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宣汉县红峰镇人民政府职能简介
1.党委工作职责: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坚决贯彻执行;保证监督职能;教育和管理职能;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的职能;负责抓好本镇党建工作、群团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新闻宣传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政府职能: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宣汉县红峰镇人民政府2025年重点工作
坚持依法理财和统筹兼顾、增收节支的方针,加强财政科学管理,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坚持集中财力办大事,不断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着力改善民生,努力推进社会经济和谐发展。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宣汉县红峰镇人民政府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主要包括:
序号 | 预算单位名称 |
1 | 宣汉县红峰镇人民政府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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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详见附件: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宣汉县红峰镇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交通运输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其他支出。宣汉县红峰镇人民政府2025年收支预算总数1655.45万元,比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89.99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与人员工资普调。
(一)收入预算情况
宣汉县红峰镇人民政府2025年收入预算1655.45万元,其中:上年结转359.36万元,占21.5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96.1万元,占78.47%。
(二)支出预算情况
宣汉县红峰镇人民政府2025年支出预算1655.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53.2万元,占75.7%;项目支出402.26万元,占24.3%。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宣汉县红峰镇人民政府2025年收支预算总数1655.45万元,比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89.99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与人员工资普调。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96.1万元、
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59.36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57.87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3.2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8.08万元、农林水支出528.32万元、交通运输支出79.0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1.61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8万元、其他支出27.8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宣汉县红峰镇人民政府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296.1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减少269.36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项目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57.87万元,占45.7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5万元,占0.2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3.22万元,占7.78%;卫生健康支出38.08万元,占2.3%;农林水支出528.32万元,占31.91%;交通运输支出79.06万元,占4.78%;住房保障支出71.61万元,占4.3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8万元,占1.09%;其他支出27.8万元,占1.6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预算数为397.9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工资、日常办公等开支。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预算数为42.9万元,主要用于一般行政管理实务开支。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年预算数为31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资、日常办公等开支。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年预算数为38.16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医疗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险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预算数为92.06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行政单位医疗支出(项) 年预算数为16.2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医疗保险单位缴纳。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 年预算数为18.5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医疗保险单位缴纳。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年预算数为1.6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缴纳。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 年预算数为1.59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大额医疗补助单位缴纳。
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 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项) 年预算数为298.32万元,主要用于:村社干部工资、村级办公等开支。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预算数为71.61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宣汉县红峰镇人民政府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296.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155.4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福利费、工会经费等支出。
公用经费97.7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宣汉县红峰镇人民政府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4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与2024年预算下降16.67%,主要原因是公差平台使用导致接待减少。
2025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4年预算持平。
红峰镇人民政府现有公务用车0辆。
2025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宣汉县红峰镇人民政府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1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7.8万元。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宣汉县红峰镇人民政府2025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5年,宣汉县红峰镇人民政府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97.71万元,与2024年预算96.12万元增加了1.65%,原因是人员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宣汉县红峰镇人民政府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宣汉县红峰镇人民政府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2025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5年宣汉县红峰镇人民政府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42个,涉及预算1296.1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34个,涉及预算1155.49万元;运转类项目3个,涉及预算97.71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5个,涉及预算42.9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 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