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发改价格〔2023〕32号
关于公布2023年度涉农收费和价格公示内容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级相关部门:
为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维护农民合法权益,规范涉农收费和价格行为,提高涉农收费和价格的透明度,按照《达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达州市财政局达州市农业农村局转发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3部门〈关于公布2023年度涉农收费和价格公示表的通知〉的通知》(达市发改价格〔2023〕53号)精神,结合分级定价权限,现将我县2023年涉农收费和价格公示内容予以公布,并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切实抓好辖区内涉农收费和价格公示工作,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以及公示栏、价目表、电子显示屏等多种方式,将涉农收费和价格进行公示,切实做到让农民群众家喻户晓,明明白白。
二、各涉农收费和价格执收单位,要主动加强涉农收费和价格政策宣传,严格执行合法公示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严禁收取未经公示的任何费用,严禁通过价格(收费)公示收取不合法的费用。
三、县农民负担监督管理联系会议成员单位将会对涉农收费和价格公示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对群众投诉举报的乱收费、乱涨价等问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附件:1.宣汉县2023年度涉农收费公示表
收费单位 | 序号 | 收费项目 | 计费单位 | 收费标准(元) | 收费对象 | 收费依据 | 备 注 | |
县公安局 | 一 | 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本费 | 居民 | 发改价格〔2003〕2322号 川价发〔2005〕29号 财税〔2018〕37号 | 停征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工本费。 | |||
1 | 居民身份证工本费 | 元/证 | 20 | |||||
2 | 居民身份证损坏丢失补领 | 40 | ||||||
3 | 临时居民身份证工本费 | 10 | ||||||
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 二 | 不动产登记费 | 权利人 | 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 财税〔2019〕45号, 财税〔2019〕53号, |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将发改价格〔2016〕2559号、财税〔2019〕45号、财税〔2019〕53号文件中明确的各类减免政策规定在其收费醒目位置上予以全面公开。 | |||
1 | 不动产登记费 | 元/件 | 住宅类:80 | 不动产登记机构按照规定核发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的不收取证书工本费。向一个以上不动产权利人核发权属证书的,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对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免征不动产登记费。 | ||||
非住宅类:550 | ||||||||
2 | 不动产权证书工本费 | 元/本 | 10 | 1.向一个以上不动产权利人核发权属证书时,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 2.因不动产权属证书丢失、损坏等原因申请补发、换发证书的。 | ||||
县卫健局 | 三 | 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费 | 元/人·次 | 16元/人次,其中混合检测收费标准为3.5元/人次 | 个人 | 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0〕230号, 川财规〔2020〕12号, 发川发改价格〔2022〕274号 | 均含检测试剂 | |
县民政局 | 四 | 殡葬基本服务 | 个人 | 川发改价格规〔2021〕237号, 川发改价格〔2012〕989号, 宣民发〔2019〕59号 | ||||
各公办普通 高中学校 | 五 | 高中阶段报名考试费 | 元/生.科 | 60 | 自愿参加高中阶段教育的考生 | 川发改价格规〔2022〕484号 | ||
六 | 公办普通高中校高中教育阶段收费 | 学生 | 川府发〔2001〕45号, 川教计〔2001〕9号 , 川发改价格规〔2021〕237号 达市府办〔2002〕112号 | 建档立卡等经济困难家庭学生,学费的免除按照国家、省上规定执行。 | ||||
(一) | 高中学费 | 生·期 | ||||||
1 | 四川省宣汉中学 | 450 | ||||||
2 | 宣汉县第二中学、宣汉县南坝中学、宣汉县土黄中学 | 320 | ||||||
3 | 宣汉县双河中学 | 180 | ||||||
(二) | 高中住宿费 | 生·期·床 | 川发改价格〔2018〕199号, 川发改价格规〔2021〕237 号, 川府发〔2001〕45号, 川教计〔2001〕9号 , 达市府办〔2002〕112号, 宣发改价格〔2015〕27号 , 宣发改价格〔2017〕21号 , 宣发改价格〔2014〕42号 , 宣发改价格〔2019〕19号 , 宣发改价格〔2020〕9号 | |||||
