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及一月安全生产风险提示函
来源:县应急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5-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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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全县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2024年12月份全县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二、近期典型事故案例

(一)12月9日12时许,一辆货车从贵州田坪往湖南方向行驶至新晃县晃州镇新民村香树脚组国道G242线2806公里处侧翻,与相对方向行驶的一辆客车副驾驶部位相撞,造成16人受伤,无人员死亡。

(二)12月14日,辽宁省大连市地铁3号线大连站南侧船票服务中心发生火灾,现场无人员伤亡。

(三)12月18日,凉山盐源县金河镇发生一起因家庭烤火造成的一氧化碳中毒事件,致3人死亡、1人受伤。

(四)12月25日凌晨,湖南省益阳市一高速路段一辆救护车与一辆厢式货车发生交通事故,致1人死亡。

三、春节及1月安全生产风险分析

(一)季节特点带来的安全风险。进入1月,全县气温逐渐降低,大风、雨雪、冰冻、寒潮、雾霾等灾害性天气多发,安全生产不利因素增加,加之临近春节,道路运输、建筑施工等,安全风险明显增大。

(二)经济活动带来的安全风险。进入年关,煤炭、烟花爆竹、天然气等商品需求量增加,产品价格持续处于高位,加之受春节经济冲刺、冬季电煤保供等影响,大量工程项目进入年底冲刺期,企业可能存在超能力超强度超范围生产或非法违法组织生产经营现象,安全风险高。春节期间,一些促销展、消费展密集举办,我县文旅市场将迎来游客集中、活动集中、消费集中的高峰期,景区索道、缆车、玻璃栈道等高空高速高危项目安全影响较大,群众外出游玩道路交通风险高。

(三)森林防灭火安全风险。1月已进入森林防火期,冬季气温干燥,我山区森林面积大,群众野外用火管控不到位,高压输配电线路负荷过大、巡护不到位,靠近林区或草原的企业违规动火作业或违规临时用电作业易引发森林草原火灾,安全风险增大。

四、春节及1月份安全生产风险提示及工作建议

(一)城乡消防安全风险。岁末年初,人口增多,天气寒冷,用火用电用气等取暖行为增加,人员密集场所可燃易燃物多,灭火器数量不足,装修单位材料堆放杂乱,可能因电气线路老化、电气线路超负荷,各类致灾因素叠加,火灾呈上升趋势。临近春节,超市、商业综合体等场所人员密集,流动量大,个别场所有占用堵塞消防通道情况,可能在火灾发生后,影响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提醒群众自觉维护公共消防安全,不堵塞消防通道、安全出口,在日常生活中要做到用火人不离,及时清理阳台、楼道可燃杂物,消除火灾隐患,使用的电气设备应符合安全要求,不超负荷使用、不私搭乱接电线,在长时间离家前要确认电器断电,电动自行车严禁在楼道、室内停放或充电,严防事故发生。

(二)道路运输安全风险。岁末年初,能源运输、物料运输、电商物流运输等需求量大,各省干道、工业园区、重点建设项目附近道路货运车流量较大,生产经营建设任务繁重,渣土车、重型半挂牵引车等重点车辆超速超载、不按规定让行、违规变道、抢黄灯闯红灯等违法违规行为增多;冬季低温冰冻、大雾团雾等天气增多,能见度低,以及山区道路结冰湿滑等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不利影响。特别是沿山区域长大下坡、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危险路段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升高。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加强源头隐患治理,督促客货运源头企业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车辆超限超载出厂(站、场),严格从业人员培训教育和动态监控;要加强对农村山区、长大下坡等重点路段的安全管控,加强雪霜、大雾、冰冻等恶劣天气下安全管理、疏导管控和应急保障。

(三)矿山和非煤矿山安全风险。煤矿企业通风设施设备管理不到位、密闭墙修筑质量不合格、局部通风机运行不稳定、风筒安设不规范,瓦斯超限风险高;冬季市场需求增大和能源保供任务因素叠加,部分企业忽视安全条件、超能力超负荷生产,在隐蔽致灾因素未查明探清的情况下冒险作业,可能存在顶板冒落、瓦斯灾害治理不到位、老空水探测不清等情况,安全风险高。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督促煤矿企业落实矿井安全主体责任,健全水害防治机构,认真贯彻执行相关防治水制度和措施,加强隐蔽致灾因素普查,规范使用正规采掘方法,严禁开采边界煤柱,摸清老空水赋存范围,遇突发情况要及时处置并立即撤离井下作业人员,坚决防范各类安全事故。

