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汉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部门预算
来源: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2023-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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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宣汉县农业农村局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宣汉县农业农村局职能简介

宣汉县农业农村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县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县“三农”工作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拟订“三农”有关规范性文件。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领域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县委、县政府关于“三农”方面的决策部署。参与涉农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

2.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牵头组织改善全县农村人居环境。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指导农业遗产的保护传承和开发利用。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3.拟订深化全县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措施。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管理和改革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工作。拟订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工作。

4.指导全县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村企业发展工作。指导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并实施现代农业园区的政策与规划。负责现代农业园区推荐、评审等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政策和主要农产品进口建议,研究制定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有关工作。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推动数字农业发展。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工作。

5.负责全县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指导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负责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落实促进粮油、畜禽、水产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改善,促进农业绿色发展。负责渔政、网具监督管理。

6.负责制定全县农业全产业机械化、智能化、数字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农业装备技术攻关和关键技术开发,引进、示范和推广农业装备新技术、新机具,指导全县农业装备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农业机械化使用安全监管工作。指导设施农业、农机库棚、机电提灌、机耕道等基础设施建设。

7.负责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依法组织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生产基地认定、产品认定、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和监督工作。

8.组织开展全县农业资源区划和资源保护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物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负责农村能源建设和资源环境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提出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的政策建议,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

9.负责全县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承担农作物种子(种苗)、食用菌种、蚕种、饲草良种、种畜禽、水产苗种、农药、肥料、兽药(渔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农业生产资料和兽医医疗器械、肥料的监督管理职责,牵头负责“瘦肉精”监督管理工作。监督实施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兽药(渔药)残留限量和残留检测方法地方标准,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实施农业生产资料国家标准。组织兽医医政、兽药(渔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10.负责全县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实施动植物防疫和检疫相关政策。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管理县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公布疫情并组织扑灭。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牵头管理外来农业物种,监测、核查、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种苗、化肥、兽药(渔药)等农业生产救灾物资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11.负责全县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资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全县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照规定权限,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12.负责全县农田建设管理。拟订农田建设发展规划,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负责全县农田建设管理、高标准农田建设和耕地质量管理。编制农业综合开发涉及农田建设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的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管理。

13.制定全县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牵头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业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农作物、畜禽、水产养殖等新品种育种攻关和农业先进技术引进、试验、转化、示范、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14.指导全县农业农村人才工作。制定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负责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15.牵头开展全县农业对外合作工作。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交流合作。组织开展农业投资促进活动,推动农业开放合作。

16.编制全县烟叶种植规划方案,督促检查烟叶种植方案贯彻落实。协调烟草工业、商业做好相关工作,组织实施烟草扶持项目。

17.统筹协调、监督指导全县农业综合执法。负责监督指导涉农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由县本级办理的涉农违法案件。推进农业依法行政。

18.负责全县国有农场土地的保护、利用和管理,指导国有农场的改革与发展。

19.负责农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农业机械、农(兽、渔)药、饲料、渔业、畜禽屠宰、农村沼气等领域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的监督管理。对农业园区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实施行业监督管理。负责制定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

20.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便民化服务等工作。

21.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宣汉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重点工作

1.毫不放松抓好粮食生产。贯彻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实施好新一轮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行动,全面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撂荒耕地治理、低效经济林腾退,落实“田长制”,全面落实惠农政策,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推动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重点抓好“两稳两扩两提”,“两稳”(稳面积、稳产量),确保粮食面积稳定在150万亩以上,总产量稳定在60万吨以上;“两扩”(扩大豆、扩油料),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10万亩以上,大豆面积达到15万亩以上,油料面积达到54万亩以上;“两提”(提单产、提自给率),开展“高产创建年活动”,建设水稻、玉米、大豆、油菜等6大品种百亩攻关方和千亩示范片,粮食综合单产提高2公斤/亩。

