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宣汉县天生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宣汉县天生镇人民政府职能简介
1.党委工作职责: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坚决贯彻执行;保证监督职能;教育和管理职能;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的职能;负责抓好本乡镇党建工作、群团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新闻宣传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2.政府职能: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宣汉县天生镇人民政府2024年重点工作
1. 政治建设方面: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目标,全面从严治党纵深推进。
2. 农业发展方面:一是加快现代农业发展、二是完成粮食生产目标、三是增大农技推广范围。
3. 基层治理方面:一是认真落实县委联系群众“三个一”工作机制,二是切实做好帮扶关怀,三是打造志愿服务体系。
4. 农旅结合方面:一是打造一处津津乐道的旅游“目的地”,二是打造一处群众休闲“首选地”,三是打造一批网红娱乐“打卡地”。
5. 民生福祉方面:对高铁沿线开展高标准建设、持续做大集体经济收入。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宣汉县天生镇人民政府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第二部分 宣汉县天生镇人民政府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详见附件: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宣汉县天生镇人民政府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宣汉县天生镇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宣汉县天生镇人民政府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1746.24万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132万元,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支出减少,人员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宣汉县天生镇人民政府2024年收入预算1746.24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878.24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宣汉县天生镇人民政府2024年支出预算1746.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24.04万元,占87.28%;项目支出222.2万元,占12.72%。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宣汉县天生镇人民政府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1746.24万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132万元,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支出减少,人员减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46.24万元、
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35.1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9.6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4.81万元、农林水支出463.8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2.78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宣汉县天生镇人民政府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746.24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减少132万元,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支出减少,人员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35.17万元,占53.5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9.61万元,占12%;卫生健康支出44.81万元,占2.6%;住房保障支出92.78万元,占5.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中的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434万元,主要用于:实施行政办公运行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中的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42万元,主要用于:实施一般行政事务办公运行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中的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458.97万元,主要用于:实施事业办公运行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20.4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4年预算数为89.24万元,主要用于: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92.78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卫生与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预算数16.56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用。
卫生与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24.63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用。
卫生与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4年预算数1.74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用。
卫生与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1.88万元,
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2024年预算数为463.86万元,主要用于:村社区干部及小组长个人生活补助、养老保险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宣汉县天生镇人民政府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524.0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417.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福利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公用经费106.7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宣汉县天生镇人民政府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7.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4.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3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与2023年预算持平
202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3年预算持平。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单位日常工作开展。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宣汉县天生镇人民政府2024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宣汉县天生镇人民政府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4年,宣汉县天生镇人民政府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434万元,与2023年预算下降24.79%,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开支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宣汉县天生镇人民政府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宣汉县天生镇人民政府共有车辆1辆,其中:轿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年宣汉县天生镇人民政府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9个,涉及预算222.2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运转类项目9个,涉及预算222.2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 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