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宣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2024-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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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相关规定,编制宣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严格落实《2023年宣汉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2023年1月1日到2023年12月31日,县住建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4条,其中:工作动态信息40条、部门财政决算12条、保障性住房信息4条、行政处罚案件4起、其他信息4条;编制完成宣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回复群众咨询8条,处理信访投诉4条,满意率100%,全面完成年度重点工作任务。

(二依申请公开。全面建立依申请公开制度,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程序,向申请人公开。2023年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事项18件,行政复议1件,无行政诉讼处理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三审”流程开展工作,及时进行政策文件、组织机构、财政预决算、工作信息等政府信息公开。经梳理2023年我局未印发行政规范性文件和规章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修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按条目逐项细化分类,按照县试点要求及时公开了《保障性住房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农村危房改造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等公开平台坚持数据同源;为深入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创新完善机制加强全省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管理的通知》(川办函〔2022〕89 号)及省市关于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工作要求,宣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宣汉住建”微信公众号已申请注销关停。

(五)监督保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理情况纳入考核体系明确责任分工、强化督办落实。按时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公开明确监督途径公开信访、投诉、咨询等联系方式及时处理相关情况畅通监督渠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213.2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5

0

0

0

3

0

1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5

0

0

0

0

0

5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0

0

0

3

0

7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5

0

0

0

0

0

5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5

0

0

0

3

0

1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1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存在问题:一是信息报送及时性需要进一步加强,做到主动报送、主动公开。二是公开的内容不够深,表面事项较多,深层次的问题公开少。三是公开范围仍需不断扩展,尤其在民生问题和群众关注度较高的问题上未积极扩展。

改进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沟通联动机制。持续梳理完善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形成信息的常态化公开机制,加强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准确性,方便群众及时了解工作动态、共享工作成效;二是进一步优化整合网站栏目信息,规范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加大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局机关各股室及局属单位相关人员思想认识,把政务公开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逐步扩大信息主动公开范围,提高公开质量,促进依法行政。三是提高公开意识和能力。大力宣传实行政务公开的重要意义,提高信息公开的积极性;不断扩大主动公开信息内容和信息量,努力把全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向一个新水平,更好地为宣汉经济社会发展和住建事业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宣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未发出政府信息处理费收费通知,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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