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达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达州市就业见习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达市人社发〔2024〕108号)、《宣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宣汉县县级就业见习基地管理办法>的通知》(宣人社发〔2023〕239 号)文件要求,经我局审核,拟认定宣汉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为我县青年就业见习基地(期限3年)。现予以为期7日(即日起至3月11日止)的公示。公示期内若有异议,请以实名书面方式向我局反映。
联系方式:县人社局就业促进股(608室)0818-5229538,县人社局机关纪委(606室)0818-5216183。
宣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