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汉县惠企政策事项清单 | ||||||||||||
序号 | 事项名称 | 政策依据 | 政策类别 | 发布层级 | 执行层级 | 受理部门(单位) | 办理部门(单位) | 申请对象 | 兑现方式 | 兑现时限(工作日) | 有效期 | |
主项 | 情形项 | |||||||||||
1 | 参加展会企业奖励 | 对参加国家、省、市各种展会的企业每次给予市内0.3万元、省内市外0.5万元、国内省外1万元的奖励 | 中共宣汉县委 宣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宣汉县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宣县委发〔2023〕11号) | 奖补类 | 县级 | 县级 | 宣汉县政务服务中心惠企政策服务专窗 | 县商务局 | 企业 | 快申 快享 | 其它 | 长期有效 |
2 | 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发展 | 对首次获得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分别奖励50万元、10万元 | 中共宣汉县委 宣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宣汉县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宣县委发〔2023〕11号) | 奖补类 | 县级 | 县级 | 宣汉县政务服务中心惠企政策服务专窗 | 县经信局 | 企业 | 快申 快享 | 其它 | 长期有效 |
3 | 支持工业企业升规入统 | 对首次新建入统和“小升规”工业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15万元、10万元奖励 | 中共宣汉县委 宣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宣汉县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宣县委发〔2023〕11号) | 奖补类 | 县级 | 县级 | 宣汉县政务服务中心惠企政策服务专窗 | 县经信局 | 企业 | 快申 快享 | 其它 | 长期有效 |
4 | 支持省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 | 对获批的国家级、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分别一次性给予50万元、20万元补助 | 中共宣汉县委 宣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宣汉县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宣县委发〔2023〕11号) | 奖补类 | 县级 | 县级 | 宣汉县政务服务中心惠企政策服务专窗 | 县科技局 | 企业 | 快申 快享 | 其它 | 长期有效 |
5 | 就业见习补贴 | 组织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16至24岁失业青年参加3至12个月就业见习,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给予见习单位就业见习补贴。对见习期未满与见习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可给予见习单位剩余期限见习补贴 | 宣汉县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宣就领发〔2023〕2 号) | 奖补类 | 县级 | 县级 | 宣汉县政务服务中心惠企政策服务专窗 | 县人社局 | 见习基地 | 快申 快享 | 其它 | 2024年12月31日 |
6 | 就业见习基地奖 | 对新评定为国家级、省级就业见习基地的,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对年度吸纳见习人员超过50人、留用率超过30%并稳定就业1年以上的就业见习基地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补与国家级、省级就业见习基地一次性奖补不重复享受 | 宣汉县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宣就领发〔2023〕2 号) | 奖补类 | 县级 | 县级 | 宣汉县政务服务中心惠企政策服务专窗 | 县人社局 | 见习基地 | 快申 快享 | 其它 | 2024年12月31日 |
7 | 一次性创业补贴 | 对省内普通高校全日制在校大学生、服务基层项目的大学生、毕业5年内处于失业状态的高校毕业生(含国家承认学历的留学回国人员,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的创业实体和创业项目,符合条件的,给予每个1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领创多个创业项目的累计补贴最高不超过10万元 | 宣汉县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宣就领发〔2023〕2 号) | 奖补类 | 县级 | 县级 | 宣汉县政务服务中心惠企政策服务专窗 | 县人社局 | 高校毕业生 | 快申 快享 | 14 | 长期有效 |