2.大力推进生猪稳产保供。持续做好非洲猪瘟防控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稳定生猪生产,进一步加强生猪产能调控,保障市场供应。推进蓝润、蓝池2个重大项目建设进度,建设生猪规模养殖场20个,实现生猪规模养殖场达320个,认定生猪种畜场10个。规范生猪屠宰,持续推进生猪屠宰行业转型升级和联合发展。2023年底生猪存栏52.5万头,其中能繁母猪5万头,全年出栏生猪83万头以上。

3.统筹抓好特色产业发展。一是大力发展肉牛产业。持续推进山地肉牛产业集群项目建设,新(扩)建肉牛规模养殖场10个,打造“蜀宣花牛+优质牧草”农业科技示范基地、肉牛高效育肥农业科技示范基地2个,新增牧草种植3000亩,新建农作物秸秆收储中心3个。2023年底肉牛存栏20万头以上,其中能繁母牛11.8万头,全年出栏肉牛11万头。二是集聚发展中药材产业。立足道地中药材产业,打造宣黄连、木香、木瓜、枳壳、柠檬、天麻等中药材种植基地;加大对撂荒耕地、低效药材基地的改种和管理;接续推进“宣黄连”国家地理标志申报工作。三是优化升级水果产业。抓好宣汉脆李提质增效,建好庙安片区等4个脆李品质提升示范园;打造“宣汉脆李”“宣汉车厘子”两大宣汉水果金字招牌;扎实开展脆李裂果防治、蜂糖李高产等方面技术研究集成。四是稳步推进茶产业。实施基地提质行动,推进改造低产低效茶园,进一步完善加工生产线,强化夏秋茶的综合开发利用,鼓励支持茶企使用“巴山青”市级茶叶公用品牌。五是巩固提升食用菌产业。做好“土特产”文章,增强“黄金黑木耳”“老君香菇”全省特色产业优势区品牌培育;推动野生珍稀菌类研究与开发利用;推动方斗食用菌园区改造升级,加强园区日常管理。六是稳产保供蔬菜业。强化对蔬菜基地的日常技术指导,推动月亮坪环线蔬菜生产基地建设,辐射带动周边区域蔬菜产业发展抓好龙头企业发展,支持巴山四季食品有限公司与拼多多、美团等大型企业合作发展。蔬菜生产面积发展到23万亩,产量55万吨。

4.协调推进水产业发展。加强水生生物资源保护,推进渔政执法能力建设,确保十年禁渔令有效落实,做好退捕渔民安置保障工作。推进水产绿色健康养殖,开展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养殖尾水达标排放试验示范,稳步发展稻渔综合种养,优化水产养殖结构,稳产保供,提质增效,确保水产品稳定安全供给。水产品产量达到2.3万吨,新增稻渔综合种养面积2000亩。

5.实施种业振兴行动。加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开发利用,做好第三次农作物种质资源、畜禽种质资源调查收集。持续开展黄牛保种,加大“蜀宣花牛”等种质资源保护利用力度,加快四川缘满集团蜀宣花牛种牛场和巴山牛保种场建设,打造能繁母牛基地5个。建设水稻、大豆、油菜等制种基地,大力推进全省制种基地县建设。

6.强化耕地保护与建设。完成2022年度高标准农田7.6万亩建设任务,加快实现旱涝保收、高产稳产;基本完成2023年度高标准农田规划设计和建设;完成全县高标准农田建设十年规划(2021-2030年)编制。治理撂荒耕地1.5万亩以上。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收集整理普查相关基础资料,制定详细可行的工作方案,建立技术支撑专家团队和工作专班,全面完成外业调查采样。落实16个耕地质量监测点工作。

7.抓好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围绕创建国家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全力将宣汉肉牛现代农业园区纳入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培育。2023年,创建国家产业强镇1个(龙泉中药材)、省级园区1个(胡家园区)、省“鱼米之乡”1个(胡家片区)、市级园区2个(君塘粮油、毛坝勤巴脆李)、县级园区3个(粮油2个、特色产业1个)。突出抓好“一核两带三园”,即:抓好“粮油+肉牛”种养循环产业发展核心;提质建设前河流域和中河流域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带;高标准建好以粮为主的天生(柏树)、胡家(君塘)、桃花(南坝+峰城)三个“巴山粮仓”核心产业园。

