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17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四川省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府发〔2015〕59号,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达州市实施方案的通知》达市府函〔2016〕34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306号《四川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特对县主城区用户水龙头水质进行了卫生监测,现将检测结果公告如下:
7-9月份对县主城区的疾控中心、县政府、江口大桥、交通局、金鼓广场、滨河路(老宣中)、东乡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张家坝、宣汉中学、民政局、新汽车站、宣汉中学蒲江学校等区域12个点管网末梢水(龙头水)进行了水质卫生监测。按照GB/T5750-2023《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5749-2022《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进行了检验和评价,共采集水样36份,合格36份,合格率100%(详情见检测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