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汉县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2023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宣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3-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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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府办〔2023〕55号

 

宣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宣汉县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2023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有关部门(单位):

《宣汉县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2023年工作要点》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宣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21日


宣汉县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2023年工作要点

 

2023年,全县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决策部署,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持续深化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提振市场信心,助力经济运行整体好转,为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一、大力开展营商环境提升行动

(一)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持续深化营商环境对标创新行动,启动民营企业营商环境提升行动,全面推进国家首批50项营商环境试点改革和省70项试点改革举措落地落实。强化对市场主体特别是民营企业和中小微企业的财税、金融等政策支持力度,落实减税降费优惠政策,新增发放创业担保贷款不少于1千万元,推广“中银企贷”“园区E贷”等金融产品,拓宽市场主体融资渠道。争创1家省级以上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健全完善五级创业平台体系,扶持更多小微企业成长发展。对接落实四川省公共信用信息目录(2023年版),全面推广信用承诺制和告知承诺制,深入推进“信易贷”工作。全面推广数字化电子发票,逐步取消增值税发票税控设备。完善招标投标交易担保制度,进一步降低招标投标交易成本,开展清理历史沉淀保证金专项行动,加快完善招标投标交易担保服务体系。做实惠企专窗,推动惠企政策资金“一窗兑现”。深化“证照分离”改革,优化数据共享方式,强化数据共享质量,进一步推动“证照分离”改革数据精准推送和反馈。开展“12345”政务服务热线助企纾困专项行动,成立助企服务提速处置工作小组,对涉企问题单独提取、快速反馈,建立政务热线助企服务联动督查机制,对企业诉求办理情况不定期开展抽查检查。〔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金融办、县行政审批局、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县税务局、人行宣汉支行等有关部门(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下工作均涉及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不再列出〕

(二)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和《四川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加强对妨碍统一市场、不正当竞争等问题的整治力度,完善常态化监管机制。严格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要求,建立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归集和通报制度,持续清理和废止含市场准入限制和阻碍参与公平竞争的政策规定。深化公共资源交易改革,探索构建与全国统一大市场相适应的公共资源交易体制机制。深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体制改革,建立权责统一、层级清晰、监管有力的公共资源监管体系。深化公共资源信用信息体制改革,建立公共资源在线信用信息管理体系,推广信用信息在招投标交易中应用。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转型三年行动,全面推进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应用,逐步实现政府采购预算、执行、交易、支付全流程电子化。依托“12345”等平台渠道,及时处理回应涉公平竞争问题的投诉举报。〔县发改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行政审批局、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等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政府诚信建设。健全政务守信践诺机制,6月底前梳理行政机关依法依规作出但未履行到位的承诺,形成问题清单并明确整改措施和完成期限。对落实逾期未支付中小企业账款强制披露制度情况进行“回头看”,重点整治未将拖欠信息列入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范围的情况。开展拖欠中小企业账款行为集中治理,严厉打击虚报还款金额、将无分歧欠款做成有争议欠款、增设额外还款条件或以不签合同、不开发票、不验收、未完成审计等方式变相拖欠的行为。探索建立政务诚信诉讼执行协调机制,推动政府诚信履约。〔县法院、县政府信息公开办、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司法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优化外资外贸服务。更好发挥外资工作专班机制作用,深入开展外商投资服务专项行动,配合优化省、市、县三级协调服务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大统筹协调解决企业困难诉求力度。开展外资企业营商环境评价,编制评价结果专册。将办理正常出口退税的平均时间压缩至5个工作日以内,增值税增量留抵退税审核平均时间压缩至3个工作日以内,持续优化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退税模式。执行国家和省级相关部门出台的航空、水运、铁路口岸外贸进出口货物标准作业程序参考和规范,持续提高通关效率。〔县发改局、县商务局、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县税务局等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纵深推进“一网通办”前提下的“最多跑一次”改革

