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汉县河湖事务中心2025年单位预算
来源:县水务局
发布日期:2025-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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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概况 

一、职能简介

二、2025年重点工作

第二部分2025年单位预算表

一、单位收支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三、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宣汉县河湖事务中心 

一、职能简介

1.承担县水务局行政执法相关工作,局执法专班下设县河湖事务中心。

2.负责宣传贯彻河湖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承担全县河湖有关事务的信息化工作,承担河长制有关事务性工作;负责全县河湖治理保护规划制定和实施,承担全县河湖水域岸线保护和涉河事项管理、协调等事务性工作;参与水环境治理工作;参与河湖采砂的规划编制和执行,承担河湖采砂管理和监督检查的事务性工作;按规定承担农村水能资源开发等项目建设的辅助工作。

3.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5年重点工作

1.加强日常业务培训,强化队伍作风建设,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明确工作任务,细化职责,严格河湖管理。

2.常态化开展全县水事活动的监督检查,主动发现案源线索,及时掌握了水事案件发生的区域及点位,维护正常水事秩序。

3.切实履行执法专班责任,提高办案数量与质量。加大对河湖水域、水资源、水利工程建设、水利安全等领域案件的查处力度,协助水保局对水土保持案件的查处。 

第二部分  宣汉县河湖事务中心2025年单位预算表

一、单位收支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三、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详见附件:单位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宣汉县河湖事务中心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宣汉县河湖事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农林水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宣汉县河湖事务中心2025年收支预算总数200.69万元,比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17.88万元,主要原因是2025年在职人数减少和预算调整。

(一)收入预算情况

宣汉县河湖事务中心2025年收入预算200.6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0.69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宣汉县河湖事务中心2025年支出预算200.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8.64万元,占89.01%;项目支出22.05万元,占10.99%。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宣汉县河湖事务中心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200.69万元,比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减少17.88万元,主要原因是2025年在职人数减少和预算调整。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0.69万元。

支出包括:农林水支出152.3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7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7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99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宣汉县河湖事务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00.69万元,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17.88万元,主要原因是2025年在职人数减少和预算调整。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农林水支出152.31万,占75.8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70万元,占13.8%;卫生健康支出6.70万元,占3.34%;住房保障支出13.99万元,占6.9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5年预算数为9.1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生活补助。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8.60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6.40万元,主要用于:由单位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0.29万元,主要用于:由单位缴纳的职工大额医疗补助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水利执法监督(项)2024年预算数为35.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00万元,水利执法监督22.05万元),主要用于:日常执法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生的差旅费、其他交通费、办公费和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其他水利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17.26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13.99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宣汉县河湖事务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78.6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65.6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退休人员生活补助等支出。

公用经费13.0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培训费、党组织活动经费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宣汉县河湖事务中心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4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与2024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无公务接待费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4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2025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宣汉县河湖事务中心2025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宣汉县河湖事务中心2025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5年,宣汉县河湖事务中心无机关运行经费,与2024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属于事业单位。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宣汉县河湖事务中心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宣汉县河湖事务中心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5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5年宣汉县河湖事务中心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6个,涉及预算200.69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13个,涉及预算165.64万元;运转类项目2个,涉及预算13.00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1个,涉及预算22.05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执法监督(项):反映水利系统纳入监督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开展水利执法监督活动的支出。

(六)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九)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一)“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宣汉县河湖事务中心2025年单位预算公开报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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