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其他法定信息 >> 人大建议 >> 正文

宣汉县人民政府关于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45号 建议办理情况(B)的函

来源: 县政府督查室     发布日期:2024-08-19     点击数: 人次

 

宣府函〔2024〕139号 

覃有成代表:

您在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外托管服务机构监督管理的建议》(第245号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县现有校外托管服务机构70家,从经营类型看,个体类型24家,企业类型46家;从布局看,主要集中在县城和南坝镇,举办场所大多在校园周边,多由商铺、居民楼改装而成;托管服务内容包括为学生提供住宿、餐饮服务,督促学生完成家庭作业,帮助学生清洗衣物、整理内务等;托管时间集中在每周一至周五晚上,周六和周日全天。全县参加托管服务的学生人数有1000余人。托管机构按照学期进行收费(每生每学期3000—5000元不等),所收费用未经相关部门核准,由托管机构根据市场定价。

因托管机构是新兴服务行业,目前国家、省、市层面均未明确主管部门,也未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和行业标准,客观上存在经营管理不规范和一定的安全隐患。

二、办理情况

(一)关于“加快出台有关管理制度”的建议。针对校外托管服务机构存在着监管漏洞情况,我县正在制定《宣汉县中小学校外托管服务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形成了讨论稿,并于2024年7月18日组织县教育局、县行政审批局、县民政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公安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等相关部门(单位)召开专题会议,征求意见建议,进一步明确职责、统一标准,促进校外托管服务机构规范发展,预计今年9月将正式印发实施。《办法》出台前,县行政审批局暂缓审批校外托管服务机构,同步对全县已审批的托管机构开展资质复核认定工作。

(二)关于“加大监督管理力度”的建议。2024年4月,我县组织县教育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等相关部门组成6个督查组对全县校外托管服务机构运行情况进行实地摸排调查,建立台账,实行清单式管理。同时将托管机构纳入“九小”场所集中整治范围,定期开展安全隐患大检查,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校外托管服务机构下发整改通知书,切实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截至目前,共排查校外托管服务机构70家,发现问题22个并已全部整改到位。

(三)关于“加强宣传引导”的建议。督促县教育局要求学校通过家长会、家长微信群等渠道,引导家长、学生不要参加无证无牌的“黑机构”托管,鼓励家长积极举报校外培训“黑机构”;要求县教育局积极筹备校外托管机构从业人员培训工作,于9月底前组织从业人员开展培训,增强安全意识和管理水平。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严格审批管理,把好注册关。在审批过程中对校外托管服务机构的举办规模、消防设施、人员资质等进行严格把关。严格实行登记备案制度,对符合条件的校外托管服务机构进行登记备案,并要求其做到亮证服务、公开信息,主动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

(二)加强教育培训,把好业务关。定期组织校外托管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卫生安全、消防安全、应急救急等方面的培训,提高其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法制教育,增强其守法经营意识,防范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三)完善监督机制,把好检查关。建立健全考核机制,对托管机构进行定期考核和重审,加大对校外托管服务机构进行全覆盖检查力度,并紧盯消防安全、食品安全、托管人员资质等方面,不定期开展随机抽查,确保其持续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宣汉县人民政府

                             2024年7月26日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