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府办〔2023〕6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有关部门(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宣汉县深化政务公开促进基层政府治理能力提升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宣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9月5日
宣汉县深化政务公开促进基层政府治理能力提升实施方案
2023年,宣汉县被省政府办公厅确定为四川省深化政务公开促进基层政府治理能力提升第二批先行县(市、区)。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政务公开促进基层政府治理能力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办函〔2021〕57号)和《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四川省深化政务公开促进基层政府治理能力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达市府办函〔2021〕119号)精神,为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促进基层政府治理能力提升,释放先行县先行引领效应,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部署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推动政务公开与政府治理有机融合,促进政府治理与群众参与良性互动,让公开成为自觉、透明成为常态,基层政府治理能力进一步增强,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提供重要支撑。
(二)基本原则。坚持需求导向,紧紧围绕群众、企业的所盼所需,主动公开重大民生政策、重大民生工程等领域信息,推进基层办事服务公开透明。坚持标准引领,以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为契机,着力推动我县政务公开标准实施,进一步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坚持改革创新,运用互联网思维,优化流程,创新举措,建好用好工作平台,高效、准确、便捷提供政务信息。坚持统筹协调,强化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工作目标
到2023年底,全面建成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政务公开专区规范建设、政务公开目录科学编制,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公开平台、专业队伍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务信息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政务公开率达100%。基本实现政务公开与政务决策、政务服务、基层治理有机融合,基层政府决策、管理、服务、执行、创新等能力明显提升,有效促进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向好发展。
三、主要任务
(一)深化行政决策公开,促进基层政府决策能力提升
1.推行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大力推进行政决策内容、过程公开。在正式决定前,将拟定的方案和事由向社会征求意见,同步公开行政决策及文件方案的相关解读说明,在充分听取意见和建议后进行调整,再作出决策决定。依法对行政决策内容、过程进行公开。〔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发改局等县级相关部门(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排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2.探索建立群众参与基层政府有关会议制度。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政策措施、重点项目、规划计划、改革方案等,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便民服务中心等平台及时有效地向社会发布,同时,采取座谈会、网上征求意见等多种方式,提升群众参与度。〔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县发改局等县级相关部门(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3.定期开展“政务开放日”活动,按照《宣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政务开放日”活动的通知》(宣府办〔2023〕31号)要求,灵活采取部门(单位)、乡镇(街道)主要负责同志进大厅、群众列席旁听政府会议、参观政务场所和重大民生项目建设现场等形式,让群众走进政府机关,了解部门运作,监督政府工作,展示政府形象,提升服务质效。〔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县发改局、县行政审批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健康局等35个县级相关部门(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4.建立健全政务协商制度,根据工作实际及群众、企业需求确定政务协商事项,由乡镇(街道)通过座谈会、听证会等方式,定期组织群众开展政务议事协商活动,汲取群众智慧,激活基层治理“神经末梢”。(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促进基层政府管理能力提升
1.梳理完善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根据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结合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对部门、乡镇(街道)政务公开事项进行跟踪评估、调整完善,形成符合自身实际的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统一向社会发布。〔责任单位:县政府办,30个基层政务公开事项领域部门(详见附件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主动公开群众、企业关切的热点焦点,系统梳理并主动公开本地行政规范性文件、五年规划纲要及实施措施、“十四五”规划纲要、国土空间规划、发展现代产业、推进乡村振兴、生态环保、教育医疗、土地拆迁、食品药品、惠民惠农惠企政策和资金发放等群众关心关注的信息。〔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司法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达州市宣汉生态环境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医疗保障局等县级相关部门(单位)〕
3.深化行政执法公示,根据事权和职能,按照“谁执法谁公示”原则,通过线上线下向社会公开执法部门职责权限、执法依据、裁量基准、执法流程、执法结果等信息,进一步促进执法公平公正。〔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综合执法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达州市宣汉生态环境局、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县应急管理局等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部门〕
4.强化应急安全风险预警,依法发布地震、地质灾害和极端天气预警及风险监测信息,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广播电视、手机短信、微信群、气象预警等平台及时发布安全生产及检查抽查、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提示及防范应对等信息,强化部门联动,不断提升应急管理能力。〔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卫生健康局、县经信局、县气象局等县级相关部门(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深化为民办事服务公开,促进基层政府服务能力提升