8.大力推动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高标准打造月亮坪、巴山大峡谷、“东乡—庙安—天生”“君塘—大成”“南坪—峰城”5大乡村振兴示范区,培育创建省级乡村振兴先进乡镇1个、示范村3个,市级乡村振兴先进乡镇2个、示范村5个,组织开展全县乡村振兴实绩考核,积极争创省级乡村振兴先进县。

9.着力提升农机化水平。统筹推进全县农业机械化向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发展,实施农机社会化服务提升行动,以月亮坪环线为主,“五良”融合宜机化改造1500亩。新建“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2个以上,新培育农机专合社2个,新改建机电提灌站13座。持续打造5个万亩水稻全程机械化示范区。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积极推广先进适用农机装备,整体提升种养加、农牧渔等各环节机械化水平,主要农作物农业机械化率提升至68.5%。

10.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做好“宣品天下”农业区域公用品牌宣传,加大“蜀宣花牛”“宣汉脆李”“巴国老车”“老君香菇”“黄金黑木耳”“九顶雪眉”等品牌推介,大力创建全国驰名品牌、全省著名品牌、全市知名品牌,加强“三品一标”产品标识使用和证后监管,提升“宣”字号农产品知名度和影响力。加大农产品“三品一标”申报力度,新认证绿色食品6个,复查换证绿色食品4个,启动有机食品认证3个。

11.全力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全面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两个名单”制度建设,完善网格化监管名录,加大日常巡查力度,确保农产品“带证上市”。扎实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省级风险监测合格率保持在98.5%以上,完成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1.5批次/千人定量监测样品数1285个,定性检测样品数8000个。持续加大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农资打假等专项整治力度,完成监督抽检样品200个,查办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3件以上。建成农资配送中心和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宣传培训和国安县亮牌工作,确保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复验通过。

12.持续做好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培育市级龙头企业2家,新增专合社40个、家庭农场60个。不断加强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做好创新创业人员管理和指导工作。开展代耕代种、代管代收等多环节、全过程托管服务,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全环节覆盖,带动小农户节本增效提质增收。推进“一组一场、一村一种粮大户、一乡一农事服务主体”“三个一”工程全覆盖,新培育高素质农民(职业农民)200人以上,回引返乡农民创业人员400人以上,培育科技示范基地4个、主体3个,培训农技人员250人以上。

13.加大项目争取和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向上争取农业项目资金,高质量编制一批、储备一批、实施一批农业项目,确保落地落实,确保项目资金争取5亿元以上。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招引亿元龙头企业1家以上,引进工商资本、龙头企业和技术人才等参与农业产业发展。

14.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充分发挥农业资源和自然资源丰富的优势,推进适度规模化发展,加强“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和农产品产地冷藏物流建设,创造性的挖掘二产和三产的潜力,依托物联网,发展智慧农业、数字乡村,推进三产融合发展。有效整合农产品网络营销,着力建设县中央厨房和规范预制菜发展。建成智慧农场2家,启动建设县农产品展示营销中心和科技创新中心。推动农业产业全链条升级,鼓励和支持经营主体和中小微企业发展初加工,大力支持龙头企业发展精深加工,延伸产业链条,完善加工、冷链物流体系,增加农产品附加值。

15.加快发展生态低碳农业。推广理化诱控、生态调控、科学用药等系列绿色防控综合应用技术,开展减量替代、减量控害等行动。实施化肥农药“两减量”,实施有机肥替代化肥、绿色防控替代化学防治、生物农药替代化学农药、统防统治替代分户防治,实现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农作物秸秆和畜禽粪污资源化“两利用”,打造生态产业,促进减排固碳,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2%,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95%以上。建成农膜、农药和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体系建设。集成推广化肥减量增效“三新”9万亩次,建立“三新”技术千亩核心示范片6个;开展酸化土壤治理试验示范2万亩。