(五)拓展“一网通办”范围。根据企业群众办事需求,年底前实现100个事项“秒批秒办”、100个事项“一证一照办”、50个事项“零材料办”、50个事项“省内通办”。升级优化“天府通办”手机移动端,启动县级分站点建设。在县政府门户网站统筹建好“一网通办”“一网监管”“一网公开”“一网协同”专区。争创“互联网 政务服务”示范县,促进县域网上政务服务能力提升。支持普光经济开发区政务服务集成改革,试行申请开通相关平台、端口、账号,赋予更改层级管理权限。争创“互联网 政务服务”示范县,促进县域网上政务服务能力提升。持续深化“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在政务服务集中场所无差别综合窗口设立“一件事一次办”主题窗口,对已实现的“一件事”常态化开展自查自纠,年底前实现办理相关业务系统互联互通、数据供给精准匹配。完善“12345”政务服务热线管理和服务标准,建立健全事项落地常态化核查机制,及时查找解决实际办事过程中的“中梗阻”问题。〔县行政审批局牵头,县政府信息公开办、县经信局等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强化政务数据支撑保障能力。配合开展政务数据共享三年行动,依托达州市政务信息共享平台系统,实现数据共享、治理、开放、供需、分析等功能,并严格落实政务数据共享责任清单(2023年版)。深化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材料等应用,推动电子材料智能匹配办事申请材料;逐步实现省内自建系统签发的高频电子证照共享互认和“免提交”,政府侧电子材料、电子证照等全面加盖电子印章。全面推广应用四川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数字审图、多测合一、联合验收、中介超市和水电气通信报装等辅线模块。探索打造“免申即享”服务,实现惠企利民政策智能匹配、快速兑现。通过四川政务服务网和“通达办”移动端,推进“一网通办”企业群众意见建议收集机制。〔县经信局、县行政审批局牵头,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推进政务服务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坚持传统服务与智能创新相结合,兼顾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办事需求,完善乡、村综合性政务服务场所建设实施方案。深化综合窗口改革,修订完善运行制度,鼓励各地结合本地实际优化窗口设置,依托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综合受理系统实现业务办理的高效协同。推进普光经济开发区园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为企业和园区提供高效优质服务。探索“人工智能(AI) 政务服务”能力建设,优化企业群众线上线下办事全过程智能预填、智能预审、智能审批等功能。依托各地“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健全常态化投诉反应机制,及时解决线上线下办事标准不同、企业群众不能自主选择办事渠道以及未落实“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等问题。〔县行政审批局牵头,县经信局、县民政局、普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残联等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

(八)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全面实行行政许可清单化管理,严格按照行政许可事项“一单一图一表”实施审批,积极探索进一步减少申请材料、压缩办理时限的创新举措。动态调整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规范许可办事指南,实现线上线下服务渠道同源发布、同步更新,线上线下审批一个标准、一套材料、一体化办理。清理无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依据的中介服务事项,将强制性中介服务事项纳入中介服务“网上超市”统一管理、提供服务。出台中介服务“网上超市”管理办法,完善“网上超市”相关功能。大力实施政务服务示范创建工作,对标省级标准开展园区政务服务中心、省级星级便民服务中心创建活动。持续深化镇村便民服务“三化”建设,高质量推进2023年示范创建工作,将21个乡镇(街道)、197个村(社区)纳入试点范围,明确便民服务中心事项不低于200项、村级代办事项不低于50项,集中力量做实27个“一件事”,大力推动“政务服务 金融”模式,最大限度满足办事企业群众便利化需求。〔县行政审批局牵头,县委编办、县农业农村局、普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等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优化项目审批服务。进一步推进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降低社会资本参与重点项目建设准入门槛,健全审管衔接机制,探索“先建后验”“容缺审批”“极速审批”等投资项目审批模式,推进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深化“一机制一流程一系统”,强化分级协调、优化并联办理,落实好重要项目用地、规划、环境评价、施工许可、水土保持等方面审批改革举措,推动竣工项目投产达效、在建项目快建多投、新建项目早开快投、储备项目接续早投,加快推行“区域评估”“多规合一”“多测合一”。〔县发改局牵头,县民政局、县自然资源局、达州市宣汉生态环境局、县住建局、县水务局、县行政审批局等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推进其他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持续开展政务服务事项“应进必进”清理和“体外循环”整治工作,确保年底前全面形成政务服务事项“应进必进”清单和负面清单。在县乡村三级政务服务综合场所均设立无差别综合窗口,除公安(出入境、户籍)、社保、医保、公积金、不动产、婚姻登记、税务等政务服务事项纳入分领域综合窗口外,其他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100%纳入无差别综合窗口受理办理。有序推进其他依申请办理的行政权力事项(行政确认、行政裁决、行政给付、行政奖励、行政备案及其他行政权力事项)和依申请办理的公共服务事项(公共教育、就业创业、社会保险、医疗卫生、养老服务、住房保障、文化体育、残疾人服务等领域)全面标准化,梳理再造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流程,逐步实现同一事项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程序、适用范围、有效期限、办理时限、监管主体、监管措施等要素与全省统一,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效率。〔县行政审批局牵头,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住建局、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医疗保障局、县残联、县税务局等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不断提升政府监管效能

