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宣汉县卫生健康局行政处罚案件汇总台账(7-9月) | ||||||
编号 | 行政机关 | 案件名称 | 基本案情 | 处罚时间 | 处罚内容 | 处罚依据 |
1 | 宣汉县卫生健康局 | 宣汉石岭医院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资料案 | 宣汉县卫生健康局执法人员在现场监督检查中发现宣汉石岭医院于2024年5月22日存在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资料的行为。 | 2024.7.2 | 警告,并处26000元罚款 |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 |
2 | 宣汉县卫生健康局 | 宣汉爱护齿口腔诊所有限公司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案 | 县卫生健康局执法人员在宣汉县“爱护齿口腔诊所”现场监督检查时发现周思在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的情况下开展牙科诊疗活动。 | 2024.7.18 | 罚款28000元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 |
3 | 宣汉县卫生健康局 | 周富强非医师行医案 | 2024年6月18日,宣汉县卫生健康局执法人员对“宣汉县品健药房”(南坝镇沿江南路12号)开展现场监督检查,发现其负责人周富强在该场所开展诊疗活动。经查实,该经营者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诊所备案证明材料,本人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 | 2024.7.18 | 罚款36000元,没收违法所得85元 |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九条 |
4 | 宣汉县卫生健康局 | 赵会未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行医案 | 宣汉县卫生健康局执法人员在现场监督检查中发现赵会持有注册的执业地点为宣汉博仁医院的《医师执业证书》,擅自在丽康诊所(宣汉县蒲江街道西华大道德府金城一期1号楼第一层1号店面)开展诊疗活动。 | 2024.7.22 | 警告,并处罚款18000元 |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七条 |
5 | 宣汉县卫生健康局 | 郑加茂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资料案 | 2024年6月20日,宣汉县卫生健康局行政执法人员对宣汉郑加茂诊所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诊所注册医师郑加茂在开展诊疗活动中未填写病历资料,经立案调查确认郑加茂在诊疗活动中未对患者进行门诊登记和未建立门诊病历等违法行为。 | 2024.7.22 | 警告,并处罚款14000元 |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项 |
6 | 宣汉县卫生健康局 | 刘小波未在聘用其执业的村医疗卫生机构执业案 | 2024年7月24日,宣汉县卫生健康局执法人员对惠民牙科(宣汉县黄金镇迎风街222号)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刘小波持有注册的执业地点为宣汉县黄金镇沙场村卫生站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但其自2024年6月15日以来,擅自在惠民牙科开展诊疗活动。 | 2024.8.12 | 取缔,没收违法所得5000元,并处罚款10000元 | 《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 |
7 | 宣汉县卫生健康局 | 冯亮非医师行医案 | 2024年7月26日,宣汉县卫生健康局执法人员对宣汉县胡家镇百兴街(冯亮门市)“同安药房”开展现场监督检查发现,冯亮在该场所开展诊疗活动。经查实,该经营者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诊所备案证明材料,本人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 | 2024.9.6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九条 |
8 | 宣汉县卫生健康局 | 宣汉新发理发店经营无安全评价报告和产品备案凭证的消毒产品案 | 宣汉县卫生健康局执法人员在现场监督检查中发现宣汉新发理发店(宣汉县蒲江街道华融社区燕湾街3号)经营的消毒产品无安全评价报告和产品备案凭证。 | 2024.9.6 | 罚款1000元 | 《消毒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二项 |
9 | 宣汉县卫生健康局 | 黄芪非医师行医案 | 2024年9月3日10时,宣汉县卫生健康局执法人员对宣汉县百康源药房(宣汉县蒲江街道宝寺社区洲河欣城1号楼29号门市)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药店老板黄芪在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的情况下开展诊疗活动。 | 2024.9.29 | 罚款36000元 |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九条 |
10 | 宣汉县卫生健康局 | 刘先兵非医师行医案 | 2024年9月4日,宣汉县卫生健康局执法人员对位于宣汉县南坝镇兰子扁街道永胜花园(李明蓉)门市的“宣汉县先兵大药房”开展现场监督检查发现,刘先兵在该场所开展诊疗活动。经查实,该经营者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诊所备案证明材料,本人未取得《医师执业证书》。 | 2024.9.29 | 罚款36000元;没收违法所得30元 |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九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