提案改进工作方式方法,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全面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打造阳光透明政府。强化作风建设。大力弘扬真抓实干、争先创优的工作作风,推动全过程效率革命,高频次开展镇村作风、效能督查,重视干部队伍建设,响应县委、县政府建设青年发展型县域号召,贯彻落实“20字原则”,引导干部转变心态、优化作风,争当“五个模范”干部,做到对党忠诚、履职尽责、廉洁自律。筑牢廉洁底线。坚持勤俭节约过“紧日子”,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和一般性支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纠治“四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加强干部职工廉政教育,培养廉洁自律意识,自觉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牢牢守住廉洁底线,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宣汉县新华镇人民政府下属二级预算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按照县编制委员会核定编制数25个,现有在职人员26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按照县编制委员会核定编制数23个,现有在职人员27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宣汉县新华镇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交通运输服务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其他支出。宣汉县新华镇人民政府2025年收支预算总数1332.01万元,比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22.4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宣汉县新华镇人民政府2025年收入预算1332.01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94.62万元,占14.6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37.39万元,占85.39%

(二)支出预算情况

宣汉县新华镇人民政府2025年支出预算1332.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08.29万元,占83.20%;项目支出223.72万元,占16.8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宣汉县新华镇人民政府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1332.01万元,比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减少22.4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37.39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94.62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73.28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9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1.5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4.05万元、农林水支出288.41万元、交通运输服务支出28.7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5.16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00万元、其他支出1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宣汉县新华镇人民政府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332.01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减少22.4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73.28万元,占50.5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90万元,占0.0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1.51万元,占9.87%;卫生健康支出34.05万元,占2.55%;农林水支出288.41万元,占21.65%;交通运输服务支出28.70万元,占2.16%;住房保障支出65.16万元,占4.8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00万元,占7.51%;其他支出10万元,占0.7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款)行政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376.8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部门运行。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5年预算数为29.1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管理事务运行。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款)事业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267.3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运行。

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支出(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0.02万元,主要用于纪检监察事务运行。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支出(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0.90万元,主要用于文化和旅游事业。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31.51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34.05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医疗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行政、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20.0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农林水(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5.0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30.0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2025年预算数为233.41万元,主要用于村社干部保障支出。

交通运输(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建设(项)2025年预算数为10.0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公路建设。

交通运输(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养护(项)2025年预算数为18.7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公路养护。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65.16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款)自然灾害救灾(项)2025年预算数为52.00万元,主要用于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款)其他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48.00万元,主要用于盐店村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

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支出(款)社会福利彩票公益金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0.00万元,主要用于新华镇老年活动中心建设。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宣汉县新华镇人民政府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108.2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15.6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福利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公用经费92.6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宣汉县新华镇人民政府2025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万元。

(一)2025年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4年预算持平。

(二)2025年无公务接待费预算。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4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

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32.37万元。

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单位日常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宣汉县新华镇人民政府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宣汉县新华镇人民政府2025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5年,宣汉县新华镇人民政府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92.69万元,与2024年预算持平。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宣汉县新华镇人民政府安排政府采购预算5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0.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宣汉县新华镇人民政府共有车辆1辆,其中:轿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价值32.37万元。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5年宣汉县新华镇人民政府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54个,涉及预算1332.01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34个,涉及预算1015.60万元;运转类项目4个,涉及预算92.69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16个,涉及预算223.72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政府机关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政府机关用于办公设备购置和大型修缮的项目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项)指政府机关用于政权建设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项)指除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机关服务、预算改革业务、财政国库业务、财政监察、信息化建设、财政委托业务支出、事业运行等项目外的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项)指政府机关用于保障机构纪检、监察工作顺利开展的生活补助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项)指除上述项目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公共安全(类)其他公共安全(款)其他公共安全(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文化体育与传媒(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款)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项)指用于文化共享工程的项目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老龄事务(项)指政府机关用于老龄事务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政府机关用于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指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指按政府机关用于烈士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以及丧葬补助费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政府机关单位用于缴纳行政(参公)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项)指政府机关单位用于缴纳职工其他医疗保障支出。

城镇社区(类)城镇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镇社区管理事务(项)指政府机关用于城镇社区办公费、生活补助的基本支出。

农林水(类)农业(款)农业行业业务管理(项)指用于农业农村政策研究、土地承包管理、审计监督等农业行业一般性基本业务管理工作的支出;

农林水(类)农业(款)防灾救灾(项)指用于对农业生产因遭受自然、生物灾害损失给予的补助,促进农业防灾增产措施补助,海难救助补助,草原扑火防火及因其他灾害导致农牧渔业生产者损失给予的补助支出;

农林水(类)农业(款)农村道路建设(项)指用于农村公路、镇村道路建设方面的支出;

农林水(类)农业(款)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项)指按规定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的补助支出;

农林水(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农林水(类)扶贫(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指用于农村贫困地区镇村道路、住房、基本农田、水利设施、人畜饮水、生态环境保护等生产生活条件改善方面的支出;

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指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财政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农林水(类)其他农林水(款)化解其他公益性镇村债务(项)指化解除农村义务教育债务以外的镇村其他公益性债务支出;

农林水(类)其他农林水(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指除化解债务支出以外其他用于农林水方面的支出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新华镇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部门公开).xlsx

新华镇2025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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