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公开表 | |||||||||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违法自然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内容 | 行政处罚依据 |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 | 做出决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宣市监处罚〔2023〕251号 | 虚假宣传 | 宣汉县东典尚美医疗美容有限公司 | 虚假宣传 | 罚款人民币3000 元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第(六)款 | 主动履行 | 宣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3.29 | |
2 | 宣市监处罚〔2023〕42号 | 生产销售不合格白酒 | 宣汉县飞跃白酒经营部 | 生产销售不合格白酒 | 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00元;罚款人民币800元。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 | 主动履行 | 宣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2.20 | |
3 | 宣市监处罚〔2023〕41号 | 销售不合格葱油大饼 | 宣汉县东乡家和超市 | 销售不合格葱油大饼 | 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85元;罚款人民币15000元。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 | 主动履行 | 宣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2.20 | |
4 | 宣市监处罚〔2023〕75号 | 销售不合格电取暖器 | 宣汉县金昌厨业 | 销售不合格电取暖器 | 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5元;罚款人民币300元。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 | 主动履行 | 宣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3.1 | |
5 | 宣市监处罚〔2023〕54号 | 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生产食品 | 宣汉六佰茶饮店 | 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生产食品 | 罚款人民币15000元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 | 主动履行 | 宣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2.22 | |
6 | 宣市监处罚〔2023〕136号 | 销售不合格塑料购物袋 | 宣汉县家家购商贸有限公司 | 销售不合格塑料购物袋 | 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375元;罚款人民币2000元。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 | 主动履行 | 宣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3.21 | |
7 | 宣市监处罚〔2023〕103号 | 使用、销售超过有效期药品 | 达州好药师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胡晓霞好药师大药房 | 使用、销售超过有效期药品 | 罚款人民币30000元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 | 主动履行 | 宣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3.13 | |
8 | 宣市监处罚〔2023〕104号 | 销售超过有效期药品 | 达州市恒昌益升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富康药房连锁店 | 销售超过有效期药品 | 罚款人民币30000元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 | 分期履行 | 宣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3.13 | |
9 | 宣市监处罚〔2023〕76号 | 销售不合格光明线缆 | 宣汉县阳光建材经营部 | 销售不合格光明线缆 | 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35元;罚款人民币600元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 | 主动履行 | 宣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3.01 | |
10 | 宣市监处罚〔2023〕267号 | 销售超保质期食品 | 宣汉县汇佳超市 | 销售超保质期食品 | 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6.5元;罚款人民币15000元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 主动履行 | 宣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3.30 | |
11 | 宣市监处罚〔2023〕05号 | 采购、使用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原料 | 宣汉县华融学校 | 采购、使用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原料 | 罚人民币15000元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 | 主动履行 | 宣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1.13 | |
12 | 宣市监处罚〔2023〕134号 | 销售超保质期食品 | 宣汉县惠民超市 | 销售超保质期食品 | 罚款人民币500元 | 《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 主动履行 | 宣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3.21 | |
13 | 宣市监处罚〔2023〕249号 | 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 | 宣汉县家家购商贸有限公司 | 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 | 罚款人民币25000元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 主动履行 | 宣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3.30 | |
14 | 宣市监处罚〔2023〕133号 | 销售超保质期食品 | 宣汉县庙安乡红梅副食店 | 销售超保质期食品 | 罚款人民币500元 | 《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 主动履行 | 宣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3.21 | |
15 | 宣市监处罚〔2023〕135号 | 销售超保质期食品 | 宣汉县庙安乡全权副食店 | 销售超保质期食品 | 罚款人民币500元 | 《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 主动履行 | 宣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3.21 | |
16 | 宣市监处罚〔2023〕132号 | 销售超保质期食品 | 宣汉县庙安乡平四副食店 | 销售超保质期食品 | 罚款人民币500元 | 《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 主动履行 | 宣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3.29 | |
