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府办〔2023〕32号
宣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宣汉县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有关部门(单位):
《宣汉县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23年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宣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16日
宣汉县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23年版)
序号 | 审批 部门 | 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 涉及的行政审批事项名称 | 审定依据 | 实施机构 | 服务时限 | 是否使用财政或国有资金购买服务 | 备注 | |
大项名称 | 小项名称 | ||||||||
1 | 县经 信局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技术改造类)咨询 评估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技术改造类) |
| 1.《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第九条 2.《四川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 | 工程咨询 机构 | 30个工作日(项目情况复杂的,可延长至60个工作日) | 使用财政资金购买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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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县教 育局 | 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所需体检证明 | 教师资格认定 |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条 2.《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五条 3.《四川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二十三条 4.《〈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教育部令第10号)第八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 | 二级乙等及以上医院 | 双方协商约定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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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县司 法局 | 公证机构推 荐书 | 公证员执业、变更许可 | 公证员执业许可 | 《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第十条 | 公证处 | 双方协商约定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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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县司 法局 | 公证机构出具的申请人实习鉴定 意见 | 公证员执业、变更许可 | 公证员执业、变更许可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八条 2.《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第十条 | 公证处 | 双方协商约定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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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县司 法局 | 基层法律服务所出具的申请人实习鉴定意见 |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变更、注销许可 |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许可 | 《基层法律工作者管理办法》第六条 | 基层法律服 务所 | 双方协商约定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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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县司 法局 | 公证机构推 荐书 | 公证员执业、变更许可 | 公证员执业许可 | 《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第十条 | 公证处 | 双方协商约定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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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县自然资源局 |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报告 | 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审批,乡(镇)村企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审批 |
|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第二十一条 | 具有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测绘资质的单位 | 双方协商约定 | 涉及政府投资项目使用财政或国有资金购买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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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县自然资源局 | 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和勘测定界图 | 临时用地 审批 |
| 《国土资源部关于修改〈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的决定》第十条 | 编制单位 | 双方协商约定
| 涉及政府投资项目使用财政或国有资金购买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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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审批,乡(镇)村企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 审批 |
| 具有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资质的 单位 | |||||||
9 | 县自然资源局 | 建设项目设计方案 | 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定 | 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定 | 《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 | 具有相关资质的设计单位 | 双方协商约定 | 涉及政府投资项目使用财政或国有资金购买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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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县自然资源局 | 土地价值 评估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协议出让审核准 | 改变土地使用条件审核,划拨土地转出让审核 | 《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21号)第十一条 | 有资质的 评估机构 | 双方协商约定 | 涉及政府投资项目使用财政或国有资金购买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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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县自然资源局 | 终验要件审查报告、终验申请文件(初步验收意见、初验整改报告)、技术核查报告、项目财务决算审核(计)报告、竣工报告、监理报告、工程运行效果评估报告 | 政府投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竣工验收 |
|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 |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业主单位 | 双方协商约定 | 涉及政府投资项目使用财政或国有资金购买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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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县自然资源局 |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报告 |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审查 |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审查 |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国土资源令第44号)第十二条、第十四条 | 报告编制 单位 | 双方协商约定 | 涉及政府投资项目使用财政或国有资金购买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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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县自然资源局 | 建筑面积竣工测绘报告 | 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 | 建设工程竣工规划土地核实“多验合一” | 《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五十八条 | 具有房产测绘资质的 机构 | 双方协商约定 | 涉及政府投资项目使用财政或国有资金购买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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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县自然资源局 | 储量核实报告、出让论证报告、出让收益报告 | 开采矿产资源 审批 |
| 1.《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试行)〉的通知》 2.《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优化矿业权登记申请资料的通知》 | 有资质的 评估机构 | 双方协商约定 | 涉及政府投资项目使用财政或国有资金购买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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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县自然资源局 | 可行性研究报告、踏勘论证方案、节地评价报告、选址论证方案、地灾报告 |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核发 |
|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规划选择审批服务指南〉的通知》(川自然资办函〔2021〕197号) | 具有测绘资质的单位和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 | 双方协商约定 | 涉及政府投资项目使用财政或国有资金购买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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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县自然资源局 | 用地位置勘测报告 | 建设用地乡村规划许可证 |
| 《国土资源部关于修改〈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的决定》(国土资源部令第69号)第十条 | 具有测绘资质的单位 | 双方协商约定 | 涉及政府投资项目使用财政或国有资金购买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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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用地、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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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县自然资源局 | 验线成果 报告 | 建设项目规划验线管理 | 建设项目规划验线管理 | 《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九条 | 有资质的 设计机构 | 双方协商约定 | 涉及政府投资项目使用财政或国有资金购买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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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县自然资源局 | 建设工程设计方案 | 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定 | 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定 | 《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八条 | 具有测绘资质的单位 | 双方协商约定 | 涉及政府投资项目使用财政或国有资金购买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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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县自然资源局 | 房产和用地测绘成果 | 国有建设使用权出让后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批准 | 国有建设使用权出让后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批准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2.