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主要职能。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制定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生产、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不断培育市场体系,促进经济发展;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情况,2023年末,纳入本套决算编制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2个,比上年增减0个。
人员情况,宣汉县厂溪镇2023年末实有行政21人,行政工勤3人,参照公务员管理4人,事业26人,退休人员37人,遗属人员12名。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2040.69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439.09万元,增加27.42%。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增加,各项经费增加。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040.6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40.69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040.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20.72万元,占69.62%;项目支出619.97万元,占30.3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2040.69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39.09万元,增加27.42%。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增加,各项经费增加。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40.6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56.35万元,增长28.8%。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增加,支出增加。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40.6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19.42万元,占40.15%;教育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0.08万元,占8.3%;卫生健康支出43.6万元,占2.14%;农林水支出900.66万元,占44.14%;交通运输支出33.5万元,占1.64%;住房保障支出73.43万元,占3.63%。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2040.69,完成预算1362.6万元的149.76%。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决算为819.42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决算为170.08万元,完成预算100%。
3.卫生健康类:支出决算为43.6万元,完成预算100%。
4.农林水支出类:决算为900.66万元,完成预算100%。
5.交通运输支出类:决算为33.5万元,完成预算100%。
6.住房保障支出类:决算为73.43万元,完成预算100%。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20.7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150.1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270.5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4.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3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4.3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与2022年度相等。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4.3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80批次,532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4.3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2023年度,厂溪镇人民政府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20.72万元,比2022年度增加54.15万元,增长3.96%。增加原因是人员及项目增加。
2023年度,厂溪镇人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无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3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厂溪镇万缘社区公厕新建工程、厂溪镇场镇至梨子街道公路水沟及护坡清理、厂溪镇河道污水管网支管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对厂溪镇万缘社区公厕新建工程、厂溪镇场镇至梨子街道公路水沟及护坡清理、厂溪镇河道污水管网支管项目开展绩效监控。
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以及资本资产、债券资金等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等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代表履职能力(项):指镇级人民代表大会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 行政运行(项):指政府机关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指政府机关用于办公设备购置和大型修缮的项目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项):指政府机关用于政权建设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项): 指除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机关服务、预算改革业务、财政国库业务、财政监察、信息化建设、财政委托业务支出、事业运行等项目外的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项): 指政府机关用于保障机构纪检、监察工作顺利开展的生活补助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项): 指除上述项目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老龄事务(项): 指政府机关用于老龄事务方面的支出。
