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镇级各单位:
为有效防御和处置暴雨洪水灾害,全力确保防洪抗旱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洪涝灾害损失,避免人员伤亡,维护社会稳定,坚决打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现将修改完善后《清溪镇2023年防洪预案》《清溪镇2023年抗旱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清溪镇人民政府
2023年4月6日
清溪镇2023年防洪预案
一、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有效防御和处置暴雨洪水灾害,全力确保防洪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洪涝灾害损失,避免人员伤亡,维护社会稳定,坚决打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四川省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防洪预案编制要点(试行)》《宣汉县防洪应急预案》和《宣汉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镇范围突发性洪水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性洪水灾害包括:江河洪水、洪涝灾害、地质灾害(指由于降雨引发的山洪、泥石流、滑坡等自然灾害)及由洪水、地震、恐怖活动等引发的水库垮坝、堤防决口等次生衍生灾害。
1.4工作原则
坚持“安全第一、常抓不懈、预防为主、防抢结合”的原则,坚持“因地制宜、统筹城乡、突出重点、综合治理、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坚持“依法防汛、公众参与、军民联防、干群结合、平战结合”的原则。2023年防汛工作的主要任务是:立足于防大汛、抢大险、抗大灾,全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主要河流、水库、沿河重点村(社区)、山洪灾害易发区、人口聚居区的防洪安全。严格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在防汛工作中实行一把手负总责,服从镇防洪指挥部统一指挥和调度。
二、区域概况
2.1地理位置
清溪镇位于位于县境东北部,江口库区西南岸,距县城10.2公里。下辖10个行政村,2个居民委员会,望山居委和汇水居委是镇政府所在地,三面环水。全镇总面积102.15平方公里,总人口46940余人,其中场镇居住人口为3715多人,有中学1所,中心校2所,在校学生3600多人。
2.2河流水系
镇境内主要有后河、清溪河2条主要干流。
镇域内河流属山溪性河流,河谷源头已达分水岭山脊附近,径流主要由大气降水产生,与降雨过程一致,洪水主要集中在7-9月,有洪水变幅大、涨落急剧等特点。
2.3防洪工程及防洪现状
2.3.1防洪工程
目前,全镇已建成3座小(2)型水库和星罗棋布的大小塘坝,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和小微工程。清溪场镇修建堤防1.4公里,可防御5至10年一遇洪水。
2.3.2主要场镇防洪工程。随着全镇经济的飞速发展,场镇建设规模的扩大,发源于万源的后河与起源于白马乡的清溪河在清溪场镇相汇,至使清溪镇的防洪问题逐步演变为场镇防洪的主要问题,该河目前的防洪标准不足十年一遇洪水标准,特别是2004年的“9.3”洪灾和2005年的“7.8”特大洪灾。随着近几年乱占河道、乱采砂石、河道淤积、开发建设等人为设障等现象越来越严重,场镇防洪形势越来越严峻。由于后河流域面积广,年降雨量丰富,量大峰急,造成的破坏力较强,为将洪灾的损失降低到最低幅度,清溪场镇还要做好防洪预案,落实抗洪措施,做到精心组织各负其责。
三、防洪抢险方案
3.1洪水特征
洪水特征。清溪镇属典型的暴雨洪水成灾地区,洪水的季节特点、时空变化与降水一致。洪水具有“四大、两快、一短”的特征,即流速大、冲刷力大、含沙量大和破坏力大,洪水过程涨得快、退得快、历时短。
3.2防汛工作特点和指导思想
防汛工作特点:一是暴雨强度大,持续时间长,雨量集中,洪水陡涨陡落,破坏性强,危害性大。二是防洪工程基础设施脆弱,主要河流缺乏防洪控制性工程,江河堤防数量少、标准低;水利工程病险严重。三是场镇防洪标准低。四是山洪沟淤积严重,洪水冲刷护岸急剧演变较重,一遇暴雨袭击极易发生山洪灾害。
2023年防汛工作指导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旱、抢大险、救大灾”的工作思路,科学编制防洪抢险应急预案,落实各项防汛抢险措施,努力水利水电工程,沿河场镇、交通干线、工矿企业、在建工程、人口集聚区和山洪灾害易发区等的防洪安全。
3.3防洪工作重点