(十一)健全新型监管机制。指导协调各行业各领域监管部门落实《四川省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学习宣传《四川省社会信用条例》。开展市场监管领域信用提升行动,助力市场主体转型发展。推动行业主管部门已建的监管类综合平台全面接入省“互联网 监管”系统,新建系统按照统一标准与省“互联网 监管”平台做好互联互通。在工程建设、消防安全、统计、金融、税费管理、进出口、生态环境、劳动保障、医疗保障、医药招标采购、知识产权等领域建立市场主体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和分级标准,实行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行政审批局牵头,县司法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达州市宣汉生态环境局、县住建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管理局、县统计局、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县金融办、县税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人行宣汉支行等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对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危险化学品、燃气、特种设备、建筑工程质量、非法金融活动等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公共安全和潜在风险大、社会风险高的重点领域及新兴领域中涉及多部门监管的事项开展跨部门综合监管,建立跨部门综合监管重点事项清单管理和动态更新机制。依托“互联网 监管”系统构建跨部门联合监测预警模型,提高综合研判和协同处置能力,及早发现和处置各类风险隐患。在成品油流通、自建房安全、单用途预付卡等领域开展跨部门综合监管试点,支持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探索推进“综合监管一件事”改革。探索实施综合监管“一业一册”告知制度,一类事项制定一册合规经营指南,一次性告知市场主体合规经营要求。〔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金融办、人行宣汉支行等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规范执法监管行为。开展地方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涉及行政处罚内容专项清理,全面推行监管执法“一目录、四清单”(分类检查事项目录,不予、减轻、从轻、从重处罚清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严禁动用执法力量干预经济纠纷,常态化开展人民群众最不满意行政执法问题整改。司法局牵头,级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加强重点行业领域监管。重点查处行业协会、商会利用行政委托事项违规收费、利用行业特殊地位强制收费等行为。严厉查处水电气领域乱收费,着重加强售电环节价格监管。持续推动医疗“三监管”(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医疗行为监管)工作,开展问题核查和责任追究。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行动,健全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实行生态环保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工作,打击知识产权侵权假冒、非正常专利申请和商标恶意抢注等行为,健全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和快速协同保护体系。〔县发改局、县民政局、达州市宣汉生态环境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工商联等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协同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放管服”改革

(十五)协同推进政务服务一体化。按照国家“跨省通办”安排部署,完善“川渝通办”事项清单动态管理机制。聚焦新生儿出生、员工录用、灵活就业、职工退休、就医、婚育等高频应用场景,推动一批“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免证办”事项实现“川渝通办”。有序推进高频电子证照互认共享和跨区域应用。聚焦社会保险、医疗、文化旅游、税务等民生重点领域,启动一批数字化示范性场景应用试点。建立线上服务专区,推动川渝两地惠企政策“一站汇聚、精准推送”。推动川渝基本养老保险全险种关系转移网上办理、转移资金定期结算,进一步压缩办理时限。进一步拓展万达开“川渝通办”事项,持续深化政务服务“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审批结果互认”,加快推进商贸流通、对外合作等领域电子证照跨区域互认共享。〔县行政审批局牵头,县经信局、县民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文体体育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县税务局等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协同推进市场准入一体化。实施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市场一体化建设行动,完善市场准入“异地同标”便利化服务机制。在万达开三地探索市场主体跨区域迁移“无障碍一次办”。统一规范市场主体准入实名身份信息采集和认证,推动实现认证数据共享互认。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合作,扩大数字证书互认范围,推动实现重大公共资源项目信息互挂、远程异地评标常态化以及评标专家资源共享。〔县行政审批局牵头,县经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等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协同推进综合监管一体化。在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生态环境等领域实施川渝跨区域综合监管提升行动,建立健全源头追溯、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合调查、执法联动、执法互认等机制,畅通川渝地区违法线索移送渠道。推动信用体系协同发展,共同开发信用应用场景,实现守信激励和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共享互认。开展统一监管政策法规及区域性地方标准联合调研,推动监管政策相对统一。〔县司法局牵头,县经信局、达州市宣汉生态环境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行政审批局等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附件:宣汉县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2023年重点任务台账


