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汉县卫生健康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宣汉县卫生健康局
发布日期:2025-01-14
浏览次数:

​​​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县相关规定,由宣汉县卫生健康局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如有疑问,请与宣汉县卫生健康局联系(地址:宣汉县蒲江街道石岭路孙家湾422号;邮编:636150;电话:0818—5222014)。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的更新情况,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县卫生健康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9条,其中:工作动态信息83条、部门财政预算决算4条、行政处罚案件1期、水质公告4期、公示公告2条、其他信息5条;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回复群众咨询1条,处理咨询投诉1条,满意率100%,确保全面完成年度重点工作任务。

(二)依申请公开。认真按照上级部门要求,积极、有序、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同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确定依申请公开的事项、公开对象和范围。2024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事项,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结转办理情况,无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诉讼处理情况等。

(三)政府信息管理。我局持续遵循政府信息公开的“三审”流程原则,确保政策文件、组织机构信息、财政预决算及工作动态等政府信息的及时、准确公开。经梳理,我局2024年未印发行政规范性文件和规章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本年度,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建设与管理工作。我局制定了详细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南,明确了公开范围、程序和要求,为各业务部门提供了明确的操作指引。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准确性与一致性,我局加强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数据同源管理,具体措施包括:建立集中发布机制,确保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在专栏与其他相关栏目或专门网站间保持一致;加强数据审核与校验,确保发布信息的准确性。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等公开平台实现数据同步更新,实现信息资源的共享与互补。

(五)监督保障。本年度,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与保障,通过一系列业务指导、考核评议和责任追究措施,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和有效实施。在业务指导方面,我局定期组织业务交流会,分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经验和做法,促进各部门之间的学习和借鉴。在考核评议方面,我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体系,作为评价各部门工作绩效的重要指标之一。通过考核评议,激励各部门更加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在责任追究方面,我局建立了严格的责任追究机制。对于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行为,我们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  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信息公开渠道单一:目前信息公开主要依赖政府网站,但部分公众对网站使用不熟悉,导致信息获取不便,缺乏更加多样化的信息公开渠道;二是互动回应不够高效:公众通过政府网站或其他渠道提交的咨询、建议等信息,有时回应不够及时,影响了公众的参与感和满意度;三是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部分政策文件、项目进展等关键信息未能全面公开,导致公众对我局工作的了解不够深入,影响了工作的透明度。

改进情况:一是拓展信息公开渠道:为了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我们除了继续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外,还积极利用社交媒体平台等渠道进行信息公开;二是提高互动回应效率:建立了专门的互动回应机制,明确了回应的流程和时限要求。同时,加强了人员培训,提高了工作人员的回应能力和效率;三是完善信息公开内容:为了全面公开卫生健康信息,我局进行了深入梳理和排查,确保关键信息无遗漏。同时,加强了与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宣汉县卫生健康局2024年未发出政府信息处理费收费通知,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