1.全面梳理办事服务事项,对应调整办事指南,依托“一网通办”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县级政务服务中心、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向社会公开,确保有效覆盖常住人口。〔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税务局等县级相关部门(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汇编发布“办事一本通”,以企业和群众“办好一件事”为标准,将各政务服务事项的办理方式、办结时限、办理流程、咨询电话、所需材料、常见问题等内容整理优化,编印成册,确保应知事项一次告知,实现服务事项一次办好,最大限度利企便民。〔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县税务局等县级相关部门(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3.进一步优化完善政务公开专区,在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档案馆、图书馆等场所设立政务公开专区基础上,升级标识、电脑、复印件、打印机、资料柜(架)等设施设备,规范设置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窗口,拓展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渠道,配备专人,提供信息查询咨询、公报查阅和办事指引服务,更好满足群众、企业个性化合理需求。(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图书馆、档案馆,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4.全覆盖设立村(社区)政务公开窗口,推动乡镇(街道)政务服务向村(社区)延伸,提高政务服务和政府信息公开的覆盖面、知晓率,提供政务服务事项受理、帮办、代办、惠民利民政策宣传、就业创业信息咨询等服务,实现服务群众零距离。(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县行政审批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5.编发“政务地图”,通过可视、清晰的地图形式,展示政务服务场所及其可办事项,提供预约办理、导航咨询等服务。满足特殊群体需求,保留必要线下办事服务渠道,推行适老化和无障碍等信息服务,提供专门咨询引导。(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6.强化服务评价公开,定期公开政务服务好差评情况特别是差评整改情况,促进政务服务能力提升,提高企业群众满意度。(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
7.持续开展政务公开“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活动,聚焦群众所思所想所忧所盼,提供“一站式”咨询服务,积极回应企业和群众关切。〔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县经信局、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医疗保障局、县税务局等县级相关部门(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四)深化政策落实公开,促进基层政府执行能力提升
1.抓好政策部署落实落地,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为重点,通过广播电视、政府门户网站、三微一端平台和线下政务公开专区、宣传栏、村民议事会等方式,全面公开政策措施及其落地落实情况。〔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县融媒体中心等县级相关部门(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开展重要政策解读,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广泛知晓的事项,以及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印发的文件,起草单位要做到政策文件和解读材料同步审签、同步公开,做好即时解读、跟踪解读和咨询解读。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及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审核,借力政府门户网站、融媒体中心等平台,采用可视化图表、短视频、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等多种形式,着重解读政策措施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和执行标准,提高解读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和有效性,让群众“听得懂”“信得过”。〔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县委宣传部、县融媒体中心等县级相关部门(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3.开展工作跟踪问效,及时公开本级政府年度工作计划、民生实事、重大专项安排等推进完成情况,根据工作进展重点公布取得成效及后续举措。群众对政策实施和重大项目推进中有误解疑虑的,要及时回应、解疑释惑并接受监督,获取理解支持。〔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县发改局、县财政局等县级相关部门(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4.开展问题对账销号,做好督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的公开,并及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发布。〔责任单位:县审计局等县级相关部门(单位)〕
5.开展监督评议,组建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律师代表、企业代表、知名网友和群众代表组成的监督员队伍,全面监督评议基层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县委宣传部、县融媒体中心等县级相关部门(单位)〕
6.定期召开推进会议,通报工作开展情况、工作成效,协商解决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及问题,研究部署相关重点工作,明确改进措施和努力方向。〔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县行政审批局等县级相关部门(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五)深化智慧政务建设,促进基层政府创新能力提升
1.运用信息化智能化手段推进政务公开,探索构建适合本地本单位的公开方式和新型治理模式。结合智慧城市、智慧社区和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提高基层政策发布、民情沟通、便民服务数字化智能化水平。〔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住建局、县民政局等县级相关部门(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依托达州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整合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管理系统、政策文件库、知识问答库,优化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规范展示各地各部门主动公开内容。(责任单位:县政府办)
3.探索开展“互联网+政务公开+基层治理”行动,完善乡镇(街道)、村(社区)基础数据,建好基层治理数据库并根据需要向群众开放使用,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畅通群众意见反馈渠道,广开言路,主动纳谏,为基层治理提供群众力量。〔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县行政审批局、县经信局、县公安局等县级相关部门(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4.探索推进村(社区)数据资源建设,实行村(社区)数据综合采集,实现一次采集、多方利用。〔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民政局、县统计局等县级相关部门(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四、工作步骤