1 | 四川省宣汉中学 | 校内A、B、C、D四幢学生宿舍楼 | 525 | 自愿住校 学生 | ||||
2 | 宣汉县第二中学 | 高中学生宿舍楼 | 350 | |||||
3 | 宣汉县南坝中学 | 2020年秋季招收的高一新生 | 300 | |||||
2020年秋季前招收的高中 | 210 | |||||||
4 | 宣汉县土黄中学 | 2019年秋季招收的高一新生 | 300 | |||||
2019年秋季前招收的高中 | 女生宿120元; 男生宿舍150元 | |||||||
5 | 宣汉县双河中学 | 新建的学生宿舍楼(校内第十六幢楼) | 120 | |||||
(三) | 高中学业水平(普通高中毕业会考)考试费 | 生·科 | 5 | 学生 | 川发改价格规〔2022〕484号, 川发改价格〔2023〕193号 | 其中:信息技术学业水平考试6元/生。 此项是学校代县教科局收取的收费项目。 | ||
20 | 自 2022 年秋季入学的普通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在校老生继续执行原普通高考及普通高中毕业会考收费标准。 | |||||||
各非营利性民办学校 | 七 | 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收费 | 学生 | |||||
(一) | 学费 | 生·期 | 川发改价格〔2021〕237号, 川府发〔2001〕45号, 川教计〔2001〕9号 , 达市府办〔2002〕112号, 达市发改价格〔2022〕54号, 达市发改价格〔2022〕15号, 宣发改价格〔2022〕27号, 宣发改价格〔2023〕26号, 宣发改价格〔2023〕27号, 宣发改价格〔2023〕28号 | |||||
1 | 达州科技职业技术学校 | 2022年秋季起招收的学生 | 最高限价3750 | |||||
2 | 宣汉宏远学校 | 2022年秋季起招收的高中生 | 最高限价4000 | |||||
2022年秋季起招收的初中生 | 最高限价3850 | 1.具体收费标准以学校公布的为准,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2.经济困难家庭学生,学费的免除按照国家、省上规定执行。 | ||||||
2022年秋季起招收的小学生 | 最高限价3000 | |||||||
2 | 宣汉县凤凰双语学校 | 初中生 | 最高限价3800 | |||||
小学生 | 最高限价3000 | |||||||
3 | 宣汉县立德树人学校 | 初中生 | 最高限价3800 | |||||
小学生 | 最高限价3000 | |||||||
4 | 宣汉县樊哙镇桂花园小学 | 最高限价1100 | ||||||
(二) | 住宿费 | 生·期·床 | 自愿住校 学生 | 川发改价格规〔2021〕237号, 川府发〔2001〕45号, 川教计〔2001〕9号 , 达市府办〔2002〕112号, 达市发改价格〔2022〕54号, 达市发改价格〔2022〕15号, 宣发改价格〔2022〕27号, 宣发改价格〔2023〕26号, 宣发改价格〔2023〕27号, 宣发改价格〔2023〕28号 | 具体收费标准以学校公布的为准,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 |||
1 | 达州科技职业技术学校 | 2022年秋季起招收的学生 | 最高限价450 | |||||
2 | 宣汉宏远学校 | 2022年秋季起招收的高中生 | 最高限价450 | |||||
2022年秋季起招收的小学、初中生 | 最高限价400 | |||||||
3 | 宣汉县凤凰双语学校 | 小学、初中生 | 最高限价400 | |||||
4 | 宣汉县立德树人学校 | 小学、初中生 | 最高限价400 | |||||
5 | 宣汉县樊哙镇桂花园小学 | 130 | ||||||
公办中职院校 | 八 | 公办中职院校收费 | ||||||
(一) | 住宿费 | 生·期·床 | 自愿住校 学生 | 达市发改价格〔2022〕65号 | ||||
2 | 四川省宣汉职业中专学校 | 2022年秋季起招收的学生 | 580 | |||||
各公办建制幼儿园、公办小学 | 九 | 公办幼儿园(班)收费 | ||||||
(一) | 保育教育费 | 幼儿及家长 | 川发改价格〔2018〕199号, 川发改价格规〔2021〕237 号, 宣发改价格〔2018〕33号 | 宣汉县是少数民族待遇县,省上对我县的在园幼儿全面实行保教费减免资助政策,即每人每月减免保教费60元(一年按10个月计算,共600元)。 | ||||
1 | 宣汉县华融幼儿园、示范幼儿园、机关幼儿园、东乡镇幼儿园 | 生·月 | 300 | |||||
生·期 | 1500 | |||||||
2 | 宣汉县胡家镇中心幼儿园、宣汉县南坝镇中心幼儿园、宣汉县双河镇中心幼儿园 | 生·月 | 220 | |||||
生·期 | 1100 | |||||||
3 | 经批准开办的公办中心校内设幼儿园 | 生·月 | 100 | 川财教〔2013〕76号, 宣发改价格〔2012〕51号 | ||||
生·期 | 500 | |||||||
4 | 公办中心校下辖公办村小幼儿班 | 生·月 | 60 | |||||
生·期 | 300 | |||||||
县渔政监督管理站 | 十 | 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 | ||||||
(一) | 人工养殖水域增殖保护费 | 水产养殖单位或个人 | 财税〔2014〕101号, 财综〔2012〕97号, 计价格〔1994〕400号, 价费字〔1992〕452号, 川价字费〔1998〕137号,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22年第29号 | 稻田养鱼、农民家庭养鱼不征收,30亩以下不征收;对小微企业免征。 2022年10月1日至202年12月31日期间,农业部门的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自应缴之日起缓缴一个季度,不收滞纳金。 | ||||
