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汉县人民政府关于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85号建议办理情况(B)的函
宣府函〔2023〕174号
宣汉县人民政府
关于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85号建议办理情况(B)的函
范红英代表:
您在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宣汉南坝三级(省、市、县)文物保护单位唐瑜墓前他姓坟墓拆迁的意见建议》(第185号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唐瑜墓位于宣汉县南坝镇圣墩村9组,墓主唐瑜系明末大思想家唐甄的十一世祖,明朝帝师、开国儒臣。唐瑜墓始建时规模宏大,有山门、桅杆、牌楼、碑楼等精美地面建筑,对于研究封建社会宗法思想、家族制度、人物传记及明代民风葬俗等具有重要价值。
二、办理情况
(一)关于“高度重视,加强唐瑜墓前四座他姓墓地拆迁力度”的建议。
我县高度重视唐瑜墓暨帝师文化文物保护工作,由分管副县长牵头抓总,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具体负责,县文物管理所、南坝镇政府等有关部门(单位)协同配合,抽派业务骨干组建工作专班,专项负责坟墓搬迁工作,确保工作组织有力、推动有序。
(二)关于“统筹规划,统筹搬迁唐瑜墓前向红平居民住房”的建议。
进一步加强与唐瑜墓前居民住房房主的沟通联系,全面征求意见建议,准确掌握群众诉求。同时,结合实际逐一制定搬迁方案,明确搬迁主体,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工作质效。目前,已将向红平居民住房搬迁事宜纳入南坝新城项目建设内容。
(三)关于“进一步落实好唐瑜古墓900平方米的保护范围”的建议。
严格落实文物保护有关政策要求,建立健全“县乡村组”四级联动保护机制,签订文物保护委托责任书,明确文物保护各方职责,扎实开展保护工作。唐瑜墓划定900平方米保护范围,锁定重点保护区和一般保护区红线范围内坟墓现状,并在唐瑜墓保护区边界设立警示牌,聘请专职巡逻员开展检查巡逻,坚决杜绝保护范围内新增坟墓。
(四)关于“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宣传媒体,加强文物法律法规宣传力度”的建议。
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充分利用电视台、融媒公众号、微信群、院坝会、村民大会等渠道,全面加强国家文物保护政策、保护知识的宣传引导,增强群众对历史文物的敬畏之心和自觉保护意识,营造人人关注、人人保护的良好氛围。
(五)关于“加大文物行政执法力度,形成有效的行政执法程序”的建议。
积极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开展集中学习,深入领会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定期开展文物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督促问题及时整改。目前,已对唐瑜墓保护范围内的坟墓亲属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精准摸底,有序推进搬迁工作。全面摸排唐瑜墓保护范围内未迁移坟墓及住房情况,建立台账,做到情况清、底数明。根据轻重缓急、先易后难原则,有计划、分步骤组织实施搬迁工作。
(二)加强宣传,营造良好保护氛围。尊重民间习俗的同时突出文物保护,利用春节、清明等重要时段,围绕迁移政策、补偿标准等方面,深入开展政策宣传、思想动员等工作,争取得到群众更多的理解和支持。
(三)整合力量,提升文物保护质效。整合有关部门(单位)力量,统筹调度南坝新城项目资源,强化协作配合,加强日常监督,加快推动墓地迁移及住房搬迁,确保唐瑜墓保护工作取得实效。
宣汉县人民政府
2023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