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宣汉县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文件的要求,凡是新增低保、特困对象要进行实地抽查,同时,抽查“一卡通”拦截对象、临时救助备用金管理使用、社会救助审核权限下放工作开展等情况。现将抽查方案建议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至目前21个乡镇上传符合救助条件的新增民政对象521户777人(其中:农村低保对象186户320人,城市低保对象17户25人,特困对象28户28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0户21人),按不低于30%的比例进行实地抽查,此次应抽查18个乡镇(其中芭蕉镇、大成镇、华景镇未达到抽查比例不抽查)146户(其中:农村低保91户,城镇低保7户,特困28户,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0户21人)。“一卡通”拦截对象11户。
二、抽查时间
2023年4月19日——2023年4月28日;
三、抽查内容
1.新增城乡低保、特困对象;
2.“一卡通”拦截对象;
3.南坪镇、红峰镇的社会救助审核权限下放工作开展情况;
4、涉及乡镇已享受特困对象相关情况抽查(见附件),每个组抽查户数不低于5户。
四、抽查分组情况
第一组:
组长:杨勤
联系人:张红香
成员:由督导组自行安排
驾驶员:由督导组自行与办公室驾驶人员联系
抽查乡镇:漆树土家族乡6户(农村低保4户,特困1户,“一卡通”拦截对象1户)、土黄镇2户(“一卡通”拦截对象2户)、樊哙镇4户(城镇低保1户,特困1户,事实无人抚养儿童2户)、下八镇22户(农村低保17户,特困5户)、塔河镇21户(农村低保12户,城镇低保1户,特困5户,事实无人抚养儿童3户)、茶河镇1户(“一卡通”拦截对象1户)共6个乡镇56户。
第二组:
组长:王彬宇
联系人:冉丽
成员:由督导组自行安排
驾驶员:由督导组自行与办公室驾驶人员联系
抽查乡镇:东乡街道10户(特困10户)、胡家镇1户(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户)、君塘镇2户(农村低保2户)、清溪镇4户(城镇低保1户,特困3户)、柏树镇9户(农村低保9户)、黄石乡3户(农村低保3户)、蒲江街道16户(农村低保10户,城镇低保3户,事实无人抚养儿童2户,“一卡通”拦截对象1户)共7个乡镇45户
第三组:
组长:龚浩
联系人:王晓群
成员:由督导组自行安排
驾驶员:由督导组自行与办公室驾驶人员联系
抽查乡镇:峰城镇3户(“一卡通”拦截对象3户)、红峰镇30户(农村低保30户)、南坪镇9户(农村低保4户,城镇低保1户,特困3户,“一卡通”拦截对象1户)、石铁乡2户(事实无人抚养儿童2户)、上峡镇2户(“一卡通”拦截对象2户)共5个乡镇46户。
五、工作要求
1、检查涉及乡镇的新增低保对象整户施保情况及是否按程序纳入低保,是否符合低保条件,并完善《宣汉县新增低保抽查入户调查表和汇总表》。
2、检查涉及乡镇的新增特困对象是否符合特困条件,并完善《宣汉县新增特困人员抽查入户调查表和汇总表》。
3、检查涉及乡镇的“一卡通”拦截对象是否符合低保条件,并完善《宣汉县一卡通数据拦截入户调查表和汇总表》。
4、检查涉及乡镇社会救助确认权限下放工作的开展情况。
5、抽查结束后,请涉及业务股室将抽查情况形成书面材料经分管领导审核报社会救助股汇总。
202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