11.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2.农林水(类)农业(款)农业行业业务管理(项):指用于农业农村政策研究、土地承包管理、审计监督等农业行业一般性基本业务管理工作的支出;
农林水(类)农业(款)防灾救灾(项):指用于对农业生产因遭受自然、生物灾害损失给予的补助,促进农业防灾增产措施补助,海难救助补助,草原扑火防火及因其他灾害导致农牧渔业生产者损失给予的补助支出;
农林水(类)农业(款)农村道路建设(项):指用于农村公路、镇村道路建设方面的支出;
农林水(类)农业(款)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项):指按规定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的补助支出;
农林水(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农林水(类)扶贫(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指用于农村贫困地区镇村道路、住房、基本农田、水利设施、人畜饮水、生态环境保护等生产生活条件改善方面的支出;
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指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财政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农林水(类)其他农林水(款)化解其他公益性镇村债务(项):指化解除农村义务教育债务以外的镇村其他公益性债务支出;
农林水(类)其他农林水(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指除化解债务支出以外其他用于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13.交通运输(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养护(项):指用于养路段保障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支出。
1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政府机关用于缴纳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1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7.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8.“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
宣汉县厂溪镇人民政府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组成。由党委、政府、人大组成行政机关。厂溪镇政府由党建办、党政办、财政所、便民服务中心、安办、信访办、司法调解室及各领导办公室组成;辖县派出机构国土资源所,县直管部门学校、医院、农商银行、邮政储蓄所4个部门。
(二)机构职能。1.制定和组织我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我镇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我镇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和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我镇本级财政收入,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我镇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人员概况。截至2023年末,厂溪镇人民政府行政在职职工(含工勤和参公人员)28人,事业单位职工26人。
二、部门资金收支情况
(一)收入情况。厂溪镇人民政府2023年年初预算收入1362.59万元、决算报表收入2040.69万元。
(二)支出情况。厂溪镇人民政府2023年年初预算支出1362.59万元、决算报表支出2040.69万元。
(三)结余分配和结转结余情况。厂溪镇人民政府2023年决算报表结转结余为0。
三、部门预算绩效分析
(一)部门预算总体绩效分析。
1、履职效能
一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执行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及镇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二是2023年度的财政工作紧紧围绕“三个确保”根本目标,狠抓工作作风的转变,强化财政管理机制,积极发挥乡镇财政职能作用,加强财政资金的监管责任。三是主动争取项目和资金,增加镇级财力。在保障日常工作正常运转的前提下寻求新的发展,加强与上级部门的紧密联系,力求上级部门的支持和政策倾斜,不断增加可支配收入,为我镇各项事业的发展和进步提供有力的财力保障。
2、预算管理
根据县财政局的要求,在今年全县财力趋于紧张的状况下努力做好财政预算工作,年初做好资金预算的编制上报,资金支付严格执行年初预算,根据年初预算指标合理支配和运用资金,确保资金使用安全有效。
3、财务管理
一是规范财务审批程序,节约经费开支,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坚持“量入为出,在保有压”的原则,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大力压缩非工资性支出,对公务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等进行有效压缩,节减财政支出。二是加强财政预算资金拨付管理,保障资金使用平安,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和控制制度,保证资金的合法性、平安性,以及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4、资产管理
一是年初编制资产配置相关支出预算,并严格按照预算管理规定和财政部门批复的预算配置资产。二是建立健全国有资产台账,全面、真实、准确反映其国有资产收入、支出以及国有资产存量情况。三是按照国家规定建立国有资产绩效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绩效指标和标准,有序开展国有资产绩效管理工作。
5、采购管理
政府采购遵循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采购目录的要求,严格按照采购项目的不同情况,采用招标、询价、协议供货和电子竞价等采购方法。
(二)部门预算项目绩效分析。填报以下数据,并根据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项目绩效”涉及二、三级指标进行逐项绩效分析并评分,依次包括项目决策、项目执行、目标实现等情况。
常年项目绩效分析。该类项目总数68个,涉及预算总金额1414.49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100%,其中: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共计0个。