17 | 宣市监处罚〔2023〕247号 | 在淘宝电商平台店铺首页未公示营业执照等相关信息 | 宣汉川驰牛肉总店 | 在淘宝电商平台店铺首页未公示营业执照等相关信息 | 罚款人民币1000元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 | 主动履行 | 宣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3.30 | |
18 | 宣市监处罚〔2023〕243号 | 宣传语中使用绝对化语言误导消费 | 宣汉县美美馆美容馆 | 宣传语中使用绝对化语言误导消费 | 罚款人民币3000元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六)款 | 主动履行 | 宣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3.29 | |
19 | 宣市监处罚〔2023〕260号 | 经营超过使用期限化妆品 | 宣汉县丽都美容店 | 经营超过使用期限化妆品 | 罚款人民币3000元 |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五)项 | 主动履行 | 宣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3.31 | |
20 | 宣市监处罚〔2023〕265号 | 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 | 刘勇富 | 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 | 罚款人民币1000 元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 | 主动履行 | 宣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3.30 | |
21 | 宣市监处罚〔2023〕244号 | 销售不合格手提式干粉灭火器 | 宣汉县闽胜建材经营部 | 销售不合格手提式干粉灭火器 | 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74元;罚款人民币3200元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 | 主动履行 | 宣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3.29 | |
22 | 宣市监处罚〔2023〕258号 | 销售不合格触摸式感应台灯 | 宣汉县鑫鑫书屋 | 销售不合格触摸式感应台灯 | 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35元,罚款人民币288元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 | 主动履行 | 宣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3.31 | |
23 | 宣市监处罚〔2023〕266号 | 销售不合格休闲运动鞋 | 宣汉县回力鞋西街分店 | 销售不合格休闲运动鞋 | 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285元;罚款人民币4268元。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 | 主动履行 | 宣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3.30 | |
24 | 宣市监处罚〔2023〕262号 | 销售不合格电热水壶 | 宣汉县昼夜超市 | 销售不合格电热水壶 | 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8元;罚款人民币624元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 | 主动履行 | 宣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3.31 | |
25 | 宣市监处罚〔2023〕261号 | 销售不合格花篮式取暖器 | 宣汉县昼夜超市 | 销售不合格花篮式取暖器 | 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20元;罚款人民币784元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 | 主动履行 | 宣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3.31 | |
26 | 宣市监处罚〔2023〕257号 | 销售不合格床上用品 | 宣汉县莉英家纺店 | 销售不合格床上用品 | 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240元;罚款人民币2680元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 | 主动履行 | 宣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3.30 | |
27 | 宣市监处罚〔2023〕245号 | 销售不合格手提式干粉灭火器 | 宣汉县畅宇物资批发部 | 销售不合格手提式干粉灭火器 | 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89元;罚款人民币3300元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 | 主动履行 | 宣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3.29 | |
28 | 宣市监处罚〔2023〕248号 | 擅自发布医疗美容广告 | 宣汉悦美肌肤优化管理 | 擅自发布医疗美容广告 | 罚款人民币5000元 | 《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 主动履行 | 宣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3.30 | |
29 | 宣市监处罚〔2023〕259号 | 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 | 宣汉县酒鼎阁酒水经营部 | 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 | 罚款人民币4000 元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 | 主动履行 | 宣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3.30 | 41 |
30 | 宣市监处罚〔2023〕250号 | 销售无中文标签的进口化妆品 | 宣汉县香彩丽舍名品南街店 | 销售无中文标签的进口化妆品 | 罚款人民币3000 元 |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五)项 | 主动履行 | 宣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3.30 | |
31 | 宣市监处罚〔2023〕263号 | 在网络平台销售药品未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备药品网络销售信息 | 宣汉县惠众大药房 | 在网络平台销售药品未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备药品网络销售信息 | 罚款人民币10000元 | 《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 主动履行 | 宣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3.31 | |
32 | 宣市监处罚〔2023〕264号 | 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 | 宣汉县净颜坊美容店 | 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 | 罚款人民币4000 元 | 依据《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 主动履行 | 宣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3.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