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免疫补助经费申请指南
一、补贴对象:国家对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等动物疫病实施强制免疫。
二、补贴范围:符合补贴政策的规模养殖场。
三、补贴标准:
(一)直补方式。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规模养殖场户实行强制免疫“先打后补”试点工作,逐步实现养殖场户自主采购、财政直补。开展“先打后补”的养殖场户可自行选择购买国家批准的强免疫苗,财政部门根据农业农村局提供的养殖场户实际免疫数量和免疫效果,对按照规定进行免疫的养殖场户安排补助经费。
(二)实物方式。对散养户和暂不具备条件或无意愿实施“先免后补”的养殖场户,仍然实行由政府统一配发疫苗的实物方式。由乡镇(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在春秋两季,组织开展集中免疫,并做好平时补免。实行直补方式的养殖场户不得领取强制免疫疫苗。
四、申请程序:宣汉县农业农村局组织符合条件的进行申报,并组织专家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向上级主管部门推荐上报备案,进行批复并公示。
五、咨询电话:0818-5202371
六、受理单位:宣汉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七、办理时限:按照国家、自治区、市相关政策执行
八、监督投诉电话:0818-5222268
地址:宣汉县农业农村局
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申请指南
一、补贴对象:集中专业无害化处理的实施主体
二、补贴范围:养殖环节病死猪
三、补贴标准:按四川省无害化处理监管平台要求,补贴标准为60元/头。
四、申请程序:
集中专业无害化处理的实施主体上报《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情况统计表》及处理收集时影像资料→宣汉县畜牧兽医站对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情况审核、汇总→宣汉县农业农村局复审→拨款给集中专业无害化的实施主体。
五、申请材料:《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情况统计表》及处理收集时影像资料
六、咨询电话:0818-5236719
七、受理单位:宣汉县畜牧兽医站
八、办理时限:每月申请1次。
九、监督投诉电话:0818-5222268
地址:宣汉县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