8 | 一次性创业补贴 | 对领办创业实体和创业项目的毕业年度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及残疾高校毕业生,按照提高50%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 宣汉县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宣就领发〔2023〕2 号) | 奖补类 | 县级 | 县级 | 宣汉县政务服务中心惠企政策服务专窗 | 县人社局 | 高校毕业生 | 快申 快享 | 14 | 长期有效 |
9 | 升规入统奖励 | 对新入统的商贸和服务企业,给予一次性6万元奖励,其中实现 产销分离(主辅分离)且入统的服务业企业增加2万元奖励 | 中共宣汉县委办公室 宣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宣汉县加强统计调查工作的十条 措施(试行)》的通知(宣县委办发〔2022〕30 号) | 奖补类 | 县级 | 县级 | 宣汉县政务服务中心惠企政策服务专窗 | 县商务局 | 企业 | 快申 快享 | 其它 | 长期有效 |
10 | 品牌创建 | 对当年获得四川省“老字号”“四川省名牌产品”的企业,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复审通过的“四川省名牌产品”,给予2万元奖励 | 中共宣汉县委 宣汉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宣汉县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宣县委发〔2023〕11号) | 奖补类 | 县级 | 县级 | 宣汉县政务服务中心惠企政策服务专窗 | 县商务局 | 企业 | 快申 快享 | 其它 | 长期有效 |
11 | 支持企业做大做强 | 对主营业务收入首次突破5000万元、1亿元、2亿元的住宿餐饮等服务业民营企业,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20万元奖励;对主营业务收入首次突破5亿元、10 亿元、20亿元的批发零售民营企业,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20万元奖励;对主营业务收入首次突破1000万、3000万、5000万的文旅民营企业,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20万元奖励 | 中共宣汉县委 宣汉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宣汉县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宣县委发〔2023〕11号) | 奖补类 | 县级 | 县级 | 宣汉县政务服务中心惠企政策服务专窗 | 商务局 | 企业 | 快申 快享 | 其它 | 长期有效 |
12 | 支持企业做大做强 | 对当年营业收入400万元以上,或解决就业40人以上的家政服务企业,给予3万元—5万元奖励 | 中共宣汉县委 宣汉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宣汉县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宣县委发〔2023〕11号) | 奖补类 | 县级 | 县级 | 宣汉县政务服务中心惠企政策服务专窗 | 县商务局 | 企业 | 快申 快享 | 其它 | 长期有效 |
13 | 农村客运补贴 | 建立健全农村客运发展的公共财政补贴保障机制和扶持支持措施 | 宣汉县农村客运财政补贴办法(宣交发[2023]40号) | 奖补类 | 县级 | 县级 | 宣汉县政务服务中心惠企政策服务专窗 | 县交通运输局 | 企业 | 快申 快享 | 申报审核后兑现 | 长期有效 |
14 | 有机产品认证、绿色产品认证 | 对取得有机产品认证、绿色产品认证的企业,分别给予3万元、2万元奖励 | 宣汉县委关于印发《宣汉县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宣县委发〔2023〕11号) | 奖补类 | 县级 | 县级 | 宣汉县政务服务中心惠企政策服务专窗 | 县市场监管局 | 企业 | 快申 快享 | 申报审核后兑现 | 2025年4月26日 |
15 | 市政府质量奖 | 对获得市(含市)以上政府质量奖的企业和个人,由县财政给予等额资金奖励 | 宣汉县委关于印发《宣汉县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宣县委发〔2023〕11号) | 奖补类 | 县级 | 县级 | 宣汉县政务服务中心惠企政策服务专窗 | 县市场监管局 | 企业 | 快申 快享 | 申报审核后兑现 | 2025年4月26日 |
16 | 支持科技创新 | 培育壮大科技型企业,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补助30万元,对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补助10万元。对整体新迁入、注册纳税在宣汉且有效期2年以上的高企给予一次性补助30万元 | 中共宣汉县委 宣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宣汉县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宣县委发〔2023〕11 号) | 奖补类 | 县级 | 县级 | 宣汉县政务服务中心惠企政策服务专窗 | 县科技局 | 高新技术企业 | 快申 快享 | 其它 | 长期有效 |