3.3.1病险水库。全镇有3座小(2)型水库和546口山坪塘,它们不同程度存在安全隐患,无调洪能力且多数工程属“屋顶塘库”,一旦失事后果不堪设想。
3.3.2场镇防洪。场镇的防洪标准都较低,居民相对处在洪水的威胁之中。
3.3.3沿河低洼村社和学校。全镇有3所学校近3000多名师生居住在沿河地段,宏文村3、4组山洪灾害点。他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受到洪水威胁。
3.3.4地质灾害隐患点较多。受地质构造和气象因素的共同影响,全镇有地质灾害隐患重点监测2处(长青村4社的庹家岩、茶店村7组彭家山)。
3.4洪涝灾害信息
洪涝灾情信息主要包括:灾害发生时间、地点、范围、受灾人口等信息,以及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农林牧渔、通讯网络、工矿企业、在建工程、水利水电设施等方面的损失情况。
灾情发生后,各村(社区)、镇级有关部门要迅速作出响应和应急行动,及时报告镇人民政府。
3.5防洪抢险组织指挥体系
3.5.1防洪抢险指挥机构
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由镇长任指挥长,镇分管安全和防汛工作的副镇长任副指挥长,镇应急办、清溪自然资源所、卫生院、民政办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指挥部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值班电话:5601013)。
各村(社区)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负责本村(社区)的防汛值守、监测预报预警、抢险救援、灾后重建和生产自救等相关工作,并服从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3.5.2组建应急抢险队伍
(1)清溪镇政府组建了一支以干部职工、民兵、青年、党员为主的应急抢险队伍,各村也要组建相应的应急抢险队伍(10-20人),并适时开展培训和演练。
(2)当洪水淹没场镇、水库垮坝、山洪灾害时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请求县级相关部门提供技术支撑,应急抢险队伍迅速到达危险点,及时开展抢险救援工作。
(3)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根据职能职责、立即成立灾后应急保障队伍,开展灾后抢险、处置、安置,确保灾区群众生产生活和社会秩序稳定。
3.6灾情处置体系
全镇防洪抢险工作由党委书记任总指挥,镇长任指挥长,场镇防洪抢险和各村防洪抢险工作由镇防洪抢险指挥部统一调度。各村(社区)防洪抢险由包片领导和驻村镇干部负责组织各村(社区)参加防洪抢险救灾工作。各村(社区)要组建防洪抢险应急队伍,一旦发生险情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村(社区)负责组织实施抢险,在抢险过程中确需援助,由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调度抢险队伍实施增援,并指导防洪抢险救援工作。
3.7洪水等级划分
根据降雨量、江口库区涨水情况和历年洪水规律,将洪水划分为四级:小洪水为Ⅳ级、中等洪水为Ⅲ级、大洪水为Ⅱ级、特大洪水为Ⅰ级。
小洪水:日降雨量50毫米以下,江口湖库区水位接近329m,接近警戒水位。
中等洪水:日降雨量50-100毫米,江口湖库区水位达329.5m,并呈上涨趋势。
大洪水:日降水量100-250毫米,江口湖库区水位达校核洪水位330m,并呈上涨趋势。
特大洪水:日降雨量250毫米以上,江口湖库区水位超过校核洪水位330m,并呈上涨趋势。
3.7洪水防御方案
3.7.1小洪水防御方案
日降雨量50毫米以下,江口湖库区水位接近329m,接近警戒水位时不设防,镇级各部门、各村(社区)应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加强应急值守,密切监测雨情水情,做好预报预警。
(2)各部门、村(社区)提前做好应急抢险队伍和物资准备,随时待命。
(3)加大防洪工程安全巡查和后河清溪河洪水的监测力度。
3.7.2中等洪水防御方案
当镇域内及上游周边地区普降暴雨,江口湖库区水位达329.5m,并呈上涨趋势。危及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时,接县防汛抗旱指挥部下达命令启动Ⅲ级洪水防御方案,镇级各部门、各村(社区)应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加强应急值守,密切监测雨情水情,及时灾害预警,各部门、村(社区)迅速组织抢险应急队伍待命。宏文村3、4组山洪灾害监测点和马伏村芦苇草堂低洼地带人员的疏散。在此期间,清溪镇安办安排2-4名在清坪码头值班,宏文村马伏村各安排2名工作人员,加强执勤巡逻,发现险情及时向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汇报并组织抢险。