(一)调研摸排阶段(2023年9月10日前)。围绕群众、企业需求和基层政务公开工作需要,开展专项工作调研,广泛听取、收集部门、乡镇和群众意见,全面摸清县基层政务公开基本情况和群众主要需求。充分学习借鉴全省第一批先行县地区深化政务公开促进基层政府治理能力提升工作的经验做法,把外地经验转化为本地生动实践。
(二)动员部署阶段(2023年9月20日前)。召开工作部署会,制定深化政务公开促进基层政府治理能力提升实施方案。根据基层政务公开工作开展现状和主动申报情况,确定5个乡镇(街道)和5个部门为先行单位(详见附件2)。各单位要重点围绕“四公开一建设”和特色亮点制定具体工作方案于2023年9月20日前报县政府办209室备案。
(三)组织实施阶段(2023年11月底前)。各先行单位按照本方案确定的主要任务,制定具体工作计划,确保到2023年11月底,10个先行单位率先完成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任务。其他单位参照本方案和先行单位经验开展工作,2023年底全面完成县、乡两级基层政府治理能力提升工作。
(四)巩固提升阶段(2023年12月底前)。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进行全面总结,提炼好做法、好经验,不断巩固基层政府治理能力提升成果,持续发挥先行示范引领作用。建立长效机制,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认真分析研究工作中的不足及短板,尽快形成整改意见,并采取针对性措施优化提升。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深化政务公开对提升基层政府治理能力夯实国家治理根基的意义,牵头单位要牵头研究制定落实方案,抓好统筹协调,精心组织实施;责任单位要发挥职能优势,配齐配强专职人员,按要求加快落实各项工作。健全联动机制,定期与宣传、网信、行政审批、经信、融媒体中心等部门(单位)沟通协调,加强与上级部门衔接汇报,合力解决推进中的矛盾和困难。
(二)注重先行引领。各先行试点单位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结合群众需求,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强化人员教育培训,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要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和时间节点加快推进各项工作,率先完成工作任务,努力打造我县基层政务公开特色名片,强力释放先行引领效应,有力提升全县基层政府治理能力和水平。
(三)扎实有序推进。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要切实履行基层政务公开工作主体责任,按照本方案主要任务,明确职责分工和时间进度,逐项梳理形成工作台账,确保各项任务按期落实到位。要及时总结经验、分析问题并提出整改措施,每季度上报工作开展情况,每年度形成工作报告并向社会公开。各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编制责任单位(详见附件3)要按照有关要求推进实施,并按照职责分工指导各乡镇(街道)结合实际,完成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编制。
(四)强化督查考核。县委目标绩效办、县政府督查室要加强对各先行单位工作情况的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下发整改通知,督促政务公开各项目标任务高质、高效完成,并将深化政务公开促进基层政府治理能力提升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充分发挥监督员队伍作用,扎实针对各地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估,并向社会公开评估结果。
附件:1.宣汉县深化政务公开促进基层政府治理能力提升工作专班
2.宣汉县深化政务公开促进基层政府治理能力提升先行单位名单
3.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编制的部门(单位)
附件1
宣汉县深化政务公开促进基层政府
治理能力提升工作专班
组 长:任 龙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曹小龙 县政府办副主任
陈先交 县政府办党组成员、县政府信息公开办主任、县统征办主任
成 员:县委宣传部、县委编办、县委目标绩效办、县档案馆、县融媒体中心、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教育局、县科学技术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局、达州市宣汉生态环境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审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统计局、县乡村振兴局、县信访局、县医疗保障局、县行政审批局、县综合执法局、四川达州普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县农民工服务中心、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县城乡规划编制中心、县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县体育发展服务中心、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县煤矿安全生产服务中心、县地方志编纂中心、县金融办、县税务局、县气象局分管负责同志,各乡镇(街道)分管负责同志。
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县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具体事务,办公室主任由县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公室主任兼任。
附件2
宣汉县深化政务公开促进基层政府治理能力提升先行单位名单
一、乡镇、街道(5个)
蒲江街道、南坝镇、清溪镇、胡家镇、渡口土家族乡
二、县级部门(5个)
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行政审批局
附件3
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编制的部门(单位)
序号 | 领域 | 县级编制单位 | 乡(镇)级编制单位 |
1 | 重大建设项目 | 县发改局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2 | 公共资源交易 | 县行政审批局、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 |
3 | 财政预算决算 | 县财政局 | |
4 | 安全生产 | 县应急管理局 | |
5 | 税收管理 | 县税务局 | |
6 | 自然资源 | 县自然资源局 | |
7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 | 县住建局 | |
8 | 保障性住房 | 县住建局 | |
9 | 农村危房改造 | 县住建局 | |
10 | 生态环境 | 达州市宣汉生态环境局 | |
11 | 公共文化服务 | 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 |
12 | 公共法律服务 | 县司法局 | |
13 | 乡村振兴 | 县乡村振兴局 | |
14 | 救灾 | 县应急管理局 | |
15 | 食品药品监管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16 | 城市综合执法 | 县综合执法局 | |
17 | 就业 |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
18 | 社会保险 |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
19 | 社会救助 | 县民政局 | |
20 | 养老服务 | 县民政局 | |
21 | 户籍管理 | 县公安局 | |
22 | 涉农补贴 | 县农业农村局 | |
23 | 义务教育 | 县教育局 | |
24 | 卫生健康 | 县卫生健康局 | |
25 | 市政服务 | 县行政审批局 | |
26 | 统计领域 | 县统计局 | |
27 | 交通运输 | 县交通运输局 | |
28 | 旅游领域 | 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 |
29 | 广播电视 | 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 |
30 | 新闻出版版权 | 县委宣传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