17 | 支持科技创新 | 对新备案入库的省级瞪羚企业,给予一次性补助30万元 | 中共宣汉县委 宣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宣汉县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宣县委发〔2023〕11 号) | 奖补类 | 县级 | 县级 | 宣汉县政务服务中心惠企政策服务专窗 | 县科技局 | 瞪羚企业 | 快申 快享 | 其它 | 长期有效 |
18 | 电商补助 | 对网上交易总额达到50万元以上的电商企业,分别给予相应标准奖励。对获得认定的商务部、省、市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1万元奖励 | 中共宣汉县委 宣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宣汉县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宣县委发[2023]11号 | 奖补类 | 县级 | 县级 | 宣汉县政务服务中心惠企政策服务专窗 | 县商务局 | 企业 | 快申 快享 | 其它 | 长期有效 |
19 | 再生资源补助 | 对当年实现营业收入800万元及以上,符合环保等要求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给予一次性最高不超过5万元奖励 | 中共宣汉县委 宣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宣汉县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宣县委发[2023]11号 | 奖补类 | 县级 | 县级 | 宣汉县政务服务中心惠企政策服务专窗 | 县商务局 | 企业 | 快申 快享 | 其它 | 长期有效 |
20 | 物流企业认定奖励 | 对首次被认定为国家 2A、3A、4A、5A 的物流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 2 万元、3 万元、4 万元和 5 万元奖励 | 中共宣汉县委 宣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宣汉县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宣县委发[2023]11号 | 奖补类 | 县级 | 县级 | 宣汉县政务服务中心惠企政策服务专窗 | 县商务局 | 企业 | 快申 快享 | 其它 | 长期有效 |
21 | 新增物流设备、运营网点物流企业奖励 | 对新增物流车辆 5 台以上,或新增乡镇物流运营网点 5 个以上的物流企业,一次性给予 5 万元奖励 | 中共宣汉县委 宣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宣汉县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宣县委发[2023]11号 | 奖补类 | 县级 | 县级 | 宣汉县政务服务中心惠企政策服务专窗 | 县商务局 | 企业 | 快申 快享 | 其它 | 长期有效 |
22 | 强化民营经济激励保障 | 对新入统房地产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 | 中共宣汉县委 宣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宣汉县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宣县委发【2023】11号) | 奖补类 | 县级 | 县级 | 宣汉县政务服务中心惠企政策服务专窗 | 县住建局 | 企业 | 快申 快享 | 其它 | 长期有效 |
23 | 免费印章 | 向新开办企业赠送首套4枚印章 | 中共宣汉县委 宣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宣汉县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宣县委发【2023】11号) | 减免类 | 县级 | 县级 | 宣汉县政务服务中心惠企政策服务专窗 | 县行政审批局 | 企业 | 快申 快享 | 1小时 | 长期有效 |
一、参加展会企业奖励。对参加国家、省、市各种展会的企业每次给予市内0.3万元、省内市外0.5万元、国内省外1万元的奖励。
政策支持范围:对当年县级以上政府或部门组织开展的各种展会活动,由商务、经信、农业、文旅等部门推荐的,且该企业在“单项活动方案”参与名单内,并按会议要求到达现场参加活动,顺利完成展会各项任务要求的企业或单位均可申报。于展会活动结束开始申报,待全面初审、审核同意后,按标准给予资金奖励。
申请资料清单:
1.填写《财政补助资金申请单位承诺函》(企业法人本人签字、盖公司鲜章);
2.提供企业营业执照(三照合一证书)复印件(盖公司鲜章);
3.提供企业对公银行开户证书复印件;
4.其它临时性证明材料。
以上资料需准备一式三份。
申办流程:参加“西博会、进博会”的企业到县商务局对外经贸股提交资料;参加“秦巴交易会”“县内展会”的企业到县商务局商贸服务管理股提交资料。
咨询联系电话:参加“西博会、进博会”的企业联系县商务局对外经贸股,李斌 0818-5239978;参加“秦巴交易会”“县内展会”的企业联系县商务局商贸服务管理股,程子华 0818-5209686。
