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17号)和《四川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特对宣汉县主城区用户水龙头水质进行了卫生监测,现将检测结果公告如下:
第三季度7月份对县主城区的公园城、文化中心、江口大桥、新宣中、农机厂、县政府、西门转盘、县交通局、满园春、滨河路等10个点管网末梢水(龙头水)进行了水质卫生监测;8月份对县主城区的职教园、文化中心、江口大桥、巴人广场、四川汉润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县政府、洲河大桥、县交通局、东门广场、较场街等10个点管网末梢水(龙头水)进行了水质卫生监测;9月份对县主城区的金鼓广场、文体商贸中心、江口大桥、巴人广场、农机厂、县政府、西门转盘、县交通局、东门广场、滨河路等10个点管网末梢水(龙头水)进行了水质卫生监测。按照GB/T5750-2006《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5749-2022《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进行了检验和评价,共采集水样30份,合格30份,合格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