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宣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宣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能简介
1.负责全县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起草市场监督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的实施意见,起草市场监督管理的规范性文件。负责质量强县战略、食品药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知识产权战略和品牌发展战略规划的拟订和组织实施。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县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全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行为,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和督办大案要案、疑难案件、跨区域案件。
3.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市场秩序。依法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法依授权承担反垄断调查工作。负责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
4.负责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消费者维权工作。指导消费环境建设和投诉举报维权体系建设。依法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5.负责全县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组织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推进品牌建设。统筹全县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贯彻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6.负责全县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控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7.负责全县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产品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8.负责全县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9.负责全县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指导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注册核查、备案和监督管理。
10.负责全县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负责全县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贯彻实施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落实化妆品监督管理制度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11.负责全县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标准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标准和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药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流通质量管理规范。执行监督检查制度,依职责查处零售连锁、互联网销售第三方平台的违法行为。
12.负责统一管理全县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计量行为。
13.负责统一管理全县标准化工作。依法承担地方标准立项、编号和发布等工作,团体标准制定工作,依法对标准制定和实施情况开展监督。
14.负责统一管理全县认证认可工作。监督管理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工作。
15.负责统一管理全县检验检测工作。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16.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
17.负责知识产权的保护,负责组织指导商标、专利执法工作。
18.负责促进全县民营经济发展。负责全县民营经济发展工作的任务制定、调查研究、统筹协调、督促落实及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保护。在县委组织部指导下,指导协调全县市场监管部门开展非公经济组织的党建工作。
19.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20.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宣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重点工作
1.改革强能,切实激发经济活力。一是强化惠企政策宣传落实,抓好助企纾困,实行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培育,持续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二是坚持以服务带动市场经营主体培优,推进优质个体工商户转制成公司制企业。三是对标对表目标任务,确保民营经济发展综合评价全市保先进位、民营经济发展指数提质增效。四是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深入推进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进一步规范公平竞争审查程序,对全县涉及经济活动继续有效的存量文件开展审查。
2.监管提能,稳序守安夯实基底。一是常抓不懈“三品一特”安全监管,做好食品药品、工业产品质量、特种设备领域安全监管,稳步推动食品“三小”行业及城区学校周边食品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大力开展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持续开展全县电梯安全隐患排除行动。二是高标准谋划、高质量推动“春雷行动2025”、民生领域“铁拳”等专项执法行动,确保专项行动在全省、全市取得优异成绩。三是做好抽检抽查,科学拟定抽检计划,确保按时按质完成抽检任务。动态完善四川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系统两单两库,科学制定本县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清单,推动完成部门联合抽查计划和本部门双随机抽查计划,确保抽查完成率、公示率、清单覆盖率均达到省市要求。
3.创新蓄能,聚集壮大发展优势。深入实施质量强县、质量强链、质量强企战略,不断强化计量、检验等质量基础建设提升助力工业集群延链发展。积极引导企业建立质量官制度,组织企业参评质量标杆企业,培育指导2家企业争创市政府质量奖、天府质量奖。推进食品产业共享实验室建设,完善发展园工业区计量服务站功能,推动天然气、微玻纤、锂钾等重点企业积极参与国家与行业标准制定。
4.队伍聚能,激发干事创业热情。推动党的政治建设与市场监管业务的深度融合,推动全局党员干部在“学”“做”上取得新成效。谋划制定市场监管人才培养规划,全方位梳理分析干部梯队情况,为后续干部队伍建设夯实基础。持续统筹推进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整治和群众身边不正之风整治工作,排查治理行政审批、日常监管、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以整治成效不断提高市场监管队伍建设,努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的监管铁军。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宣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5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主要包括:
序号 | 预算单位名称 |
1 | 宣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2 | 宣汉县计量测试所 |
3 | 宣汉县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
4 | 宣汉县食品药品检验所 |
5 | 宣汉县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 |
第二部分 宣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详见附件: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宣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宣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宣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收支预算总数4115.85万元,比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7.99万元,主要原因是2025年有上年结转资金243.4万元,公用经费标准提高,增加16.32万元;人员较上年减少11人,导致人员经费减少127.85万元,同时本着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项目支出预算比上年缩减30%,减少103.89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宣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收入预算4115.85万元,其中:上年结转243.4万元,占5.9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872.45万元,占94.09%。
(二)支出预算情况
宣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支出预算4115.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30.03万元,占88.2%;项目支出485.81万元,占11.8%。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宣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4115.85万元,比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7.99万元,主要原因是2025年有上年结转资金243.4万元,公用经费标准提高,增加16.32万元;人员较上年减少11人,导致人员经费减少127.85万元,同时本着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项目支出预算比上年缩减30%,减少103.89万元。
收入预算情况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872.45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43.4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25.2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68.6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36.51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125.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60.09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宣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872.45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减少215.41万元,主要原因是2025年公用经费标准提高,增加16.32万元;人员较上年减少11人,导致人员经费减少127.85万元,同时本着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项目支出预算比上年缩减30%,减少103.89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07.23万元,占75.0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68.62万元,占14.68%;卫生健康支出136.51万元,占3.53%;住房保障支出260.09万元,占6.7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2180.3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工伤保险、遗属生活补助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秩序执法(项)2025年预算数为60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依照法律、法规查处各类经济违法案件,打击走私贩私、打击假冒伪劣商品、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直销管理、反对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和合同欺诈等专项工作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质量基础(项)2025年预算数为15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质量基础专项工作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食品安全监管(项)2025年预算数为37.7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监督管理方面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款)事业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484.4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转的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2025年预算数为129.71万元,主要用于: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5年预算数为183.0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包括部门按规定为退休职工缴纳的医疗补助7.56万元、退休人员生活补助175.53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5年预算数为2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344.7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4.8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96.17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5年预算数为9.66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25.13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5.55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职工大额医疗补助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260.09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宣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630.0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154.8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生活补助等支出。
公用经费475.2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宣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57.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3.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4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4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4年预算减少0.4万元,下降9.8%,主要原因是单位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
2025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4年预算增加3万元,主要原因是宣汉县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车辆信息填报有误,导致预算增加3万元,后期财政会予以清算。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7辆,其中:轿车5辆,越野车10辆,小型客车1辆,其他用车1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16辆,业务用车1辆。
2025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4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单位日常工作开展。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宣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宣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5年,宣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 424.5万元,较2024年增加4.62万元,增加1.1 %,主要原因是2025年公用经费核算标准提高。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宣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宣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共有车辆17辆,其中:轿车5辆,越野车10辆,小型客车1辆,其他用车1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16辆,业务用车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5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5年宣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5个,涉及预算242.41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运转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5个,涉及预算242.41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知识产权事务(款)其他知识产权
事务支出(项):指除知识产权宏观管理、商标管理、原产地地理标志管理等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知识产权事务方面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下属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秩序执法(项):指反垄断、价格监督、反不正当竞争、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网络交易监管、广告监管、消费者权益保护、综合执法等市场秩序执法专项工作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食品安全监管(项):指食品安全监管等专项工作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质量基础(项):指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质量基础专项工作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
政单位离退休(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款)中小企业发展专项(项):指用于支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和融资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 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