二、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发展。对首次获得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分别奖励50万元、10万元。
政策支持范围:符合工信部等四部门印发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在我县注册的中小企业。符合《四川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方案》认定标准的企业。
申请资料清单: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两年财务审计报告(需包含主营业务收入、研发投入等相关情况);
3.近两年12月底缴纳社保人数证明;
4.合规经营承诺书;
5.评价指标相关证明材料。
申办流程:到宣汉县政务服务中心惠企政策服务专窗提交资料,同时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进行网上填报。
咨询联系电话:县经信局企业发展股,刘寺林0818-5208900。
三、支持工业企业升规入统。对首次新建入统和“小升规”工业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15万元、10万元奖励。
政策支持范围:在县内注册、正常生产经营的工业企业。申报“小升规”企业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000万元及以上,申报“新建入统”企业需月度累计营业收入达到2000万元及以上。
申请资料清单:
1.《调查单位年/月度审核登记表(一)》;
2.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
3.反映单位规模和主营业务活动的材料(比如反映单位规模、行业、产品、原材料和营业场所的照片);
4.截至申报期最近1个月加盖单位公章的财务报表(利润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表一);
5.新开业(投产)单位还需提供发展改革委(经信委或工信委)对建设项目的批复(或备案)文件复印件。
申办流程:到宣汉县政务服务中心惠企政策服务专窗提交资料,县经信局、县统计局实地核查通过后,上报审核。
咨询联系电话:县经信局企业发展股,刘寺林0818-5208900。
四、支持省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对当年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进行奖励,分别一次性给予50万元、20万元奖励补助。
政策支持范围:县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申请材料清单:
1.企业向县经信局提出申请并按要求上报申请材料;
2.《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申请报告》;
3.《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数据表》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申办流程:宣汉县政务服务中心惠企政策服务专窗提交资料。
咨询联系电话:县经信局技改投资创新股,郑凯0818-5767669。
五、就业见习补贴。组织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16至24岁失业青年参加3至12个月就业见习,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给予见习单位就业见习补贴,就业见习补贴标准实施期限截至2024年12月31日。对见习期未满与见习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 各地可给予见习单位剩余期限见习补贴,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
政策支持范围:符合《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川委办〔2023〕18号)要求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失业青年。
申请资料清单:
1.被认定为见习基地的文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 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参加就业见习的人员名单;
4.见习人员资料:就业见习申请表复印件、就业见习协 议书复印件、《就业创业证》复印件、毕业证(失业青年可不提供)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发放基本生活费用明细账(单)复印件、出勤考核表复印件。
申办流程:到宣汉县政务服务中心惠企政策服务专窗提交资料。
咨询联系电话:县就业服务管理局失业保险股,杜林0818-5217963。
六、就业见习基地奖补。对新评定为国家级、省级就业见习基地的,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对年度吸纳见习人员超过50人、留用率超过30%并稳定就业1年以上的就业见习基地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补与国家级、省级就业见习基地一次性奖补不重复享受。
