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宣汉县水务局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宣汉县水务局职能简介
1.组织指导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质量安全监督、竣工验收;负责水利设施的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
2.拟订水利战略规划;组织编制水利综合规划;指导专业和专项规划,负责水利项目招投标工作,承办水利项目招商引资工作。
3.组织、协调、指导、调度和监督全县防汛抗旱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河湖保护、治理、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4.组织实施水资源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等制度;承担局行政审批、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和行政调解工作。
5.从事全县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促进水土保持,维护生态环境,水土流失监测,水土保持政策法规建设,水土保持项目管理。
6.负责全县中型水库及8座小(1)型水库的维修养护,安全管理,工程建设管理及防洪,灌溉等。
7.负责宣传水法律法规,对水事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维护正常的水事秩序,对违反水法规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严厉打击河道采砂乱挖乱采乱建乱占行为,配合协助公安、司法部门查处水事治安和刑事案件。
(二)宣汉县水务局2025年重点工作
1.坚持党建引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重抓理论学习、基层党建、意识形态、纪律教育、作风整顿等工作,着力打造一支能力过硬、专业够精、作风扎实的水务铁军,助力水利事业发展再上新台阶。
2.加快项目建设。2025年,重点争取项目8个,拟争取资金2.3803亿元。重点完成堰沟水库工程、清溪河幸福河湖建设项目、2024年度蒲江街道办移民突出问题项目、2024年三斗河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项目、2025年大梁山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和新华、厂溪、石铁三段中小河流防洪治理工程等建设任务。同时,积极配合做好土溪口水库工程建设及移民专项工作,加快推进白岩滩水库大坝枢纽、右干渠工程建设进度和南华灌区项目可研、初设等前期工作,计划3月底前完成大坝安全鉴定、5月10日前完成下闸蓄水验收、11月底前完成右干渠工程建设任务。
3.注重防汛减灾。一是完善统筹联动机制,进一步细化《防洪预案》《山洪灾害防御预案》,明确防汛职责和任务,压实工作责任。二是加强会商监测研判,与气象、水文、应急、自然资源等部门协调配合,强化信息共享,完善预警发布工作机制,及时做好水旱灾害预警信息发布,为防汛指挥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三是提升防灾专业水平,定期开展防汛应急演练和知识培训,加大病险塘库、山洪地灾点、沿河低洼地等安全隐患排查力度,提前做好防灾避险准备等。
4.保障运行安全。一是保障农村饮水安全,加快推进柳池、南坝等供水保障工程建设进度,确保早日完成城乡水务一体化建设;继续补齐饮水工程短板,加大向上争取2025年饮水补短衔接资金力度,提升供水保障能力;常态化对水库、水厂、农村分散供水工程等开展水质抽样检测,发放消毒药品,确保农村饮水安全得到保障。二是保障生产建设安全,常态化开展工程质量和安全检查,重抓工程项目建设安全和大质量管理。三是保障信访维稳安全,强化舆论管控,做好群众政策解释工作,有效化解涉水社会矛盾纠纷。
5.严格资源管理。进一步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水资源监督检查及水量审核,加快推进川渝东北一体化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科学调度水资源,做好水电站的下泄流量监督及安全生产检查;加强取水户日常监管,做好取水许可申请、变更、延续办理工作,提高取水计划管理水平;加快水资源费改税,持续开展节水宣传行动,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
6.强化河湖保护。进一步细化完善河湖长考核办法,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和评价考核工作,常态化开展河湖问题排查整治工作,不断改善河湖健康状况;加大各级河长巡河督导力度,在巡河工作中以“四乱”突出问题核查为重点,对发现的问题实行台账式管理,明确责任、整改时限和整改措施,确保河湖问题及时销号。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宣汉县水务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7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6个。主要包括:
序号 | 预算单位名称 |
1 | 宣汉县白岩滩水库工程管理中心 |
2 | 宣汉县水土保持局 |
3 | 宣汉县忠心水库管理所 |
4 | 宣汉县河湖事务中心 |
5 | 宣汉县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
6 | 宣汉县小型水库服务中心 |
第二部分 宣汉县水务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详见附件: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宣汉县水务局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宣汉县水务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和上年结转;支出包括:农林水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宣汉县水务局2025年收支预算总数4790.35万元,比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511.03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1545.92万元形成。
(一)收入预算情况
宣汉县水务局2025年收入预算4790.35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545.92万元,占32.27%;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244.43万元,占67.73%。
(二)支出预算情况
宣汉县水务局2025年支出预算4790.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61.95万元,占61.83%;项目支出1828.4万元,占38.17%。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宣汉县水务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4790.35万元,比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511.03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形成。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244.43万元、
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45.92万元;支出包括:农林水支出3955.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0.4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0.5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25.85万元、其他支出28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宣汉县水务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244.43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3280.93万元减少36.5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特定部门专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农林水支出3748.33万元,占81.7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0.49万元,占10.27%;卫生健康支出110.51万元,占2.41%;住房保障支出225.85万元,占4.93%;其他支出28万元,占0.6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5年预算数45.34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行政单位缴纳的离退休经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5年预算数126.5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事业单位缴纳的离退休经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298.65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13.2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91.19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5年预算数为1.2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4.7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其他医疗保险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225.85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320.5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的其他交通费用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行业业务管理(项):2025年预算数15.0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水利行业管理及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工作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前期工作(项):2025年预算数49.