(2)水库遇险情时,所在村立即组织抢险应急队伍开展抢险救援工作,根据险情果断采取措施,确保大坝安全,并通知下游受威胁群众转移。
(3)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副指挥长到位指挥,并根据雨情水情变化,及时分析会商判,做好抢险队伍集结和抢险准备工作。
3.7.3大洪水防御方案
日降水量100-250毫米,江口湖库区水位达校核洪水位330m,并呈上涨趋势,并接到雨情水情预报有可能发生大洪水时,接县防汛抗旱指挥部下达命令启动Ⅱ级洪水防御方案,镇级各部门、各村(社区)应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由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布洪水预警,通知各村(社区)做好防洪抢险救灾工作。
(2)根据上游雨情水情,沿河各村和望山社区、汇水社区迅速集结队伍投入抗洪抢险,组织转移低洼地带群众和物资。
(3)加大水利工程、山洪灾害点、地质灾害点的安全巡查,江口湖库区洪水监测力度。
考虑清坪横渡码头船只安全、宏文村3、4组和马伏村芦苇草堂低洼地带人员的疏散。在此期间,清溪镇安办安排2-4名在清坪码头值班,宏文村马伏村各安排2名工作人员,加强执勤巡逻,发现险情及时向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汇报并组织抢险。
3.7.4特大洪水防御方案
日降水量以上250毫米,江口湖库区水位达校核洪水位330m,并呈上涨趋势,并接到雨情水情预报有可能发生大洪水时,接县防汛抗旱指挥部下达命令启动Ⅰ级洪水防御方案,镇级各部门、各村(社区)应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由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布洪水预警,通知各村(社区)做好防洪抢险救灾工作。
(2)根据上游雨情水情,沿河各村和望山社区、汇水社区迅速集结队伍投入抗洪抢险,组织转移低洼地带群众和物资。
(3)加大水利工程、山洪灾害点、地质灾害点的安全巡查,江口湖库区洪水监测力度。
考虑清坪横渡码头船只安全、宏文村3、4组和马伏村芦苇草堂低洼地带人员的疏散。在此期间,清溪镇综合执法办公室安排2-4名在清坪码头值班,宏文村马伏村各安排2名工作人员,加强执勤巡逻,发现险情及时向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汇报并组织抢险。
沿河低洼村、街道、学校将要受淹时,需组织低洼地带群众、师生转移。转移由村社、居委会、学校防汛指挥机构组织实施。楼房居民区的底层居民向上层就地转移,低矮平房的居民按其区域就近就高转移。为避免场镇沿河护堤塌方,清溪滨河路、津昌路、马召国码头的沿河居民由汇水社区干部负责转移至清溪镇中心校操坝;食品楼、李广阳码头的沿河居民由望册社区干部负责转移至镇政府广场。其它沿河低洼地带的村民由所在村干部就近转移安置至地势较高的村民家中;地质灾害塌方,需临时转移村民,由所在村社干部人负责。镇防指部调度民政、卫生等相关部门共同做好临时转移人员住宿、饮食、医疗等的生活保障工作,镇政府和居委会负责具体实施。
(4)供电所做好停、送电和供电恢复工作。
(5)电信、移动、联通公司等通讯部门做好抗洪抢险通信保障工作。
(6)镇财政所做好救灾资金准备。食安办做好淹没区域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民政办做好抢险物资、救灾物资等。
(7)镇中心卫生院做好灾区饮用水消毒和灾后淹没区域消毒消杀,防止疾病传播和蔓延。
3.8汛情公告的发布
以县防洪办、县气象局等部门提供的实时暴雨和洪水信息为依据。
(1)当江口湖库区水位接近329m,预警级别为小洪水预警(Ⅳ),各村(社区)实行24小时值班。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及时将重要天气信息传达到各村组进行监测、巡查及预警,小洪水不预发布汛情公告。当江口湖库区水位接近329.5m, 预警级别为中等洪水预警(Ⅲ),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布第一号汛情公告。当江口湖库区水位接近330m, 预警级别为中等洪水预警(Ⅱ)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布第二号汛情公告;根据洪情变化,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可通过广播和宣传车等方式,向各村(社区)发布汛情公告。当江口湖库区水位超过330m,并呈上涨趋势,预警级别为中等洪水预警(Ⅰ),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布第三号汛情公告;根据洪情变化,镇防汛抗旱指挥部还可增加发布汛情公告密度,同时可通过广播、政府QQ群,微信群和宣传车等方式,向社会发布汛情公告。