政策支持范围:符合《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川委办〔2023〕18号)要求的就业见习基地。
申请资料清单:
1.《四川省省级就业见习基地申报表》;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组织相关证书复印件。
申办流程:到宣汉县政务服务中心惠企政策服务专窗提交资料。
咨询联系电话:县就业服务管理局失业保险股,杜林 0818-5217963。
七、一次性创业补贴。对省内普通高校全日制在校大学生、服务基层项目的大学生、毕业5年内处于失业状态的高校毕业生(含国家承认学历的留学回国人员,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的创业实体和创业项目,符合条件的,给予每个1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领创多个创业项目的累计补贴最高不超过10万元。
政策支持范围:符合《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川委办〔2023〕18号)要求的大学生。
申请资料清单:
1.宣汉县大学生自主创业补贴申报表;
2.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
3.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银行账号或个人社会保障卡复印件、近 3 个月的经营情况佐证(支出收入流水、微信收付款截图、进货出货单据等)、租房协议或乡镇社区出具的自建房屋证明;
4.毕业大学生需提供毕业证复印件、学信网学籍信息、就业创业证复印件。在读大学生提供学校学生证、学信网学籍信息。服务基层项目的大学生提供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招募文件。
申办流程:到宣汉县政务服务中心惠企政策服务专窗提交资料。
咨询联系电话:县就业服务管理局创业指导股,向美艳 0818-5213055。
八、一次性创业补贴。对领办创业实体和创业项目的毕业年度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及残疾高校毕业生,按照提高50%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政策支持范围:符合《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川委办〔2023〕18号)要求的创业人员。
申请资料清单:
1.脱贫家庭劳动力提供全国防返贫监测系统截图并加盖证明单位公章;
2.低保家庭提供低保证明材料并加盖证明单位公章;
3.零就业家庭提供零就业家庭材料并加盖证明单位公章;
4.残疾高校毕业生提供残疾证明材料并加盖证明单位公章。
申办流程:到宣汉县政务服务中心惠企政策服务专窗或者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提交资料。
咨询联系电话:县就业服务管理局创业指导股,向美艳0818-5213055。
九、升规入统奖励。对新入统的商贸和服务业企业,给予一次性6万元的奖励,其中实现产销分离(主辅分离)且入统的企业增加2万元奖励。
政策支持范围:达到规模的商贸、服务业企业。商贸: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单位。服务业: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卫生;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以及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社会工作。
申请资料清单:
1.商贸、服务业发展奖补资金申请表;
2.企业基础账户信息;
3.营业执照;
4.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申办流程:到宣汉县政务服务中心惠企政策服务专窗提交资料,初审合格推送到市省及国家统计局审查,通过后下达企业证书。
咨询联系电话:县商务局服务业发展办,胡平生13568359266。
十、品牌建设。对当年获得四川省“老字号”的企业,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政策支持范围:对申报四川省“老字号”的企业,获得省级“老子号”称号的企业可申报。待审核同意后,按标准给予资金奖励。
申请资料清单:
1.填写《财政补助资金申请单位承诺函》(企业法人本人签字、盖公司鲜章);
2.提供企业营业执照(三照合一证书)复印件(盖公司鲜章);
3.提供企业对公银行开户证书复印件;
4.其它临时性证明材料。
以上资料需准备一式三份。
申办流程:到宣汉县政务服务中心惠企政策服务专窗提交资料。
咨询联系电话:县商务局商贸服务管理股,0818-5209686。
十一、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对主营业务收入首次突破5000万元、1亿元、2亿元的住宿餐饮等服务业民营企业,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20万元奖励。