《国土资源部关于修改〈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的决定》(国土资源部令第69号)第十条 | 具有资质的测绘机构 | 双方协商约定 | 涉及政府投资项目使用财政或国有资金购买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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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县自然资源局 |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报告 |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方案审查使用权分割批准 |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方案审查使用权分割批准 |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在建与生产矿山生态修复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自然资发〔2021〕27号) | 报告编制 单位 | 双方协商约定 | 涉及政府投资项目使用财政或国有资金购买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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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县自然资源局(林业局) |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或者林地现状调查表编制 |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及在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审批 | 临时占用林地 审批 |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35号)第七条 | 编制单位(无资质要求) | 双方协商约定 | 涉及政府投资项目使用财政或国有资金购买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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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查、开采矿藏和各项建设工程占用或者征收、征用林地初审 | |||||||||
森林经营单位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占用林地审批 | |||||||||
22 | 达州市宣汉生态环境局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修订)第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修订)第三条、第二十二条 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第六条、第九条 | 在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登记且未被列入限期整改名单、黑名单的具备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能力的申请人或其他技术单位 | 双方协商约定 | 涉及政府投资项目使用财政或国有资金购买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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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县行政审批局 | 建设工程勘察文件及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 建设工程勘察文件及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 | 建设工程勘察文件及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 |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第九条 | 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图审查机构 | 大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为15个工作日,中型及以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为10个工作日。工程勘察文件审查,甲级项目为7个工作日,乙级及以下项目为5个工作日 | 政府投资项目使用财政资金,民营投资项目由建设单位支付审图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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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县行政审批局 | 排水户排水水质、水量检测报告 |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 |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 |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第七条 | 具有计量认证资质的水质检测机构 | 双方协商约定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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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县行政审批局 | 不宜修建防空地下室 报告 | 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报建审批 | 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核定 | 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实施办法第十五条 | 地质勘察 单位 | 双方协商约定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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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县行政审批局 | 施工图设计文件(人防部分)审查报告、人防施工图设计 文件 | 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报建审批 | 建设项目人防工程设计审查施工许可阶段 |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国人防〔2009〕282号)第四条 | 具备人防工程(不含人防指工程)防护安全性审查资质的单位 | 双方协商约定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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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县行政审批局 | 人防施工图和防护方面的初步设计文件编制 | 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报建审批 | 建设项目人防工程设计审查规划审批阶段 |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国人防办字〔2003〕18号)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 | 具备设计企业人防工程专业资质的单位 | 双方协商约定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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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县行政审批局 | 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编制 | 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 | 初步设计文件 审批 | 《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暂行规定》第七条 | 具有相应资质的勘测 设计单位 | 双方协商约定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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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设计变更文件审批(含概算调整) | |||||||||
29 | 县行政审批局 | 水资源论证报告书(表) 编制 | 取水许可 | 取水许可批准 文件 | 1.《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第十一条 2.《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15号) | 无资质要求 | 双方协商约定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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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县行政审批局 |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表)编制 |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新办)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主席令第39号) 2.《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5号)第四条 | 无资质要求 | 双方协商约定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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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变更 审批 | |||||||||
31 | 县行政审批局 | 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报告编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 编制 | 洪水影响评 价审批 | 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审批和洪水影响评价 报告审批 | 《四川省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报告编制大纲(试行)》总则第四条 | 无资质要求 | 双方协商约定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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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县行政审批局 | 资质单位水质检验报告 | 水产苗种生产经营审批 |
| 《水产苗种管理办法》(2005年农业部第46号令)第十二条 | 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 | 双方协商约定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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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县行政审批局 | 亲本证明 | 水产苗种生产 审批 | 水产苗种生产 审批 | 《水产苗种管理办法》(2005年农业部第46号令)第十七条 | 无资质要求 | 双方协商约定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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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县行政审批局 | 伐区调查设计编制 | 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 | 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 | 《四川省林木采伐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 具有相应资质或技术 职称 | 双方协商约定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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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县行政审批局 | 节能报告 编制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企业技术改造项目) | 1.《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改委2016年第44号令)第七条 2.《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技术改造项目节能审查办法〉的通知》(川经信环资〔2017〕297号)第八条 | 具有相应资质的节能咨询评估机构 | 双方协商约定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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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企业技术改造项目除外) | 1.《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改委2016年第44号令)第七条 2.《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的通知》(川发改环资〔2017〕170号)第九条 | ||||||||
36 | 县行政审批局 | 保障公路、公路附属设施质量和安全的技术 评价 | 涉路施工许可 | 占用、挖掘普通公路、普通公路用地或者使公路改线审批 |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593号)第二十八条 | 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技术评价单位 | 双方协商约定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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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普通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 许可 | |||||||||