四、防汛抗旱指挥部及成员单位职责
4.1、镇防洪抗旱指挥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防汛工作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指示;并根据气象、汛情趋势,对防洪高度、抗洪抢险救灾作出科学决策,统一调度,统一指挥,及时发布洪水预报、汛情公告、雨情水情。负责组织、指挥全镇的防洪工作。
4.2、镇防洪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全镇水旱灾害农业生产救灾技术指导,负责农田水利工程、机电提灌工程的运行管理和维修。
镇卫生院:负责水旱灾害医疗救护、灾区卫生防疫、医疗救护队伍组建,防止灾后疫病发生和蔓延;负责常用急救药品和医疗器具储备和调度;负责指导饮用水消毒和供水水源检测技术指导。
镇人武部:根据汛情需要,组织基干民兵担负抗洪抢险、营救群众、转移物资以及执行有关重大的防洪紧急任务。
镇财政所:负责筹集防洪资金。
清溪派出所、综治办:维护防洪抢险秩序和灾区社会安全工作,防洪紧急期间协助有关部门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打击偷窃防洪物资、破坏防洪工程设施的犯罪分子,做好防洪的治安保卫工作。
镇民政办:负责全镇洪涝灾害的救灾工作,对临时转移出来的群众和其他受灾群众实施安置;负责灾情统计和核查,及时向镇防指部提供灾情信息;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及接收社会捐赠,并监督检查使用情况。
自然资源所:负责组织对山体滑坡、崩塌、地面塌陷、山洪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监测、防治、预报预警及其他相关工作,解决防汛抢险取土占地。
清溪宏文校、清溪中心校、清坪中心校:负责辖区内学校师生汛期安全,做好师生疏散转移工作。督促指导各村小做好学校防汛工作,农村村小和沿河低洼学校要根据气象部门天气预报,如遇暴雨、大暴雨可视情况自行调整上课时间,以确保师生安全。
镇粮站:负责灾民粮油的供给保障。
供电所:负责供电设施的正常运行,电力调度要绝对服从防洪抢险的需要,保证防洪抢险供电。
电信部门:负责防汛抢险工作的优先通话,保障及时、准确传递汛情和防洪指令。
防洪指挥部其他成员单位要按照防洪职责分工切实履行职责。
防洪抢险救灾是每一个单位和公民应尽的义务,一旦灾情发生,各地各部门要全力配合、顾全大局,服从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指挥,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全力以赴投入防洪抢险救灾,最大限度减轻洪灾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清溪镇2023年抗旱预案
为认真做好抗旱救灾减灾工作,有效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科学应对极端气候造成群众生产生活不利影响,全面提高抗旱救灾应急处置能力,切实增强抗旱减灾措施,最大限度减轻旱灾损失,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秩序。针对全镇境内可能出现的旱情,结合清溪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立足于“抗大旱、战久旱、抗大灾”,牢固树立“抗旱促增收、抗旱保民生”的指导思想,切实从思想上、组织上、措施上做好抗旱救灾各项工作。
二、目标任务
抗旱工作以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全镇群众供水安全、粮食生产安全为首要目标任务;全面贯彻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抗旱责任制;采取有效措施,全力保障全镇群众生活用水,努力满足生产、生活用水,将旱灾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三、组织领导
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是全镇抗旱救灾工作的指挥决策机构,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是综合协调办事机构,负责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抗旱工作按照“自救为主、外援为辅”的原则,各村(社区)都应组建抗旱应急队伍,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应成立抗旱工作领导机构和抗旱应急分队,一旦遭遇旱情,及时赶赴受旱村、社,全力开展送水及抗旱救灾工作。