阶段(一次性)项目绩效分析。该类项目总数39个,涉及预算总金额626.2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100%,其中: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共计0个。
1.项目决策
一是明确整个项目的方向和目标是什么,以及项目所需要的资源、人力和时间等方面的需求;二是评估可行性和风险,考虑项目的可行性和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包括技术、市场、法律等方面的风险,并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计划;三是制定详细的计划和预算,明确项目所需要的各种资源和具体执行计划等。
2、项目执行
在项目执行过程中,时刻关注项目的进展情况,并进行优化和调整,确保项目能够顺利达成预期目标。
3、目标实现
项目完成后,极大地推动了我镇经济和社会发展,人居环境得到有力改善,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得到了大力提升。
(三)重点领域绩效分析。无
(四)绩效结果应用情况。我镇年初将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编制数据,报经镇人代会审核通过后。并对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进行申报,年度主要任务4项。总体目标完成2023年度预算支出。通过自评,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全面完成预期目标,完成率100%。并对自评结果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进行公开,并在规定时间内向财政部门反馈应用绩效结果报告。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厂溪镇在财政预算支出及项目支出方面,严格执行财经管理制度,项目实施进行跟踪检查,做到支出按进度拨款,财政项目资金落到实处,发挥了财政资金的效益。2024年部门预算绩效评价自评得分为96分。
(二)存在问题。
为了保证人员类和日常运转类刚性支出,导致部分其他支出积压,无指标支付。
1、提高定额公用经费标准;
2、将职工伙食团费用、城管执法人员、临聘炊事员劳务费、垃圾清运费和垃圾处理费纳入预算;
3、我镇基础设施条件较差,贫困人口多,上级投入的项目资金较少,建议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改变我镇基础设施条件,让群众生活更美好。
附表: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厂溪镇万缘社区公厕新建工程-重点项目建设资金 | |||||||||
主管部门 | 宣汉县厂溪镇人民政府 | 实施单位 (盖章) | 宣汉县厂溪镇人民政府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新建万缘社区公厕 | 项目已按照目标任务按时完成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新建万缘社区公厕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0.00 | 7.91 | 7.91 | 100.00% | 10 | 10 | ||||
其中:财政资金 | 0.00 | 7.91 | 7.91 | 100.00%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产出指标 | 时效指标 | 工程进度达标率 | ≥ | 98 | % | 10 | 10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新建公厕 | ≥ | 1 | 个 | 20 | 20 |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工程验收合格率 | ≥ | 98 | % | 20 | 20 | |||
效益指标 | 可持续发展指标 | 促进健康与卫生 | 定性 | 好 | 10 | 10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受益群众人数 | ≥ | 3000 | 人 | 10 | 10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 | 98 | % | 10 | 10 | |||
成本指标 | 完成指标补助 | 合理控制成本实现预期目标 | ≥ | 98 | % | 10 | 10 | |||
合计 | 100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厂溪镇场镇至梨子街道公路水沟及护坡清理-重点项目建设资金 | |||||||||
主管部门 | 宣汉县厂溪镇人民政府 | 实施单位 (盖章) | 宣汉县厂溪镇人民政府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场镇至梨子街道公路水沟及护坡清理 | 项目已按照目标任务按时完成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场镇至梨子街道公路水沟及护坡清理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0.00 | 8.53 | 8.53 | 100.00% | 10 | 10 | ||||
其中:财政资金 | 0.00 | 8.53 | 8.53 | 100.00%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产出指标 | 时效指标 | 工程进度达标率 | ≥ | 98 | % | 10 | 10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水沟及护坡清理 | ≥ | 3 | 处 | 20 | 20 |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工程验收合格率 | ≥ | 98 | % | 20 | 20 | |||
产出指标 | 可持续发展指标 | 保障交通运行 | 定性 | 好 | 10 | 10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受益群众人数 | ≥ | 2000 | 好 | 10 | 10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 | 98 | % | 10 | 10 | |||
成本指标 | 完成指标补助 | 合理控制成本实现预期目标 | ≥ | 98 | % | 10 | 10 | |||
合计 | 100 | 100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厂溪镇河道污水管网支管--激发乡镇活力专项项目 | |||||||||
主管部门 | 宣汉县厂溪镇人民政府 | 实施单位 (盖章) | 宣汉县厂溪镇人民政府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河道污水管网支管 | 项目已按照目标任务按时完成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河道污水管网支管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0.00 | 4.12 | 4.12 | 100.00% | 10 | 10 | ||||