附件

宣汉县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2023年重点任务台账

序号

工作任务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推进情况

问题反馈

一、大力开展营商环境提升行动

(一)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1

持续深化营商环境对标创新行动,启动民营企业营商环境提升行动,全面推进国家首批50项营商环境试点改革和省70项试点改革举措落地落实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县发改局等有关部门(单位)

 

 

2

强化对市场主体特别是民营企业和中小微企业的财税、金融等政策支持力度,落实减税降费优惠政策,新增发放创业担保贷款不少于1千万元,推广“中银企贷”“园区E贷”等金融产品,拓宽市场主体融资渠道

县人力资源社会

保障局

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金融办、人行宣汉支行等有关部门(单位)

 

 

3

争创1家省级以上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健全完善五级创业平台体系,扶持更多小微企业成长发展

县经信局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金融办、县税务局、人行宣汉支行等有关部门(单位)

 

 

4

对接落实四川省公共信用信息目录(2023年版),全面推广信用承诺制和告知承诺制,深入推进“信易贷”工作

县发改局

县级有关部门(单位)

 

 

5

全面推广数字化电子发票,逐步取消增值税发票税控设备

县税务局

县级有关部门(单位)

 

 

6

完善招标投标交易担保制度,进一步降低招标投标交易成本,开展清理历史沉淀保证金专项行动,加快完善招标投标交易担保服务体系

县公共资源交易

服务中心

县级有关部门(单位)

 

 

7

实惠企专窗,推动惠企政策资金“一窗兑现”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县财政局、县行政审批局等有关部门(单位)

 

 

8

深化“证照分离”改革,优化数据共享方式,强化数据共享质量,进一步推动“证照分离”改革数据精准推送和反馈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行政审批局

县经信局等有关部门(单位)

 

 

9

开展“12345”政务服务热线助企纾困专项行动,成立助企服务提速处置工作小组,对涉企问题单独提取、快速反馈,建立政务热线助企服务联动督查机制,对企业诉求办理情况不定期开展抽查检查

县行政审批局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单位)

 

 

(二)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10

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和《四川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加强对妨碍统一市场、不正当竞争等问题的整治,完善常态化监管机制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县发改局等有关部门(单位)

 

 

11

严格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要求,建立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归集和通报制度,持续清理和废止含市场准入限制和阻碍参与公平竞争的政策规定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行政审批局

县级有关部门(单位)

 

 

12

深化公共资源交易改革,探索构建与全国统一大市场相适应的公共资源交易体制机制

县公共资源交易

服务中心

县级有关部门(单位)

 

 

13

深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体制改革,建立权责统一、层级清晰、监管有力的公共资源在线监管体系

县行政审批局

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等有关部门(单位)

 

 

14

深化公共资源信用信息体制改革,建立公共资源在线信用信息管理体系,推广信用信息在招投标交易中应用

县住建局

县发改局、县行政审批局、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等有关部门(单位)

 

 

15

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转型三年行动,全面推进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应用,逐步实现政府采购预算、执行、交易、支付全流程电子化

县财政局

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等有关部门(单位)

 

 

16

依托“12345”等平台渠道,及时处理回应涉公平竞争问题的投诉举报

县行政审批局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单位)

 

 

(三)加强政府诚信建设

17

健全政务守信践诺机制,6月底前梳理行政机关依法依规作出但未履行到位的承诺,形成问题清单并明确整改措施和完成期限

县法院

县政府信息公开办

县司法局

县级有关部门(单位)

 

 

18

对落实逾期未支付中小企业账款强制披露制度情况进行“回头看”,重点整治未将拖欠信息列入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范围的情况

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单位)

 

 

19

开展拖欠中小企业账款行为集中治理,严厉打击虚报还款金额、将无分歧欠款做成有争议欠款、增设额外还款条件或以不签合同、不开发票、不验收、未完成审计等方式变相拖欠的行为

县法院

县司法局

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单位)

 

 

20

探索建立政务诚信诉讼执行协调机制,推动政府诚信履约

县级有关部门(单位)

 

 