(四)危化行业安全风险。天气寒冷,封闭作业场所、中控室等通风系统进风口堵塞导致通风不畅引发有毒有害气体聚集,存在中毒和窒息风险。涉及有毒气体产生的工艺、设备和物品未设计为密闭系统或未进行统一处理,生产装置、设备管道隐患排查和维护保养不到位,重点区域内未安装固定式有毒气体报警探测器,作业人员个人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齐全、佩戴不规范等,易引发中毒、窒息事故。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督促危化企业严格按照规定对气柜、储罐等设备设施开展检维修,加强活塞、导轮、密封系统等重点附属部位的定期巡检和日常维护保养,加强生产设备隐患排查治理,严格落实安全隐患整改闭环,严禁设备设施带“病”运行,加强员工教育培训,提升员工应急反应能力,严防事故发生。

(五)建筑施工安全风险。临近春节,建设单位抢抓施工进度,可能出现作业监护不到位、交叉作业管理不当、施工工序不合理,高处、临边作业和攀爬过程中“三宝四口五临边”措施落实不到位等问题隐患;可能存在未按专项施工方案作业和放坡,盲建筑施工领域一些企业超能力、超强度生产现象增多,施工场所防滑防冻措施落实不到位,易导致员工滑倒和冻伤,特别是高处临边作业和攀爬过程中易引发高处坠落;大雾天气易导致塔吊操作员和特种车辆驾驶员视野受限,易引发起重伤害和车辆伤害事故。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重点防范起重吊装机械、高大支模、脚手架以及高坠、物体打击和坍塌等风险,督促建设单位履行安全主体责任,依法依规组织施工,建立和落实各项安全制度,加强对施工现场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严格落实动火、临时用电、高处作业审批制度,完善各项安全防护措施,强化施工人员安全培训教育,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六)工贸行业安全风险。临近春节,建材行业需求持续旺盛,企业赶工期、抢进度意愿强烈,与生产伴随的检维修作业增多,作业、检修时未严格执行停机、断电、挂牌等规定,检修后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启动等易引发机械伤害事故;高处和临边作业未系安全带,临边挡板和孔洞盖板缺失,作业人员抛掷作业工具、随意抛弃施工材料等易引发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等事故,安全风险高。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紧盯重点工贸企业维检修作业,高处、临边、动火危险作业等重点环节,督促企业定期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自改,加强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和警示提醒,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配足配齐应急急救物资,提高风险防控能力,坚决遏制各类事故。

(七)城镇燃气安全风险。临近春节,人口增多,居民生活、餐饮经营单位对燃气的使用量增多,管道占压、使用不合格灶瓶阀、燃气管道冻裂老化破损等突出隐患可能导致燃气泄漏,燃气报警器失灵可能延误疏散处理时间,导致灾损扩大;近期道路施工多,施工单位因不清楚管线走向易挖断燃气管道导致泄漏,甚至引发燃气爆炸事故,安全风险高。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督促燃气企业要多途径、多形式开展燃气安全知识宣讲,加密燃气入户安检和城镇燃气管网巡检,发现问题及时消除风险隐患;餐饮服务场所要加强燃气使用安全管理,保持场所通风良好,严格使用燃气报警器及其切断装置,规范使用醇基燃料、生物油等“新型燃料”,严防各类燃气安全事故。

(八)烟花爆竹安全风险。春节期间,是烟花爆竹销售、燃放旺季,可能存在部分零售点超量储存、超范围经营、混类储存等行为,库房日常隐患排查走形式等现象;烟花爆竹零售点位防火防爆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违法销售不合格产品,消防设施器材配备不足等易引发燃烧、爆炸事故,安全风险增大。各企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县市场监管单位要强化烟花爆竹燃放宣传教育,督促辖区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和零售点位加强安全管理,落实防火防爆措施,严禁违规存放、超量存放,及时规范销毁不合格烟花爆竹产品,加强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等必备安全经营设施投入,严防事故发生。

)文旅安全风险。春节期间各类旅游景区、网红打卡地、大型娱乐场所、亲子乐园等地人员流动量大,游客总量控制不当、现场管理不到位易引发拥堵、踩踏事件。各类娱乐场所设施设备快节奏、高强度运行,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景区旅游观光车等特种设施设备未定期检测、相关设施设备日常养护和检查不到位、游客安全防护措施落实不到位等易引发事故安全风险高。各文旅单位,各企业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坚决杜绝“脱岗”现象发生,非在岗值守人员要做好统筹,保证通讯畅通,确保出现重大紧急情况时随时抽调力量处置。要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和物资准备落实各项防范保障措施确保一旦发生事故或险情,能够做到快速响应,科学救援。

(十)其他行业安全风险。烟花爆竹进入生产经营旺季,需加强对生产各环节的风险管控,切忌赶工期、抢进度、偷工减料生产,强化生产设备的定期巡检和维护保养,定期清扫作业现场。岁末年初,祭祖、上坟烧纸、点烛、焚香等火灾高风险行为增加,森林火险形势严峻。要加大森林消防安全宣传力度,全面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严禁一切野外违规用火行为,密切关注天气情况和森林火险预警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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