36 | 县行政审批局 | 保障公路、公路附属设施质量和安全的技术 评价 | 涉路施工许可 | 跨越、穿越普通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线等设施的,以及在普通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或者利用普通公路桥梁、普通公路隧道、涵洞铺设电缆等设施的 许可 |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593号)第二十八条 | 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技术评价单位 | 双方协商约定 | 否 | |
在公路增设或改造平面交叉道口审批 | |||||||||
设置非公路标志审批 | |||||||||
37 | 县行政审批局 | 竣工验收质量鉴定质量检测 | 公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审批 | 普通公路建设及专项工程(含养护类桥隧大修、改建(重建))竣工验收审批 | 1.《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通部令2004年第3号)第八条、第十条 2.《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2010〕65号)第四条 | 具有公路工程试验检测资质的企业或事业单位 | 双方协商约定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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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县行政审批局 | 公路建设项目安全性 评价 | 公路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审批 | 普通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图 设计审批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二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3号)第二条 3.《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11号)第十七条,第二十条 4.《公路路线设计规范》(JTGD20-2017) | 具有公路行业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证书(公路专业)或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公路行业)等相关资质,且与本项目设计、施工、监理等无直接利益关系的第三方 单位 | 双方协商约定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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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公路工程建设项目设计变更审批 | |||||||||
普通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变更审批 | |||||||||
39 | 县行政审批局 | 有注册资金要求的需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者财务审计报告 | 劳务派遣经营 许可 | 劳务派遣经营单位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等变更审批 | 《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人社部令第19号)第六条、第七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 | 银行或依法登记注册的会计师事 务所 | 双方协商约定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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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单位设立分公司异地 备案 | |||||||||
39 | 县行政审批局 | 有注册资金要求的需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者财务审计报告 | 劳务派遣经营 许可 | 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含新增业务、新设公司、分立、合并)许可 | 《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人社部令第19号)第六条、第七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 | 银行或依法登记注册的会计师事 务所 | 双方协商约定 | 否 | |
劳务派遣单位设立分公司书面 报告 | |||||||||
40 | 县行政审批局 | 学校资产情况的有效文件 | 职业培训学校办学许可 |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 | 银行或依法登记注册的会计师事 务所 | 双方协商约定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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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分立、合并 审批 | |||||||||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名称、地址、层次、类别、举办(负责人)等变更审批 | |||||||||
41 | 县行政审批局 | 文物保护单位、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修缮设计方案 编制 | 不可移动文物修缮审批 | 不可移动文物 修缮审批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 2.《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 | 具有文物保护工程资质的单位 | 双方协商约定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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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县行政审批局 | 文物保护单位原址保护措施方案 编制 | 文物保护单位原址保护措施审批 | 文物保护单位原址保护措施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条 | 具有文物保护工程资质的单位 | 双方协商约定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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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县行政审批局 | 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或评价报告 | 公共场所卫生 许可 |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新办、延续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14号)第十一条、第二十三条 | 取得资质的检测机构 | 双方协商约定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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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 县行政审批局 |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检测或评价报告 | 公共场所卫生 许可 |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新办、延续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14号)第十一条、第二十三条 | 取得资质的检测机构 | 双方协商约定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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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 县行政审批局 | 年度内放射诊疗场所防护及设备性能检测报告 | 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 | 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新办、校验 |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四条、第十四条、第十七条 | 取得资质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 | 双方协商约定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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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 县行政审批局 | 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 | 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 | 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新办、校验 |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十七条 | 取得资质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 | 双方协商约定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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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 县行政审批局 | 建设项目职业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报告书(表) | 医疗机构建设项目放射性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 | 医疗机构建设项目放射性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七条、十八条 2.《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十二条 | 具有相应资质(备案)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 机构 | 双方协商约定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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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 县行政审批局 |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放射防护评价报告书(表) | 医疗机构建设项目放射性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 | 医疗机构建设项目放射性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 验收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八条 2.《放射诊疗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管理规定》﹝规范性文件﹞第十条 | 具有相应资质(备案)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 机构 | 双方协商约定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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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 县行政审批局 | 年度水质检测合格报告 | 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 | 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新办、延续 | 《四川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政府规章﹞第十九条 | 取得资质的检测机构 | 双方协商约定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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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 县行政审批局 | 体育设施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说明性材料 | 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 | 经营游泳、滑雪、攀岩、潜水许可 | 1.《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体育总局令2013年第17号发布,体育总局令2018年第24号修正)第六条、第八条 2.《全民健身条例》第三十二条 | 申请人自行检查提供或检验机构、认证机构 检查 | 双方协商约定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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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 县行政审批局 | 开办资金(注册资本)投入的有效证明材料 | 民办、中外合作开办中等及以下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筹设审批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五条、第十六条 | 银行或依法登记注册的会计师 事务所 | 双方协商约定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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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 县行政审批局 | 学校财务清算报告 | 中等及以下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设置审批 | 民办学校(普通初级中学、初等职业学校、小学、幼儿园、民办其他教育机构)终止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五十八条 | 依法登记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 | 双方协商约定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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