政策支持范围:对在宣汉县域内注册的,当年营业收入400万元以上,或解决就业40人以上的家政服务企业;对在宣汉县域内注册的,主营业务收入首次突破5000万元、1亿元、2亿元的住宿餐饮等服务业民营企业,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20万元奖励。
申请资料清单:
1.填写《财政补助资金申请单位承诺函》(企业法人本人签字、盖公司鲜章);
2.提供企业营业执照(三照合一证书)复印件(盖公司鲜章);
3.提供企业对公银行开户证书复印件;
4.其它临时性证明材料。
以上资料需准备一式三份。
申办流程:到宣汉县政务服务中心惠企政策服务专窗提交资料。
咨询联系电话:县商务局商贸服务管理股,程子华0818-5209686。
十二、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对当年营业收入400万元以上,或解决就业40人以上的家政服务企业,给予3万元—5万元奖励。
政策支持范围:对在宣汉县域内注册的,当年营业收入400万元以上,或解决就业40人以上的家政服务企业,符合申报条件的,给予3万元—5万元奖励。
申请资料清单:
1.填写《财政补助资金申请单位承诺函》(企业法人本人签字、盖公司鲜章);
2.提供企业营业执照(三照合一证书)复印件(盖公司鲜章);
3.提供企业对公银行开户证书复印件;
4.其它临时性证明材料。
以上资料需准备一式三份。
申办流程:到宣汉县政务服务中心惠企政策服务专窗提交资料。
咨询联系电话:县商务局商贸服务管理股,程子华0818-5209686。
十三、农村客运补贴。对本县行政区域内从事农村客运(乡(镇)至村(社)的农村客运车辆)营运的经营者实施财政补贴。
政策支持范围:对全县新开通和新增的农村客运车辆,参保的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承运人责任险、不计免赔险、车身损失险,按照其保险金额的70%予以补贴;对新开通和新增的农村客运车辆的经营亏损,县财政按照每年每车10000元的标准予以营运补贴,并按照实际情况一两年为一个周期建立动态调整机制(两年后,若客运车辆运行稳定,可取消该车的营运补贴);安装、使用行车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农村客运车辆安装4G视频监控设备,县财政一次性补贴设备安装费3000元/车,并按照150元/车.月标准补助流量费用。
申请资料清单:
1.农村客运经营者须持有合法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必须持有效的《客运线路许可决定书》《道路运输证》;
3.许可范围内运营轨迹图。
申办流程:到宣汉县政务服务中心惠企政策服务专窗提交资料。
咨询联系电话:县交通运输中心环境保护股,胡江涛18982855188。
十四、有机产品认证、绿色产品认证奖励。对初次取得有机产品认证、绿色食品认证的企业及个体工商户,按每张认证证书分别给予3万元、2万元的补助性质的奖励。
政策支持范围:对初次取得有机产品认证、绿色食品认证的企业及个体工商户进行奖励,兑现时限为取得认证证书的次年度内。
申请资料清单:
1.申请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有机产品认证、绿色食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4.开户账户(复印件);
申办流程:到宣汉县政务服务中心惠企政策服务专窗提交资料
咨询联系电话:宣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标计股,代贵明15828535268。
十五、宣汉县政府质量奖暨“宣品天下”质量奖。为深入推进质量强县建设,引导和激励企业建立和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模式,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提升全县经济发展的综合竞争力。对已获得县级以上(不含县级)政府质量奖的企业(组织)或个人予以获奖最高级别的对等奖金奖励。
政策支持范围:申请对象为获得县级以上(不含县级)政府质量奖的企业、组织和个人。
申请资料清单:
1.获评国家、省或市政府质量奖文件复印件;
2.荣誉证书或奖牌复印件;
3.国家、省或市拨付奖金凭证。
申办流程:到宣汉县政务服务中心惠企政策服务专窗提交资料。
咨询联系电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发展与质量监督股,杨杰 17781951887。
十六、支持科技创新。培育壮大科技型企业,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补助30万元,对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补助10万元。对整体新迁入、注册纳税在宣汉且有效期2年以上的高企给予一次性补助30万元。
政策支持范围: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的企业,于当年年末领取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后持高企资格证书向县科技主管部门报备,在获得高企资格证书并报备的次年兑现高企补助资金。
申请资料清单:
1.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
2.企业开户银行、账号及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申办流程:到宣汉县政务服务中心惠企政策服务专窗提交资料。
咨询联系电话:县科技局高新股,庞扬眉、谢科0818-5220228。