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由镇政府镇长任指挥长,镇政府分管副镇长任副指挥长,镇应急办、镇财政所、镇民政办、镇派出所、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镇自然资源所、镇卫生院等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指挥部设抗旱工作办公室(值班电话:5601013)。
四、旱情预警
4.1 干旱等级划分
根据《农业旱情旱灾评估标准》对干旱等级的评定标准,结合清溪实际,将全镇干旱等级划分为四级,即:特大干旱为Ⅰ级,严重干旱为Ⅱ级,中度干旱为Ⅲ级,轻度干旱为Ⅳ级,并确定相应的干旱预警级别,分为四级预警。
4.1.1 Ⅰ级预警(特大干旱)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为特大干旱:
(1)连旱天数达50天以上;
(2)全镇受旱人口比例达40%以上;
(3)全镇农作物受旱面积达60%以上,成灾面积达50%以上;
(4)全镇水利设施蓄水量或取水量在40%以下;
4.1.2 Ⅱ级预警(严重干旱)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为严重干旱:
(1)连旱天数达40天以上,50天以下;
(2)全镇受旱人口比例为31—40%;
(3)全镇农作物受旱面积达41—60%,成灾面积达36—50%;
(4)全镇水利设施蓄水量或取水量在50%以下;
4.1.3 Ⅲ级预警(中度干旱)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为中度干旱:
(1)连旱天数达30天以上,40天以下;
(2)全镇受旱人口比例为21—30%;
(3)全镇农作物受旱面积达26—40%,成灾面积达21—35%;
(4)全镇蓄水设施蓄水量或取水量在60%以下;
4.1.4 Ⅳ级预警(轻度干旱)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为轻度干旱:
(1)连旱天数达20天以上,30天以下;
(2)全镇受旱人口比例为10—20%;
(3)全镇农作物受旱面积达10—25%,成灾面积达5—20%;
(4)全镇水利设施蓄水量或取水量在70%以下;
4.2 预警发布
Ⅰ—Ⅳ级干旱预警的颜色依次采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表示。在发生干旱时,可能出现城乡居民饮水困难和农作物受旱。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根据预测预报和当前旱情,发布不同等级预警信息,并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手机短信等方式向社会公布,启动抗旱预案和采取各项抗旱应急措施,组织抗旱应急队伍开展抗旱救灾工作。
4.3 应急响应
4.3.1 Ⅰ级应急响应(特大干旱)
(1)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长主持会商,指挥部成员单位参加,通报旱情灾情,分析旱情发展趋势,研究部署抗旱救灾工作,发布红色旱情预警公告,启动Ⅰ级抗旱预案。
(2)全民参与抗旱,各村和镇级相关部门将抗旱工作作为首要任务,全力以赴投入抗旱救灾,大力开展蓄水保水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拦蓄水源、打深井、抽水、引水等,启动各地应急备用水源,开展应急送水,并做好辖区内一切水源的开发利用,对严重缺水村组,实行限时段供水或转移到水源条件好的地方集中供水。对用水超标准的企业、用户实行限制用水,确保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安全及社会稳定。
(3)镇级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积极组织抗旱应急队伍和抗旱设备,奔赴受灾村、组开展打井、应急送水等抗旱服务工作,指导各地全力做好抗旱救灾工作。
(4)加强对抗旱水源的科学调度和用水管理,严格按照“电调服从水调、先急后缓、先生活后生产”的原则,全力保障受旱城乡居民的生活用水安全。
(5)加强宣传,鼓励城乡居民做好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组织干部群众积极参加抗旱救灾;大力宣传抗旱救灾中的选进事迹和经验。
(6)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加强对当前旱情的会商,及时通报当前和短期旱情趋势发展情况,密切注意气象信息。
(7)各村(社区)要加强对旱情灾情的收集,遇特大旱情及时上报镇党委、镇政府和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及镇级相关部门。