其中:财政资金 | 0.00 | 4.12 | 4.12 | 100.00%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产出指标 | 时效指标 | 工程进度达标率 | ≥ | 98 | % | 10 | 10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接污水管网支网 | ≥ | 1020 | 米 | 20 | 20 |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工程验收合格率 | ≥ | 98 | % | 20 | 20 | |||
效益指标 | 可持续发展指标 | 保障人居环境安全 | 定性 | 好 | 10 | 10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受益群众人数 | ≥ | 2000 | 人 | 10 | 10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 | 98 | % | 10 | 10 | |||
成本指标 | 完成指标补助 | 合理控制成本实现预期目标 | ≥ | 98 | % | 10 | 10 | |||
合计 | 100 | 100 |
附件2
厂溪镇人民政府
关于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
1.黑石村道路维修项目设立是为解决厂溪镇黑石村群众出行困难问题,对黑石村道路进行维修。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为宣财预资金〔2023〕1号文件。
3.项目主要内容为黑石村维修路面500㎡。
4.项目主管部门(宣汉县厂溪镇人民政府)在该项目管理中的职能为监督管理使用职能。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1.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按照厂溪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厂溪镇内务管理制度》专项支出制度执行。
2.项目实施目的及主要工作内容:为解决厂溪镇黑石村 群众出行困难问题,对黑石村维修路面500㎡。
3.项目支持方向:完善村社道路建设,解决群众出行难题,提高群众幸福指数。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
该项目预算资金13万元,均为财政预算资金,全部用于厂溪镇黑石村道路维修工程,资金已按工程进度全部实现拨付。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项目绩效自评采用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和项目的实施程序完善相关资料,项目竣工验收后已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对资金到位情况、使用情况、实施情况、效益情况、群众满意度等情况实施绩效自评。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通过项目绩效自评了解项目进展、资金使用、制度建设和项目执行情况,取得的成效;同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通过绩效评价,进一步完善制度、加强项目管理与监督,确保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按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资金支出使用全过程及其实施效果进行综合评价和判断。
(三)评价选点。根据相关政策及资料,通过实地查看、询问相关人员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评价方法。采用成本效益分析法、单位自评法、实地勘察法等,针对申报内容、实施情况、资金兑现、财务管理等做出自我评价,认真听取建议,做好总结工作。
(五)评价组织。由厂溪镇人民政府项目办牵头、财政所工作人员组成的工作专班,分别审核项目的真实性,对项目资料的合法合理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评价的有效性和完整性。
三、绩效分析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本单位项目决策程序严密,得6分;项目规划论证符合中省要求,项目绩效目标设置科学合理,得6分;项目资金与项目总体规划、相关行业事业发展相匹配,项目实施聚焦重大任务、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点项目,得6分。
2.项目管理。项目制度办法体系健全、要素完备,得2分;项目资金分配因素选取、权重设置、区域分布,项目管理、审批符合管理要求,得10分;项目绩资金使用拨付、项目实施符合规定指导有力有效,得6分。
3.项目实施。该项目严格按照预算执行拨付资金,截止2023 年12月31日,资金拨付率100%、资金使用率100%、资金到位率100%,得6分;资金使用拨付、项目实施符合规定,得3分。
4.项目结果。该项目完成预期目标,实施结果与绩效目标相匹配,得6分;该项目实际完成时间-计划完成时间小于0,在计划时间内完成了该项目,得3分。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根据专项预算项目资金支持对象选择所属指标进行绩效分析。支持对象包括产业发展、民生保障、基础设施、行政运转等方面。
1.产业发展。该项目实施与省委、省政府支持重点、产业支持政策相符合,得10分;该项目实施解决了群众出行问题,改善了村社周边环境,保障了群众出行安全,提升了群众幸福感与获得感,对群众收入提升具有积极作用,得16分。
2.民生保障。项目实施以来,村域均衡情况得到改善、村域间差距缩小;该项目资金分配和实施结果精准有效,不存在明显的排他性和歧视性情形,得10分;项目资金标准符合资金管理办法规定;项目实施过程中人民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不断提升,得5分。
3.基础设施。该项目实际工程进度≥计划工程进度;该项目实际资金拨付进度≥预先确定的资金拨付进度;项目验收及时合格;该项目实现预期功能,功能配套整合协调、能够持续良好地运作,有效满足了群众现实需要。
4.行政运转。该项目用途、程序、标准符合专项资金管理、分配要求。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该项目前期论证、中期实施、后期运营资料齐全;该项目完成后,村社周边人居环境提升;该项目解决了服务对象的日常生产活动和生活必须事项,提升了群众和服务对象满意度。
四、评价结论
根据项目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通用指标”“专用指标”“个性指标”涉及二、三级指标进行逐项绩效分析,2023年厂溪镇黑石村道路维修工程绩效目标基本实现,自评得分95分。
五、存在主要问题
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虽然设立了项目资金绩效目标,但部分目标设置不够明确、细化和量化。
六、改进建议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应加大项目规划、项目实施、监督管理方面的力度,确保项目发挥更大的效益,确保群众受益。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2023-878001-宣汉县厂溪镇人民政府决算公开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