(四)优化外资外贸服务

21

更好发挥外资工作专班机制作用,深入开展外商投资服务专项行动,配合优化省、市、县三级协调服务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大统筹协调解决企业困难诉求力度

县投资促进服务

中心

县发改局、县商务局、县税务局等有关部门(单位)

 

 

22

开展外资企业营商环境评价,编制评价结果专册

 

 

23

将办理正常出口退税的平均时间压缩至5个工作日以内,增值税增量留抵退税审核平均时间压缩至3个工作日以内,持续优化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退税模式

县税务局

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等有关部门(单位)

 

 

24

执行国家和省级相关部门出台的航空、水运、铁路口岸外贸进出口货物标准作业程序参考和规范,持续提高通关效率

县商务局

县投资促进服务

中心

发改交通运输局、税务局等有关部门(单位)

 

 

二、纵深推进“一网通办”前提下的“最多跑一次”改革

(五)拓展“一网通办”范围

25

根据企业群众办事需求,年底前实现100个事项“秒批秒办”、100个事项“一证一照办”、50个事项“零材料办”、50个事项“省内通办”

县行政审批局

县级有关部门(单位)

 

 

26

升级优化“天府通办”手机移动端,启动县级分站点建设

 

 

27

在县政府门户网站统筹建好“一网通办”“一网监管”“一网公开”“一网协同”专区

县政府信息公开办

县行政审批局

 

县级有关部门(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8

支持普光经济开发区政务服务集成改革,试行申请开通相关平台、端口、账号,赋予更改层级管理权限

 

 

29

争创“互联网 政务服务”示范县,促进县域网上政务服务能力提升

 

 

30

持续深化“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在政务服务集中场所无差别综合窗口设立“一件事一次办”主题窗口,对已实现的“一件事”常态化开展自查自纠,年底前实现办理相关业务系统互联互通、数据供给精准匹配

 

 

31

完善“12345”政务服务热线管理和服务标准,建立健全事项落地常态化核查机制,及时查找解决实际办事过程中的“中梗阻”问题

 

 

(六)强化政务数据支撑保障能力

32

配合开展政务数据共享三年行动,依托达州市政务信息共享平台系统,实现数据共享、治理、开放、供需、分析等功能,并严格落实政务数据共享责任清单(2023年版)

县经信局

县级有关部门(单位)

 

 

33

深化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材料等应用,推动电子材料智能匹配办事申请材料;逐步实现省内自建系统签发的高频电子证照共享互认和“免提交”,政府侧电子材料、电子证照等全面加盖电子印章

县行政审批局

县经信局等有关部门(单位)

 

 

34

全面推广应用四川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数字审图、多测合一、联合验收、中介超市和水电气通信报装等辅线模块

县住建局

县行政审批局

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等有关部门(单位)

 

 

35

探索打造“免申即享”服务,实现惠企利民政策智能匹配、快速兑现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县经信局、县财政局、县行政审批局等有关部门(单位)

 

 

36

通过四川政务服务网和“通达办”移动端,推进“一网通办”企业群众意见建议收集机制

县行政审批局

县级有关部门(单位)

 

 

(七)推进政务服务线上线下融合发展

37

坚持传统服务与智能创新相结合,兼顾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办事需求,完善乡、村综合性政务服务场所建设实施方案

县行政审批局

县经信局、县民政局、县残联等有关部门(单位)

 

 

38

深化综合窗口改革,修订完善运行制度,鼓励各地结合本地实际优化窗口设置,依托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综合受理系统实现业务办理的高效协同

县行政审批局

县级有关部门(单位)

 

 

39

推进普光经济开发区园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为企业和园区提供高效优质服务

普光经济开发区

管委会

县行政审批局等有关部门(单位)

 

 

40

探索“人工智能(AI) 政务服务”能力建设,优化企业群众线上线下办事全过程智能预填、智能预审、智能审批等功能

县行政审批局

县经信局等有关部门(单位)

 

 

41

依托各地“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健全常态化投诉反应机制,及时解决线上线下办事标准不同、企业群众不能自主选择办事渠道以及未落实“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等问题

县行政审批局

县级有关部门(单位)

 

 

三、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

(八)规范行政审批行为

42

全面实行行政许可清单化管理,严格按照行政许可事项“一单一图一表”实施审批,积极探索进一步减少申请材料、压缩办理时限的创新举措

县行政审批局

县委编办等有关部门(单位)