1 | 水面1千亩以上 | 亩·年 | 渔业产值的0.1-0.2% | |||||
2 | 水面5百至1千亩 | 亩·年 | 渔业产值的0.3-0.4% | |||||
3 | 30-100亩以上 | 亩·年 | 渔业产值的0.5-1% | |||||
(二) | 天然水域渔业增殖保护费 | |||||||
1 | 江河渔船 | 以每艘船计算年产值 | 年总产值的2-3% | |||||
2 | 水獭、鱼鹰渔船 | 以每艘船计算年产值 | 年总产值的4-5% |
附件:2.宣汉县2023年度涉农价格公示表
收费单位 | 序号 | 收费项目 | 计费单位 | 收费标准(元) | 收费对象 | 收费依据 | 备 注 |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达州市蒲城供电分公司、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宣汉县供电分公司 | 一 | 农村居民生活用电 | 元/千瓦时 | 由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达州市蒲城供电分公司、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宣汉县供电分公司公示 | 居民 | 川发改价格〔2021〕237号, 川发改价格〔2021〕401号 | |
县水务局 | 二 | 农业灌溉用水 | 元/立方米 | 由县水务局和农业末级渠系管理者公示 | 农户 | 川发改价格〔2021〕237号, 川发改价格〔2017〕455号, 宣发改价格〔2021〕36号, 宣发改价格〔2021〕37号 | |
四川省有线广播电视网络公司 宣汉分公司 | 三 | 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 | |||||
主终端 | 城镇居民用户 | 元/月·户 | 23 | 居民 | 川发改价格〔2019〕214号, 达市广发〔2019〕10号 | 1.城镇居民用户主要指县城区及各乡镇纳入社区管理的住户。 2.对于建档立卡贫困户和城乡困难群体(含城乡低保户、特困供养对象、享受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家庭享受免费高清收视政策的,按照《达州市城乡困难群体免费享有广电高清数字电视收视服务实施方案》(达市广发〔2019〕10号)规定施行。 | |
农村居民用户 | 22 | ||||||
副终端 | 第一台 | 6 | |||||
第二台 | 4 | ||||||
第三台及以上 | 2 | ||||||
县民政局 | 四 | 基本养老服务 | 由公立养老机构公示 | 居民 | 川发改价格〔2021〕237号, 川发改价格〔2015〕362号 | ||
殡葬延伸服务 | 由殡葬服务机构公示 | 川发改价格〔2021〕237号, 川发改价格〔2012〕989号, 宣民发〔2019〕59号 | |||||
各公办 普通高中学校 | 五 | 高中教育阶段代收费和服务性收费 | 必须坚持学生和学生家长自愿原则。 | ||||
(一) | 高中教材费 | 生·期 | 在《四川省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内选定的教材总金额 | 学生 | 川发改价格〔2019〕246号 达市发改价格〔2019〕358号 宣发改价格〔2019〕26号 | 1.学校按实代收取,不得营利,具体代收金额应当在校园内醒目位置上予以公开。 2.《目录》之外的教材及教辅材料,学校、家长委员会均不得统一征订、代购。 3.学校在为学生代办过程中,不得违规获取任何经济利益,不得收取任何形式的回扣,确有折扣的,必须全额返还学生。 | |
(二) | 教辅材料费 | 在《达州市中小学教辅材料目录》内选定的教辅材料总金额 | |||||
(三) | 高中作业本费 | 生·期 | 30 | 学校代收费项目 | |||
(四) | 伙食费 | 学校按实收取, 不得营利。 | 学校服务性收费项目,学校严格执行伙食成本核算和明码标价规定。 | ||||
(五) | 军训服装费及校服费 | 学校按实收取, 不得营利。 | 具体代收金额应当在校园内醒目位置上予以公开。 | ||||
(六) | 体检费 | 学校按照市医疗保障局确定的医疗服务价格标准据实代收取 | 具体代收金额应当在校园内醒目位置上予以公开。 | ||||
各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 六 | 义务教育阶段代收费和服务性收费 | 必须坚持学生和学生家长自愿原则。 | ||||
(一) | 教辅材料费 | 生·期 | 在《达州市中小学教辅材料目录》内选定的教辅材料总金额 | 小学3--6年级学生; 初中1--3年级学生 | 川发改价格〔2019〕246号 , 宣教科发〔2021〕67号, 达市发改价〔2019〕358号, 宣发改价格〔2019〕26号 | 学校按实代收取,不得营利,具体代收金额应当在校园内醒目位置上予以公开。 《目录》之外的教材及教辅材料,学校、家长委员会均不得统一征订、代购。 学校在为学生代办过程中,不得违规获取任何经济利益,不得收取任何形式的回扣,确有折扣的,必须全额返还学生。 | |
(二) | 伙食费 | 学校按实收取, 不得营利。 | 学生 | 学校服务性收费项目,学校严格执行伙食成本核算和明码标价规定。 | |||
(三) | 校服费 | 学校按实收取, 不得营利。 | 具体代收金额应当在校园内醒目位置上予以公开。 | ||||
(四) | 小学、初中课后服务费 | 元/生·期 | 170-180 | 1.以学校为主题实施开展的课后服务。 2.全县所有公办初中学生、城区小学生原则上每生每月课后服务费不超过180元,公办乡镇小学生原则上每生每月课后服务费不超过170元。 |
宣汉县发展和改革局 宣汉县财政局 宣汉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