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重大水利项目推进工作的支出。如:农村饮水安全、中型水库灌区续建配套项目、重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水土流失治理等重点项目建设推进工作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执法监督(项):2025年预算数60.95万元,主要用于水利行政执法、法律宣传、水事纠纷等工作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土保持(项):2025年预算数261.35万元,主要用于水土流失治理。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项):2025年预算数14.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水资源调查评价、规划、水量分配方案、节水及相关标准制定及监督实施、水功能区监督管理、水资源公报以布、基础资料整编、,江河湖库及水源地保护监管,地表水水质监测、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地下水资源节约用水等各项保护管理工作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质检测(项):2025年预算数29.78万元,主要用于水质检测中心对全县农村饮水安全检测运行维护费用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2025年预算数44.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防汛指挥系统运行、通信设施设备、网络系统租赁、车船设备运行维护、防汛值班、水情报汛、防汛组织(预案编制、防汛演练、宣传等)、防汛视频会商、山洪灾害防治设备运行、重点场镇防汛物资库房租赁等工作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和129座小(二)型水库汛期通讯补助和值班补助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抗旱(项):2025年预算数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旱情监测及报旱、抗旱预案编制修订及对抗旱组织的油、电补助等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专项(项):2025年预算数0.75万元(上年项目结转),主要用于中央财政转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2934.44万元(含上年项目结转1300万元),主要用于其他水利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项):2025年预算数10万元(上年项目结转),主要用于其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方面的支出。
其他(类)其他(款)其他(项):2025年预算数28万元(上年项目结转),主要用于除上述之外其他的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宣汉县水务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961.9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716.5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福利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公用经费245.3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宣汉县水务局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4.8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8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2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4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与2024年预算下降58.24%,主要是坚决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做到逐年压减公务接待费用。
2025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4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4辆,其中:其中:越野车3辆,新型货车(皮卡车)1辆。
2025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单位日常工作开展。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宣汉县水务局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0万元,上年结转207.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07.17万元。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宣汉县水务局2025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5年,宣汉县水务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60.77万元,与2024年预算增长5.1%,主要原因是2025年新增加了退休职工活动用房租赁费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宣汉县水务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宣汉县水务局共有车辆4辆,其中:越野车3辆,新型货车(皮卡车)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5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5年宣汉县水务局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41个,涉及预算3244.43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110个,涉及预算2716.59万元;运转类项目17个,涉及预算245.36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14个,涉及预算282.48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农林水(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行业业务管理(项):指用于保障水利行业管理及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工作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前期工作(项):指用于保障重大水利项目推进工作的支出。如:农村饮水安全、中型水库灌区续建配套项目、重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水土流失治理等重点项目建设推进工作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执法监督(项):指用于水利行政执法、法律宣传、水事纠纷等工作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土保持(项):指用于水土流失治理。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项):指用于保障水资源调查评价、规划、水量分配方案、节水及相关标准制订及监督实施、水功能区监督管理、水资源公报以布、基础资料整编、,江河湖库及水源地保护监管,地表水水质监测、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地下水资源节约用水等各项保护管理工作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质检测(项):指用于水质检测中心对全县农村饮水安全检测运行维护费用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指用于保障防汛指挥系统运行、通信设施设备、网络系统租赁、车船设备运行维护、防汛值班、水情报汛、防汛组织(预案编制、防汛演练、宣传等)、防汛视频会商、山洪灾害防治设备运行、重点场镇防汛物资库房租赁等工作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和129座小(2)型水库汛期通讯补助和值班补助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抗旱(项):指用于保障旱情监测及报旱、抗旱预案编制修订及对抗旱组织的油、电补助等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专项(项):指用于中央财政转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指用于其他水利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项):指用于其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方面的支出。
其他(类)其他(款)其他(项):指用于除上述之外其他的支出。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