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汉县普光镇人民政府2025年部门预算
来源:普光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5-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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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宣汉县普光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宣汉县普光镇人民政府职能简介

1.负责行政区域内的民政、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2.制定和组织我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3.制定并组织实施我镇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4.抓好我镇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二)宣汉县普光镇人民政府2025年重点工作

1.以基层党建为重点,全力彰显政治领航;以征地拆迁为重点,全力服务工业腹地;以乡村振兴为重点,全力绘就和美普光;以民生福祉为重点,全力护航群众期盼;以平安稳定为重点,全力维护社会和谐;

2.全力争取入围“全国千强镇”,全力争创“省级百强中心镇”。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宣汉县普光镇人民政府属一级预算单位 1个,按照县编制委员会核定行政编制数 68个,现有在职人员 55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按照县编制委员会核定编制数33个,现有在职人员68个。主要包括:

序号

预算单位名称

1

宣汉县普光镇人民政府

2

 

3

 


第二部分 宣汉县普光镇人民政府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详见附件: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宣汉县普光镇人民政府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宣汉县普光镇人民政府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交通运输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宣汉县普光镇人民政府2025年收支预算总数3635.89万元,比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94.5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 

(一)收入预算情况

宣汉县普光镇人民政府2025年收入预算3635.89万元,其中:上年结转434.3万元,占11.94%;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201.59万元,占88.06%。

(二)支出预算情况

宣汉县普光镇人民政府2025年支出预算3635.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26.79万元,占86%;项目支出509.1万元,占14%。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宣汉县普光镇人民政府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3635.89万元,比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减少94.5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201.59万元、

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19.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5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94.3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5.4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5.96万元、农林水支出1048.8万元、交通运输支出67.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2.17万元、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4万元、其他支出23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宣汉县普光镇人民政府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201.59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减少94.5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94.3万元,占49.3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5万元,占0.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5.46万元,占11.98%;卫生健康支出85.96万元,占2.36%;农林水支出1048.8万元,占28.85%;交通运输支出67.7万元,占1.86%;住房保障支出172.17万元,占4.7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4万元、占0.11%;其他支出23万元,占0.7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942.9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行政正常运转各类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5年预算数为74.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一般行政管理事务运转各类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766.4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事业单位事务运转各类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其他单位正常运转各类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0.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纪检监察事务工作开展的各类支出。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4.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文化和旅游工作开展的各类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 年预算数为223.26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5 年预算数为212.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离退休人员各项补助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36.64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为行政人员缴纳的医疗保险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42.05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为事业人员缴纳的医疗保险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5年预算数为3.66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为行政人员缴纳的医疗补助保险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3.6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为其他行政事业人员缴纳的医疗保险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25万元,主要用于:农业农村基础设施改善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25万元,主要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及乡村振兴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补助(项)2025年预算数为275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补助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2025年预算数为723.8万元,主要用于:村(社区)干部报酬发放和保障正常运行支出。

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养护(项)2025年预算数为67.7万元,主要用于:农村道路日常维修维护运行支出。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172.17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款)自然灾害救灾补助(项)2025年预算数为4万元,主要用于:自然灾害救灾补助支出。

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8万元,主要用于:上述外的各类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宣汉县普光镇人民政府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126.7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895.1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险缴费、医疗保险、离休费、住房公积金、福利费等支出。

公用经费231.6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宣汉县普光镇人民政府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2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4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与2024年预算持平。

2025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4年预算(增9.09%,主要原因是接待次数增加。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轿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3辆。

2025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单位日常工作开展。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宣汉县普光镇人民政府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5万元。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宣汉县普光镇人民政府2025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5年,宣汉县普光镇人民政府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 231.68万元,与2024年预算增加7.28%,主要原因是接待次数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宣汉县普光镇人民政府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宣汉县普光镇人民政府共有车辆3辆,其中:轿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3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5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5年宣汉县普光镇人民政府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9个,涉及预算306.48万元。其中:涉及预运转类项目4个,涉及预算231.68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5个,涉及预算74.8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正常运转各类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一般行政管理事务运转各类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事务运转各类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指其他单位正常运转各类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指纪检监察事务工作开展的各类支出。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指文化和旅游工作开展的各类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单位离退休人员各项补助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按规定为行政人员缴纳的医疗保险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按规定为事业人员缴纳的医疗保险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按规定为行政人员缴纳的医疗补助保险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指按规定为其他行政事业人员缴纳的医疗保险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指农业农村基础设施改善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指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及乡村振兴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补助(项):指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补助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指村(社区)干部报酬发放和保障正常运行支出。

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养护(项):指农村道路日常维修维护运行支出。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款)自然灾害救灾补助(项):指自然灾害救灾补助支出。

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指上述外的各类支出。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 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普光镇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样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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