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八镇矿山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
来源:宣汉县下八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4-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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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川煤华荣能源金刚煤矿11.13”顶板冒落涉险事故和山西吕梁永聚煤矿“11.16”火灾事故的重要指示和李强总理的重要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落实宣安办202393号文件要求,切实抓好矿山安全生工作,结合下八镇实际,特制定《下八镇矿山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确保我镇安全稳定。

一、目标任务

以推动各村(社区)执行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十五条措施为重点,围绕理直气壮、标本兼治、从严从实、责任到人、守住底线工作要求,全面开展矿山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不断强化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健全完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坚决守住安全底线,确保不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

二、组织领导

镇政府成立由镇长任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镇级部门负责人和相关村支部书记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综合执法办,由综合执法办负责人担任办公室主任,综合执法办其他工作人员办公室成员,负责本辖区内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

三、职责分工

(一)合法非煤矿山

责任领导:分管领导

监管责任单位及监管行业责任人:镇综合执法办工作人员分别对平原村石材厂、宏峻页岩砖厂、天桥页岩砖厂、平原村砂石、天一村顺合石材厂进行了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主要职责:坚决查处已取得采矿许可证的非煤矿山不严格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生产经营等违法行为,强化隐患排查与整治。

1.露天矿山重点整治一面坡和伞檐开采、掏底放炮作业、边坡不稳定、排土场不符合安全防范规定等安全隐患。2.抓好安全生产联合执法,对证照不齐,多次整改仍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提请县人民政府依法予以关闭,落实相关防范措施,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经营。3.配合县公安局、国土资源局打击非煤矿山企业违规购买、储存、使用民爆物品等违法行为。4.配合县经委依法开展非煤矿山电力执法专项行动,坚决查处无相关行政许可手续违规用电和不具备用电安全条件的违法行为。

(二)打击非法采矿

责任领导:分管领导

监管责任单位及责任人:镇自然资源所所长

主要职责:坚决打击和清理整顿全镇非法采矿点,维护安全、健康、有序的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摸清全镇没有取得采矿许可证的页岩砖厂、采石厂、砂石厂等非法企业情况,建立台账,采取强力措施,坚决打击取缔。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自查整改。严格督促各矿山企业深刻吸取川煤华荣能源金刚煤矿11.13”顶板冒落涉险事故、山西吕梁市永聚煤矿“11.16”重大火灾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对照开展自查自纠,强力整治安全隐患。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检查组人员要按照相互配合职责明确、联手互动的原则,切实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对标检查内容,逐矿逐项认真开展督促检查,不得走形式、走过场,确保检查效果。

(三)严肃检查纪律。检查人员在实施检查时,不得妨碍企业正常的生产活动,不得谋取其他利益。对同一企业的多个检查事项,原则上应一次性完成,避免重复检查,尽量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建设活动的影响。

(四)及时汇总反馈。检查结束后,认真总结检查情况,分析存在的共性问题,研究制定改进措施,强化矿山整改落实,确保煤矿行业领域安全稳定。

  下八镇人民政府

2023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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