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河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应急值班值守制度》的通知
来源:茶河镇
发布日期:2024-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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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居)委、镇级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总值班室和县安委会、县应急管理局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促使我镇处置突发应急情况不断档、不留死角,杜绝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应急值班值守制度

1.镇政府设应急值班室承担全镇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值守工作(值班电话:0818-5521066)。

2.应急值守时间应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包括双休日、节假日),交接班应做到面对面交接。

3.镇应急值班室负责全镇应急值守日常工作和对辖区内各村社区、镇直属单位应急值守工作的指导、督查。

二、应急值班值守主要任务

1.保证通信联络畅通,随时了解掌握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紧急重大情况和动态。

2.负责接收和处理有关单位上报的紧急重大情况报告;建立值班信息报告制度,及时向本级领导和上级政府报告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紧急重大情况,协助本级领导和单位进行应急处置,并及时反馈处置情况。

3.建立值班信息网络。及时掌握本级领导的主要活动、行踪、联系方式;熟练掌握各单位联系电话和其他必须掌握的联系电话。

4.建立值班通报制度。定期通报本行政区域内值班工作情况。

5.负责督促、指导检查各村、社区的值班工作,保证本行政区域内应急值班工作正常有序运转。

6.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应急值班值守工作原则

1.有情必报。发生紧急重大情况,必须及时、准确、全面地向本级领导和上级政府值班室及有关部门报告。

2.逐级上报。发生紧急重大情况,要逐级向上报告。

3.规范运作。规范报送值班、值守信息,有条不紊地处置紧急重大情况。

四、接报紧急重大情况处理程序

1.接报紧急重大情况,应迅速向值班带班领导和负责处置紧急重大情况的分管领导报告,根据领导指示,向其他领导和有关部门传达报告。

2.凡向县人民政府值班室报告的紧急重大信息,原则上必须同步报送书面材料,报送前需经值班带班领导审核同意,必要时还应报请镇主要领导审批同意,确保上报信息真实有效。情况特别紧急,来不及起草书面报告时,可以先采取电话等其他方式报告,事后再及时补报书面材料。

3.对接报的紧急重大情况,值班人员要认真记录、登记、核实,再按程序报告。事态特别紧急,需要争取处置时间的情况下,应先报送初步情况,稍后核实再随时续报最新情况。

4.从接报重大紧急情况开始,值班人员要积极协助有关领导和部门进行应急处置,在处置过程中,要主动与有关领导和现场处置负责人及有关部门保持联系,及时传达领导和上级的处置意见,负责催办和落实领导批示和交办事项,跟踪了解有关情况,及时报告处置情况。

5.接报的紧急重大情况处置完毕后,要及时向镇本级领导反馈,对接报的紧急重大情况材料、电话记录、处置过程中的领导批示、指示及处理情况等,要及时整理归档保存。

6.各村社区、镇属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应急值守工作,选派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人员从事值班工作。要加强对紧急重大情况的搜集整理,准确判断可能发生的紧急重大情况的苗头信息,及时向有关领导和镇防灾减灾应急值班室报告。

五、应急值班值守工作考核制度

1.对应急值守工作开展好,在紧急重大情况的报告和处置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值班人员要予以表彰。

2.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严重后果的,要对有关责任单位和直接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后果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对第一责任人通报批评直至进行组织处理,对有关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

(1)值班人员不到位,值班制度不健全的;

(2)值班人员脱岗和带班领导联系不上的;

(3)迟报、漏报、瞒报、误报和越级上报紧急重大情况的;

(4)在紧急重大情况的处置过程中,对领导和上级指示、批示相互推诿或跟踪落实不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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