十七、支持科技创新。对新备案入库的省级瞪羚企业,给予一次性补助30万元。
政策支持范围:通过四川省瞪羚企业资格认定的企业,申报当年被认定为四川省瞪羚企业后,向县科技主管部门报备,在获得四川省瞪羚企业资格并报备的次年兑现瞪羚企业奖补资金。
申请资料清单:
1.四川省科技厅认定文件;
2.瞪羚企业开户银行、账号及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申办流程:到宣汉县政务服务中心惠企政策服务专窗提交资料。
咨询联系电话:县科技局高新股,庞扬眉、谢科0818-5220228。
十八、电商补助政策。对网上交易总额达到50万元以上的电商企业,分别给予相应标准奖励。对获得认定的商务部、省、市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1万元奖励。
政策支持范围:在宣汉县内注册的,当年网上交易宣汉农产品总额达到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上的电商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1万元、2万元、3万元的资金奖励。鼓励本地企业申报商务部、省、市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对获得认定的企业分别给予部级5万元、省级3万元、市级1万元的资金奖励。以上获得资金奖励的企业主动申报,待审核同意后,按标准给予资金奖励。
申请资料清单:
1.填写《财政补助资金申请单位承诺函》(企业法人本人签字、盖公司鲜章);
2.提供企业营业执照(三照合一证书)复印件(盖公司鲜章);
3.提供企业对公银行开户证书复印件;
4.其它临时性证明材料。
以上资料需准备一式三份。
申办流程:到县商务局商贸服务管理股提交资料。
咨询联系电话:县商务局商贸服务管理股,程子华0818-5209686。
十九、再生资源补助。对当年实现营业收入800万元及以上,符合环保等要求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给予一次性最高不超过5万元奖励。
政策支持范围:在宣汉县内注册的,当年实现营业收入800万元及以上,符合环保等要求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主动申报,待审核同意后,按标准给予资金奖励。
申请资料清单:
1.填写《财政补助资金申请单位承诺函》(企业法人本人签字、盖公司鲜章);
2.提供企业营业执照(三照合一证书)复印件(盖公司鲜章);
3.提供企业对公银行开户证书复印件;
4.其它临时性证明材料。
以上资料需准备一式三份。
申办流程:到宣汉县政务服务中心惠企政策服务专窗提交资料。
咨询联系电话:县商务局商贸服务管理股,程子华0818-5209686。
二十、物流企业认定奖励。对首次被认定为国家 2A、3A、4A、5A 的物流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 2 万元、3 万元、4 万元和 5 万元奖励。
政策支持范围:对符合条件的物流企业进行奖励。
申请资料清单:
1.项目单位书面申请报告;
2.项目资金申请表;
3.项目单位营业执照及基本账户信息;
4.项目申报承诺书;
5.证明材料(证书复印件);
以上资料装订成册,一式三份。
申办流程:到宣汉县商务局物流办提交资料。
咨询联系电话:宣汉县商务局物流办,蒋元胜18113392216。
二十一、新增物流设备、运营网点物流企业奖励。支持物流快递企业购置新能源城市配送车辆、无人机、机器人、智能叉车等新型智能物流设备,对新增物流车辆 5 台以上,或新增乡镇物流运营网点 5 个以上的物流企业,一次性给予 5 万元奖励。
政策支持范围:符合新增物流设备、运营网点等条件的物流企业。
申请资料清单:
1.项目单位书面申请报告;
2.项目资金申请表;
3.项目单位营业执照及基本账户信息;
4.项目申报承诺书;
5.项目支出汇总表及发票复印件;
6.新型智能物流设备实景图片;
7.新增物流车辆或新增乡镇物流运营网点的实景图片;
以上资料装订成册,一式三份。
申办流程:到宣汉县政务服务中心惠企政策服务专窗提交资料。
咨询联系电话:宣汉县商务局物流办,蒋元胜18113392216。
二十二、强化民营经济激励保障。对新入统房地产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
政策支持范围:符合条件的房地产企业。
申请资料清单:
1.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
3.企业入库截图;
申办流程:到县住建局提交资料。
咨询联系电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股,李龙江15908381965。
二十三、免费印章。向县域内新开办注册的企业赠送首套4枚印章。
政策支持范围:根据中共宣汉县委宣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宣汉县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宣县委发〔2023〕11号),向县域内新开办企业免费赠送首套4枚印章(公章、法人章、财务章、发票章)。
申请资料清单:
1.新开办企业营业执照;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申办流程:到宣汉县政务服务中心惠企政策服务专窗提交资料。
咨询联系电话:县行政审批局市场准入审批股,李东0818-52074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