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森林草原火险等级预测预报预警及发布的实施办法(试行)》《宣汉县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和《下八镇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为切实做好蓝色预警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有效预防和及时应对森林火灾的发生,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时间
蓝色预警期间。
二、晌应措施
当发布蓝色预警信息后,各村(社区)、镇级相关部门密切关注天气情况和森林火险预警变化,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火源管理、巡山护林工作,落实防灭火装备、物资等各项扑火准备,扑火队伍进入待命状态。并按照管控的相关要求落实下列措施:
1.关注卫星林火监测热点反馈情况,及时开展防火宣传。
2.火灾多发地巡山护林员上岗到位履职。
3.严格野外用火审批制度。
4.扑火队伍集中驻训。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全力做好蓝色预警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确保各项防范措施落实到位,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成立蓝色预警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专班,并派出工作组对全镇森林防灭火工作开展情况,按照“四不两直”的方式进行明察暗访,督促各地落实黄色预警期间的响应措施,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二)加强宣传引导
运用广播、报刊等传统媒体和短信平台、微信微博、小区短信等新媒介播报蓝色预警,通过宣传栏(警示牌)、宣传车、印发宣传手册等方式方法,广泛深入地宣传和普及森林防火知识和规定,增强人们森林防火、爱林护林的责任意识和法治观念,形成森林防火、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预警监测
1.林业、应急办和各村(社区)加强森林火险形势会商研判,及时发布森林火险预警。
2.对国家、省监测发现的火情热点,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当地人民政府负责实地核查,并在1小时内反馈火情情况。
3.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全面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并建好台账及时整改销号。
(四)加强火源管控
1.全面落实省、市、县《2022年森林防火命令》规定,全面落实“四个一律”的规定,督促全体公职人员做到“五个带头”,遵守“五个不准”。
2.加强野外火源巡查管控,各村(社区)要加强预警期间巡护巡查和劝导力度,护林员要加大对负责林区的巡护频次,全面落实“见烟就管”的要求。
3.加强对重点人群的管理,落实监护人员的监护责任。
4.重点林区,特别是云观村5组文山庙要全面加强火源管控工作,启动防火检查卡点,严禁火源进山入林入庙。
(五)强化应急准备
1.各村(社区)要结合实际制定黄色预警期间森林防灭火专项预案,做好各种扑火物资准备和车辆、机具检修,保持器具性能状态良好。
2.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严格值班纪律,做好值班记录。
3.扑火队伍集中驻训,各村(社区)应急扑火队伍立即进入战备状态,24小时待命做好森林火灾扑救应急准备工作。
四、应急处置
(一)规范火情报告
1.黄色预警期间严格执行零火情报告制度,各村(社区)要指定专人,于每日8:00、14:00、20:00前向镇政府报告情况。
2.各村(社区)发生森林火灾必须按照程序及时上报,重要情况随时报告,严禁迟报、漏报、瞒报。
(二)规范扑火原则
1.以专业队伍为主的原则。森林火灾发生后必须立即调派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进行扑救,力争第一时间有效处置;当地扑救力量不足时,应当及时向上级部门申请支援。
2.靠前指挥原则。森林火灾发生后,镇领导必须靠前指挥,专业队伍的指挥人员必须进入前线指挥部,所有扑救力量必须坚决服从前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3.坚持人民至上、安全第一的原则。坚持科学指挥、科学扑救,确保扑救人员安全,严格执行“三先四不打”的要求;优先保护居民点和重点目标、重要设施的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明确扑救力量体系
优先使用当地扑救力量。扑救以本村(社区)群众性森林扑火队伍为第一梯队,以本镇半专业扑火队伍为第二梯队,以其他社会综合性救援队伍、驻宣武警部队、民兵预备役部队等扑救力量为第三梯队。由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根据火情判断、下八镇人民政府申请,调动其他乡镇森林防灭火群众性扑火队伍跨区支援。需要从市级和外县调用扑救力量(包括航空护林飞机和驻达相关部队等)时,由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向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申请。
(四)及时开展火场扑救指导
各村(社区)、单位或护林员发现森林火情应当立即报告当地政府或拨打12119进行报警。各村(社区)接到群众报警或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火情通报后,立即组织人员到现场核实、开展扑救工作,按程序报告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并按本地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对所辖范围森林防火区内发生火情及火势蔓延可控的一般森林火灾、周边乡镇边界发生的火情等开展处置,实现“打早打小打了”。
下八镇人民政府
2023年9月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