16.加快休闲农业发展。每个乡镇(街道)至少培育1个农旅结合产业示范基地,开发1条乡村旅游精品线路,完善配套设施,壮大新产业新业态,拓展农业产业链条。争创省市级农业主题公园、美丽休闲乡村,全力争取全国休闲农业重点县。有序推进设施农业发展,规范办理流程,配合做好“大棚房”整治工作。

17.示范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农村改厕7650户,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治理有效。扎实开展乡村治理示范村创建工作,积极探索治理的方法路径,打造和推广一批可复制推广的乡村治理经验模式。深入推进村庄清洁和绿化行动,新建“美丽宣汉宜居乡村”110 个。

18.持续深化农村领域改革。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健全土地经营权流转服务体系。完善“三资管理”平台的功能,推进农村财务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稳慎探索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及盘活利用,鼓励探索闲置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

19.大力发展村集体经济。探索固定保底收益、股份分红、劳务收入等收益分配方式,拓宽集体与农民收入增收渠道。积极探索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新路径,有效盘活利用农村集体资产、鼓励农村土地流转增加村集体服务收入、引导能人入村引领示范发展特色产业带动致富,争取政策扶持村集体,完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服务功能,配合抓好“一村一项目党建引振兴”,增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自身“造血”功能,着力打造2个县级以上集体经济示范村辐射带动,2023年底,50%的村集体经济年收入达到5万元以上,15%的村集体经济年收入达到10万元以上,乡村振兴示范村、中省财政集体经济扶持村集体经济年收入达到20万元以上,2个村集体经济年收入达到50万元以上。

20.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大力发展乡村富民产业,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发展一村一品、一镇一业、订单生产,培育休闲农业、农村电商等新业态充分利用闲置资产,发展产地初加工,实现产业就地增值、农民就近就业。推动承包地有序流转,提升适度规模经营率,推进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强化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种粮大户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等惠农富农政策。力争将乡村产业全部纳入农业政策性保险范围,适当提高农业保障标准,降低市场风险。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达到8.8%以上。

21.强化农村地区疫情防控。牵头建立有关县级部门、乡镇、村社的协调联动机制,常态化督促指导机制,确保农村地区日常防控、医疗咨询、就医求助等全覆盖;督促各地建立重点人群包保台账、加强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宣传引导、健康提示和关键时节重点场所的管控;统筹协调好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和农业生产“两不误”。

22.努力提高农业防灾减灾水平。制定防灾减灾预案,及早做好技术和物资储备。完善重大病虫疫情田间监测网点,提升监测智能化和标准化水平。突出抓好稻飞虱、稻水象甲、稻纵卷叶螟、稻瘟病、草地贪夜蛾、马铃薯晚疫病等重大病虫害防治,确保粮食安全。落实各项动物疫病综合防控措施,全面完成布病、结核病、狂犬病、高致病性禽流感等人畜共患病检测监测,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宣汉县农业农村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22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22个。主要包括:

 

序号

预算单位名称

1

宣汉县茶叶果树技术推广站

2

宣汉县植物检疫站

3

宣汉县农村经营管理站

4

宣汉县农业技术推广站

5

四川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宣汉县分校

6

宣汉县高标准农田建设服务中心

7

宣汉县经济作物技术推广站

8

宣汉县农业技术服务中心

9

宣汉县农业科学研究所

10

宣汉县种子管理站(宣汉县种子质量监督检验站)

11

宣汉县农机监理站

12

宣汉县农业机械化推广站

13

宣汉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

14

宣汉县农村能源办公室

15

宣汉县城关玉米原种场

16

宣汉县昆池稻麦原种场

17

宣汉县饲草饲料工作站

18

宣汉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19

宣汉县畜牧技术推广站

20

宣汉县畜牧兽医站

21

宣汉县农业执法大队

22

宣汉县水产局


第二部分 宣汉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详见附件: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宣汉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宣汉县农业农村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农林水支出、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粮油物资储备支出。宣汉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9652.13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6135.76万元增加3516.37万元,主要原因是:1、2023年结转项目采购资金2030.43万元大于2022年结转资金443.39万元;2、2023年预算增加在职、退休职工基础绩效奖励资金;养老金及住房公积金预算增加(包含基础绩效奖励)。