 

 

43

动态调整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规范许可办事指南,实现线上线下服务渠道同源发布、同步更新,线上线下审批一个标准、一套材料、一体化办理

县委编办

县行政审批局

县级有关部门(单位)

 

 

44

清理无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依据的中介服务事项,将强制性中介服务事项纳入中介服务“网上超市”统一管理、提供服务。出台中介服务“网上超市”管理办法,完善“网上超市”相关功能

县公共资源交易

服务中心

县级有关部门(单位)

 

 

45

大力实施政务服务示范创建工作,对标省级标准开展园区政务服务中心、省级星级便民服务中心创建活动

县行政审批局

县农业农村局

普光经济开发区

管委会

县级有关部门(单位),南坝镇、君塘镇、大成镇人民政府

 

 

46

持续深化镇村便民服务“三化”建设,高质量推进2023年示范创建工作,将21个乡镇(街道)、197个村(社区)纳入试点范围,明确便民服务中心事项不低于200项、村级代办事项不低于50项,集中力量做实27个“一件事”,大力推动“政务服务 金融”模式,最大限度满足办事企业群众便利化需求

县行政审批局

县级有关部门(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九)提升项目审批服务

47

进一步推进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降低社会资本参与重点项目建设准入门槛,健全审管衔接机制,探索“先建后验”“容缺受理”“极速审批”等投资项目审批模式,推进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

县发改局

县自然资源局、达州市宣汉生态环境局、县住建局、县水务局、县行政审批局等有关部门(单位)

 

 

48

深化“一机制一流程一系统”,强化分级协调、优化并联办理,落实好重要项目用地、规划、环境评价、施工许可、水土保持等方面审批改革举措,推动竣工项目投产达效、在建项目快建多投、新建项目早开快投、储备项目接续早投,加快推行“区域评估”“多规合一”“多测合一”

县自然资源局

达州市宣汉生态环境局、县住建局、县水务局、县行政审批局等有关部门(单位)

 

 

(十)推进其他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

49

持续开展政务服务事项“应进必进”清理和“体外循环”整治工作,确保年底前全面形成政务服务事项“应进必进”清单和负面清单

县行政审批局

县级有关部门(单位)

 

 

50

在县乡村三级政务服务综合场所均设立无差别综合窗口,除公安(出入境、户籍)、社保、医保、公积金、不动产、婚姻登记、税务等政务服务事项纳入分领域综合窗口外,其他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100%纳入无差别综合窗口受理办理

县行政审批局

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医疗保障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税务局等有关部门(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51

有序推进其他依申请办理的行政权力事项(行政确认、行政裁决、行政给付、行政奖励、行政备案及其他行政权力事项)和依申请办理的公共服务事项(公共教育、就业创业、社会保险、医疗卫生、养老服务、住房保障、文化体育、残疾人服务等领域)全面标准化,梳理再造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流程,逐步实现同一事项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程序、适用范围、有效期限、办理时限、监管主体、监管措施等要素与全省统一,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效率

县行政审批局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住建局、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县残联等有关部门(单位)

 

 

四、不断提升政府监管效能

(十一)健全新型监管机制

52

指导协调各行业各领域监管部门落实《四川省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学习宣传《四川省社会信用条例》

县发改局

县级有关部门(单位)

 

 

53

开展市场监管领域信用提升行动,助力市场主体转型发展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县司法局等县级有关部门(单位)

 

 

54

推动行业主管部门已建的监管类综合平台全面接入省“互联网 监管”系统,新建系统按照统一标准与省“互联网 监管”平台做好互联互通

各行业主管部门

县行政审批局等有关部门(单位)

 

 

55

在工程建设、消防安全、统计、金融、税费管理、进出口、生态环境、劳动保障、医疗保障、医药招标采购、知识产权等领域建立市场主体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和分级标准,实行信用分级分类监管

县发改局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达州市宣汉生态环境局、县住建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管理局、县统计局、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县金融办、县税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等有关部门(单位)

 

 

(十二)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

56

对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危险化学品、燃气、特种设备、建筑工程质量、非法金融活动等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公共安全和潜在风险大、社会风险高的重点领域及新兴领域中涉及多部门监管的事项开展跨部门综合监管,建立跨部门综合监管重点事项清单管理和动态更新机制

各行业主管部门

县住建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综合执法局、县金融办等有关部门(单位)