4.3.2 Ⅱ级应急响应(严重干旱)
(1)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长主持会商,指挥部成员单位参加,通报当前旱情灾情,分析旱情发展趋势,研究部署当前抗旱救灾工作,发布橙色旱情预警公告,启动Ⅱ级抗旱预案。
(2)各村(社区)和镇级相关部门将工作重点转移到抗旱救灾工作中,协助受旱村组做好抗旱救灾工作,全力开展辖区内河流、水库、山坪塘、水厂等水源保护及用水调度工作。对严重缺水村、组要及时启动抗旱应急备用水源,实行限时供水。根据旱情发展趋势适时对抗旱工作进行部署,全力做好抗旱救灾工作。
(3)镇级相关部门组织抗旱服务队伍迅速开展抗旱救灾,根据旱情发展趋势,全力开展打深井、引水、抽水、应急送水等相关工作。
(4)清溪自来水厂和各村有集中供水社要密切监测水量供求变化,认真分析城乡居民的用水需求,优先保障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其次保障牲畜、生产以及工矿企业用水。
(5)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定期分析旱情,随时掌握旱情变化情况,及时通报旱情信息和抗旱情况,密切注意气象信息。
(6)各村(社区)要加强抗旱救灾工作的组织,及时收集了解当前旱情,并及时上报镇级相关部门。
4.3.3 Ⅲ级应急响应(中度干旱)
(1)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带班副指挥长主持会商,分析旱情发展趋势,并将会商情况报镇党委、镇政府,经请示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长同意后发布黄色旱情预警公告,启动Ⅲ级抗旱预案。
(2)各村(社区)视旱情开展应急打井、启用应急备用水源、开挖输水渠道、在江河溪沟内截水取水等工作,全力缓解当前旱情,确保城乡居民用水安全。
(3)镇防汛抗旱指部随时掌握旱情变化情况,定期分析旱情,及时通报旱情信息和抗旱情况。
(4)各村(社区)做好水源调度管理工作,掌握供水需求,并根据旱情发展趋势适时调整抗旱救灾工作方案。
(5)各村(社区)要加强抗旱救灾工作的领导,组织人力物力参加抗旱救灾,及时收集了解当前旱情和灾情,并及时上报镇级相关部门。
4.3.4 Ⅳ级应急响应(轻度干旱)
(1)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带班副指挥长主持会商,分析当前旱情和发展趋势,将会商结果报告镇党委、镇政府,经请示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长同意后发布蓝色旱情预警公告,启动Ⅳ级抗旱预案。
(2)Ⅳ级应急响期间,各村(社区)要加强对抗旱工作的组织领导,分析了解供水需求,做好辖区内一切水源开发利用,制定用水调度方案,加强蓄水保水,为抗大旱、抗大灾作好准备,全力确保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和生产用水。
(3)各村(社区)和镇级相关部门要做好抗旱设备的检修维护工作,供水部门做好应急供水设备的准备工作,制定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方案。
(4)镇党政办要做好旱情监测预报工作,加大测报密度,及时向镇党委、镇政府、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提供准确的气象信息,为抗旱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5)各村(社区)要加强值守,每天要有专人负责收集旱情和灾情,并做好统计和上报工作。
五、水量调度方案
5.1 特大干旱时水量调度方案
当发生特大干旱时,全面启用抗旱备用水源,在水源保护区进行应急打井,补充地表水,积极提引江河水,堵溪截流,全力保障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安全,对无水源地区实行应急送水。同时启动特大干旱节水限水方案,降低农村灌溉用水量;限制或暂停高耗用水工业生产;限制或暂停洗车、洗浴等高耗用水服务业;限制或暂停排放工业污水;限时或限量供应城乡居民生活用水。
5.2 严重干旱时水量调度方案
当发生严重干旱时,启动抗旱备用水源,在重灾区进行应急打井,补充地表水,启用引水设施,提引江河水;对山区无水源地区实行应急送水,保障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安全。同时启动严重干旱节水限水方案,降低农村灌溉用水;限制高耗用水工业;限制洗车、洗浴等高耗用水服务业;限时限量供应城乡居民生活用水。
5.3 中度干旱时水量调度方案
当发生中度干旱时,各村(社区)和镇级相关部门要做好蓄水保水工作,做到节约用水和计划用水,保护好水源。同时做好抗旱物资、资金、油料、电力供应等准备工作,在受旱区域降低灌溉用水量,通过打井、开采地下水补充地表水,采取节水灌溉措施,尽力满足城乡居民用水及农业灌溉用水需求。