(一)收入预算情况

宣汉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收入预算9652.13万元,其中:上年结转2030.43万元,占21.04%;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621.70万元,占78.96%。

(二)支出预算情况

宣汉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支出预算9652.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062.93万元,占73.17%;项目支出2589.20万元,占26.83%。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宣汉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9652.13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6135.76万元增加3516.37万元,主要原因是:1、2023年结转项目采购资金2030.43万元大于2022年结转资金443.39万元;2、2023年预算增加在职、退休职工基础绩效奖励资金;养老金及住房公积金预算增加(包含基础绩效奖励)。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621.70万元、 

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30.43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42.1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53.87万元、农林水支出7430.77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60.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39.06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226.28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宣汉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621.70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5692.37万元增加1929.33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预算增加在职、退休职工基础绩效奖励资金;养老金及住房公积金预算增加(包含基础绩效奖励)。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42.15万元,占11.83%;卫生健康支出253.87万元,占2.63%;农林水支出7430.77万元,占77.30%;商业服务业等支出60.00万元,占0.62%;住房保障支出539.06万元,占5.58%;粮油物资储备支出226.28万元,占2.3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3 年预算数为107.62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行政单位缴纳的离退休经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3 年预算数为342.04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事业单位缴纳的离退休经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 年预算数为692.49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32.8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207.00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3年预算数为14.0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757.2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单位正常运转。

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4438.15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单位正常运转。

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农产品质量安全(项)2023年预算数为51.40万元,主要用于:农产品及其投入品的质量安全评估、监测、抽查、认证、应急处置,相关标准的制定、修订、实施、监管等方面的支出。

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执法监管(项)2023年预算数为40.00万元,主要用于:农业农村法制建设、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面的支出。

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农业生产发展(项)2023年预算数为15.00万元,主要用于:耕地地力保护、适度规模经营、农机购置补贴、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发展、畜牧水产发展、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等方面支出。

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渔业发展(项)2023年预算数为10.00万元,主要用于:成品油价格改革对渔业的补贴。

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374.87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农业农村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539.06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宣汉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621.7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532.3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福利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公用经费:530.5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宣汉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73.4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9.4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4.0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2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与2022年预算下降40.87%,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缩减公务接待费用。

2023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2年预算下降14.67%,主要原因是缩减公车运行费。

部门现有公务用车19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1辆(越野车),业务用车8辆(轿车),特种专业用车10辆。2022 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3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4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单位日常工作开展。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宣汉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宣汉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3年,宣汉县农业农村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 530.54万元,与2022年预算571.77万元下降7.21%,主要原因是农业农村局派驻纪检组预算纳入宣汉县纪委。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宣汉县农业农村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2149.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149.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宣汉县农业农村局共有车辆21辆,其中:轿车6辆,执法执勤用车14辆,越野车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3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3年宣汉县农业农村局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51个,涉及预算7621.70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243个,涉及预算6532.39万元;运转类项目57个,涉及预算530.54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51个,涉及预算558.77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行政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事业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行政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农产品质量安全(项):农产品及其投入品的质量安全评估、监测、抽查、认证、应急处置,相关标准的制定、修订、实施、监管等方面的支出。

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执法监管(项):农业农村法制建设、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面的支出。

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农业生产发展(项):主要用于耕地地力保护、适度规模经营、农机购置补贴、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发展、畜牧水产发展、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等方面支出。

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项):主要用于耕地质量保护、草原草场利用、渔业水域资源环境保护、农业品种改良提升,以及农业生物资源调研收集、鉴定评价、保存利用等方面的支出。

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渔业发展(项):主要用于反映成品油价格改革对渔业的补贴。

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农田建设(项):主要用于农田建设和田间水利相关工程建设的支出。

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主要用于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业农村方面的支出。

农林水(类)扶贫(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主要用于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主要用于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商业流通事务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粮油物资事物事务(款)其他粮油物资事物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粮油事务方面的支出。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 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3年农业农村局部门预算公开报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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