 

 

57

依托“互联网 监管”系统构建跨部门联合监测预警模型,提高综合研判和协同处置能力,及早发现和处置各类风险隐患

各行业主管部门

县级有关部门(单位)

 

 

58

在成品油流通、自建房安全、单用途预付卡等领域开展跨部门综合监管试点,支持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探索推进“综合监管一件事”改革

各行业主管部门

县级有关部门(单位)

 

 

59

探索实施综合监管“一业一册”告知制度,一类事项制定一册合规经营指南,一次性告知市场主体合规经营要求

各行业主管部门

县级有关部门(单位)

 

 

(十三)规范执法监管行为

60

开展地方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涉及行政处罚内容专项清理,全面推行监管执法“一目录、四清单”(分类检查事项目录,不予、减轻、从轻、从重处罚清单)

县司法局

县级有关部门(单位)

 

 

61

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严禁动用执法力量干预经济纠纷,常态化开展人民群众最不满意行政执法问题整改

 

 

(十四)加强重点行业领域监管

62

重点查处行业协会、商会利用行政委托事项违规收费、利用行业特殊地位强制收费等行为

县民政局

县发改局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县工商联

县级有关部门(单位)

 

 

63

严厉查处水电气领域乱收费,着重加强售电环节价格监管

县发改局

县级有关部门(单位)

 

 

64

持续推动医疗“三监管”(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医疗行为监管)工作,开展问题核查和责任追究

县卫生健康局

县级有关部门(单位)

 

 

65

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行动,健全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

县应急管理局

县级有关部门(单位)

 

 

66

实行生态环保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

达州市宣汉生态

环境局

县级有关部门(单位)

 

 

67

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工作,打击知识产权侵权假冒、非正常专利申请和商标恶意抢注等行为,健全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和快速协同保护体系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县级有关部门(单位)

 

 

五、协同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放管服”改革

(十五)协同推进政务服务一体化

68

按照国家“跨省通办”安排部署,完善“川渝通办”事项清单动态管理机制

县行政审批局

县级有关部门(单位)

 

 

69

聚焦新生儿出生、员工录用、灵活就业、职工退休、就医、婚育等高频应用场景,推动一批“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免证办”事项实现“川渝通办”

县行政审批局

县民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健康局

 

 

70

序推进高频电子证照互认共享和跨区域应用

县行政审批局

县经信局

县级有关部门(单位)

 

 

71

聚焦社会保险、医疗、文化旅游、税务等民生重点领域,启动一批数字化示范性场景应用试点

县经信局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县税务局等有关部门(单位)

 

 

72

建立线上服务专区,推动川渝两地惠企政策“一站汇聚、精准推送”

县经信局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行政审批局等有关部门(单位)

 

 

73

推动川渝基本养老保险全险种关系转移网上办理、转移资金定期结算,进一步压缩办理时限

县人力资源社会

保障局

县行政审批局

 

 

74

进一步拓展万达开“川渝通办”事项,持续深化政务服务“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审批结果互认”,加快推进商贸流通、对外合作等领域电子证照跨区域互认共享

县行政审批局

县商务局、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等有关部门(单位)

 

 

(十六)协同推进市场准入一体化

75

实施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市场一体化建设行动,完善市场准入“异地同标”便利化服务机制

县行政审批局

县级有关部门(单位)

 

 

76

在万达开三地探索市场主体跨区域迁移“无障碍一次办”

 

 

77

统一规范市场主体准入实名身份信息采集和认证,推动实现认证数据共享互认

县行政审批局

县级有关部门(单位)

 

 

78

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合作,扩大数字证书互认范围,推动实现重大公共资源项目信息互挂、远程异地评标常态化以及评标专家资源共享

县公共资源交易

服务中心

县经信局

 

 

(十七)协同推进综合监管一体化

79

在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生态环境等领域实施川渝跨区域综合监管提升行动,建立健全源头追溯、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合调查、执法联动、执法互认等机制,畅通川渝地区违法线索移送渠道

县司法局

达州市宣汉生态环境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单位)

 

 

80

动信用体系协同发展,共同开发信用应用场景,实现守信激励和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共享互认

县发改局

县经信局等有关部门(单位)

 

 

81

开展统一监管政策法规及区域性地方标准联合调研,推动监管政策相对统一

县司法局

县级有关部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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