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9月30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达州市宣汉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2024-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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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930-20241011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18-5207727

通讯地址:宣汉县行政审批局生态环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四川宣汉县志昌煤炭有限责任公司楠木沟煤矿扩建工程

达州市宣汉县上峡镇

四川宣汉县志昌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恒延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为扩建工程,位于宣汉县上峡镇采矿规模由9万吨/年扩建为30万吨/年,矿区面积1.606平方公里,设计可采量560.7万吨,批准开采K12、K11、K10、K9、K8、K7、K6煤层,准采标高 597~ 250m,矿井服务年限为8.0年。煤类均为贫瘦煤,矿井属低瓦斯矿井。本次30万吨/年扩建项目利用现有主井和风井工业场地作为扩建后的工业场地,不新增占地。扩建后仍采用斜井开拓,利用原有主斜井、回风斜井,改造利用副斜井,报废 543m副平硐;采掘工艺由炮采采煤工艺改造为综合机械化采煤工艺,由炮掘机装改造为综掘工艺;运输系统由斜巷绞车提升、平巷机车运输改造为皮带运输,整个矿井实现连续运输;改造地面供电架空线,新增地面和井下变压器,并在地面增设移动瓦斯抽采系统;全矿划分一个水平( 320m水平),上山开采,划分一个采区即一采区。本次新建一座处理能力为600m3/h的矿井涌水处理站,新建一套处理能力为10m3/h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装置。新建4个全封闭煤仓、2个全封闭矸石仓,瓦斯抽采站。新建车辆冲洗平台、初期雨水收集池及在线自动监测系统,并开展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项目总投资4977.5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0.7万元,占总投资的8.05%。

1.加强废气处理措施。施工期现场进行打围,封闭施工现场,避免大风天大面积开挖扰动地表施工,实时洒水降尘,冲洗进出车辆、采取密闭运输。加强临时堆土、堆料的挡护措施。加强对运输及施工车辆的监管,确保尾气达标排放。运营期井下掘进机设置内外喷雾装置,钻孔采用湿式打眼,井下各主要巷道内均设置防尘洒水管路,并在各管路沿程每隔50m(安设皮带运输机的巷道)或100m间距设置D32 c 3.5(DN25)的支管和阀门(三通阀门)设置风流净化水幕、自动喷雾除尘系统。原煤堆场、煤矸石转运场扬尘:原煤、煤矸石分别采取煤仓、矸石仓,进行暂存,本次评价要求原煤、煤矸石实施封闭式煤仓、矸石仓工程,煤仓、矸石仓高度高于落煤口、落矸口,煤仓、矸石仓内安装喷淋设施,在封闭煤仓、矸石仓外仓体上安装喷淋装置以减少井下开采扬尘。装卸扬尘:原煤、煤矸石的装卸点设置喷雾降尘装置抑尘,皮带输送廊道进行二次封闭,输送皮带一侧设置喷雾降尘装置。运输扬尘:汽车装载加盖篷布,控制装载量,运输道路洒水抑尘,工业广场出口设置车辆冲洗平台。

2.加强废水处理措施。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现有DR-AO-50型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预处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等,不外排。施工废水经沉砂池沉淀后全部循环利用,不外排。井巷掘进涌水经矿井水处理站处理后优先回用于地面防尘用水、井下防尘洒水等,剩余部分达《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类标准、全盐量≤1000mg/L的限值要求后外排楠木沟营运期矿井涌水通过新建1套矿井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能力为600m3/h(14400m3/d),采用“隔油 预沉调节 混凝沉淀 斜管沉淀 石英砂过滤 消毒”工艺处理达《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类标准、全盐量≤1000mg/L的限值要求后,优先回用于地面防尘用水、井下防尘洒水、井下消防用水等,多余部分达外排楠木沟回用部分需满足《煤矿井下消防、洒水设计规范》(GB50383-2016)中的“井下消防、洒水水质标准”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相应标准限值要求新建1座隔油池处理食堂废水;新建1座毛发集污井初步处理淋浴废水;依托现有2个化粪池预处理办公生活污水;依托现有1套DR-AO-50型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预处理后的综合办公及宿舍楼、生产办公楼生活污水;新建1套处理能力为10m3/h(240m3/d)的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预处理后的职工宿舍楼、浴室生活污水及经隔油处理后的机修废水,采用“预处理 调节 A2/O 二沉池 消毒”的处理工艺。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相关标准后回用于地面防尘用水、车辆冲洗用水、绿化用水等,不外排车辆冲洗废水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车辆冲洗初期雨水沉淀后回用于场地防尘用水,不外排

3.加强噪声控制措施。施工期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平面布局,使高噪声设备远离环境敏感点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合理安排施工工序,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运输车辆限速行驶,控制汽车鸣笛。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分区,优化布局,并利用绿化带衰减噪声;采用基座减振、水泵与进出口管道间安装软橡胶接头;空压机房,采用隔振机座,进气口安装消声器,隔声门窗;机修车间,设置隔声门窗,设备基础减振;通风机的进、出口安装阻性消声器、通风机房墙面敷设吸声结构、安装隔声门窗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4.加强固体废物处置。施工期巷道掘进产生的矸石全部回填井下采空区,挖方全部回填至工业场地低洼区。建筑垃圾中能回收利用的废料(如钢筋、绑扎丝、木材等)通过分类收集后交废物收购站处理,对不能回收的建筑废物用编织袋包装后清运到建筑垃圾处置场。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交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运营期煤矸石出井后转运至矸仓暂存后,及时运至宣汉县腾鑫建材有限公司用于制砂。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运至指定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矿井水处理站产生的煤泥定期清掏后,放置于原煤中,做外售处理;矿井水处理站产生的废石英砂滤料统一收集后由厂家回收;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定期清掏后用作农肥;机修产生的废金属、废零件统一收集外售至废品回收站;废矿灯统一收集后由厂家回收。项目产生的废铅酸蓄电池、废机油、废机油桶、含油抹布及手套、在线监测废液、废水处理产生的废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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