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宣汉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的通知》(宣府发〔2024〕4号)和《宣汉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实施方案》要求,为扎实做好全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宣传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宣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坚持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工作要求,在宣汉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领导下,全过程、多形式、多维度开展宣汉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宣传报道,生动反映文物资源普查过程和成果,宣传阐释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动员全社会加大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力度,为坚定文化自信、传承中华文脉提供达州力量。
二、宣传重点
宣传普查工作重大意义、重要进展和重要发现,展示全县文物资源状况和特色,体现与此紧密相关的文物保护、管理、研究、利用等工作。
宣传普查工作典型案例、优秀经验和先进事迹,宣传展现各地在普查动员、实地调查、审核检查等工作中的生动案例。
宣传普查工作者勇于担当、甘于奉献的意志品质和精神风貌,宣传展现新时代文物人择一事终一生、爱岗敬业、不畏艰辛、勇毅前行的感人故事。
宣传社会各界积极支持、配合并主动参与文物普查工作的生动实践,广泛宣传文物普查任务要求与文物保护理念原则,体现文物保护社会共识。
三、组织实施
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做好文物普查新闻宣传、舆情引导和媒体服务工作,县委宣传部按职责做好相关工作协调指导。
县普查办加强文物普查宣传工作组织调度,发动本地媒体、协调相关机构部门,及时发现报送新闻线索,主动宣传报道工作进展成效。
四、总体安排
(一)重要节点组织消息报道
2024年1月至4月:全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相关重要会议;普查机构设置、队伍组建、人员培训、试点经验等。
2024年5月至2025年5月:普查工作进展、阶段成果和重要发现;普查工作先进个人、先进事迹;社会各界对普查工作的参与和支持等。
2026年6月前后:文物普查数据处理进展情况,文物普查基础成果;各级不可移动文物资源目录有关情况;文物普查成果的推广应用情况;全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总结、个人(团体)先进事迹等。
(二)阶段成果推出综述报道
分别于2024年、2025年重要时间节点和普查工作结束前后,撰写综述报道,宣传普查工作进展及成果、典型经验等。
(三)重要成果组织新闻发布
对普查工作取得重要进展、先进典型等,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
(四)典型案例开展实地采访
组织主流媒体开展实地采访和集中报道,对普查工作中的典型案例进行追踪式、综合式深度报道。
(五)典型人物呈现专题报道
根据普查工作总体安排,对普查工作中涌现的典型人物、先进事迹等进行专题报道。
五、宣传载体
(一)版面栏目
协调达州日报等主流媒体在相关版面推出普查工作报道,适时撰写刊发综述、评论等。协调达州市广播电视台等推出视频新闻报道。
(二)专题网页
在县文物行政部门网站或微信公众号上开设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专题网页,设立工作简报、动态报道、成果展示、专家视点、互动留言等栏目,集纳全县文物普查相关情况,多角度宣传文物普查知识,多方位呈现文物普查过程和成果。
(三)网络矩阵
加大普查宣传工作网络推送力度,协调各级重点媒体加大网络宣传力度。将普查工作宣传融入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国际博物馆日等主题宣传活动。
六、宣传要求
(一)强化正面宣传引导。把握宣传节点,把控宣传内容,统筹协调宣传平台,及时有效发布权威信息,扩大社会覆盖面,营造支持普查、支持文物保护的浓厚社会氛围。
(二)加强舆情监测引导。严格落实重要信息发布审核机制,规范发布渠道和内容,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有效规避负面舆情,及时预判化解舆情风险。
(三)形成强大宣传合力。各级党委宣传部门、文物行政部门积极协调配合媒体宣传报道,大力推广本地先进经验、先进典型、先进事迹、创新成果。
七、保障措施
县普查机构要高度重视文物普查宣传工作,成立专兼职人员相结合的宣传工作队伍,推进落实文物普查宣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