六、抗旱措施
6.1 干旱预防措施
(1)在旱情发生前,各村要采取有效措施,充分利用水利工程做好蓄水保水,增强应急抗旱能力。全面掌握本区域内河流、水库等蓄水量及分布情况,制定抗旱供水计划、水源应急调度方案、节水限水方案,并将方案报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批准后实施。
(2)镇级相关部门在旱情发生前,对所有抗旱设备进行检修与维护,全面做好抗旱前的准备工作。
(3)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按照管理权限,在旱情发生前对水利工程、深水井、泵站、供水管网等进行全面维修整治,加快实施抗旱水源工程建设和抗旱应急工程的除险加固。
(4)在旱情发生前,镇财政所要落实抗旱资金,并制定抗旱资金分配方案,做好防大旱、抗大灾应急资金准备。
(5)其他镇级相关单位按照工作职责,分别制定本单位的抗旱应急预案及抗旱应急救灾分队的组建方案。
6.2 抗旱措施
6.2.1 各场镇供水应急方案
清溪场镇集中供水工程1处、场镇水源取自清溪河(锣寨村生地湾),出现旱情时,引用清溪老街禹王宫地下水,保证场镇居民用水不受影响。
6.2.2 农村居民供水应急方案
全镇辖区面积辽阔,人居分散,近年来,全镇大力建设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大部分农村居民饮水不存在困难,但部分偏远山区,一旦遭遇干旱,缺水现象时有发生。发生干旱,地下水资源枯竭,出现饮水困难时,全力开展应急送水,立即启用备用水源,按拟定方案实施。
6.2.3 农业生产用水抗旱方案
目前,全镇已建各类水利工程634处,其中,小(2)型水库3座,山坪塘575口,农村集中供水工程125处。为有效抵御干旱,减少灾害损失,充分发挥全镇水利工程蓄水保水的作用。一是强化蓄水管理。水利工程蓄水量要科学管理,合理调配,实行一把锄头放水,坚持“先用活水、后用死水”“先用低水、后用高水”“先灌远田、后灌近田”的原则,真正做到死水用活、活水用好,让有限的水资源发挥最大效益。二是提倡开源节流。截堵溪沟河流水源引进农田灌溉,利用现有的水利工程增加蓄水能力,出动抽水设备进行灌溉。三是大兴农田水利。利用冬春农闲大好时机,发动广大群众全力维修整治山坪塘、蓄水池等小型水利工程,提高蓄水能力。四是新建蓄水工程。以项目投入带动,广泛吸引社会资金,大力建设集雨节灌、农村饮水安全等水利工程。五是做好蓄水保水。加强水利工程管护,疏通引水渠、堰,注重汛末及枯水期蓄水,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满蓄满存,以保障干旱期间供水需求。六是宣传节水知识。利用广播、电视、宣传单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节约用水、高效用水、循环用水知识,切实提高水资源综合利用率。
七、工作保障
7.1 组织保障
全镇抗旱工作受镇党委、政府领导,由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安排部署和调度,分别设9个片区指导组,由镇领导任组长、驻村干部任副组长,指导各村(社区)抗旱救灾工作,为全镇抗旱救灾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7.2 制度保障
抗旱工作实行各级行政首长负责制,各村、组主要负责人为辖区内抗旱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抗旱工作组织领导、信息报送、抗旱救灾、灾后生产自救等工作。镇防汛办要按照职责要求,全力做好全镇抗旱日常工作。各村(社区)、镇级单位要听从指挥,服从安排,全力抓好蓄水保水、抗旱救援、应急送水等工作。
7.3 纪律保障
凡因抗旱工作不力、漏报、迟报、谎报、瞒报等导致灾情严重或造成严重损失的,由镇纪委(监察局)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7.4 水源保障
积极开辟抗旱应急备用水源,主要以开采地下水为主,临河、临水库(塘)以提引溪水、河水、库(塘)水为主。在灌溉水源有限的情况下,旱田灌溉适当减少灌水次数,遇到严重干旱,采取临时抗旱措施,适当发展喷灌。地下水埋藏较浅,开采容易的地方,积极进行打井取水,有效增加抗旱水源,在水资源比较短缺和提水成本较高地区要因地制宜,修建微水池等雨水集蓄工程,全力保障抗旱灌溉水源。
7.5 队伍保障
各村(社区)分别组建抗旱应急队伍,主动开展抗旱救灾工作。以镇城管大队、汇水社区组建抗旱应急专业送水队伍,根据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的调度,向严重缺水村、组应急送水;以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为主体,分别组建专业抗旱应急服务队,深入抗旱一线,为应急供水工程提供帮助和技术指导;以镇级相关责任单位为主体,分别组建对口抗旱帮扶队伍,帮助受旱缺水对口村社开辟水源,开展抗旱救灾,根据旱情发展趋势,及时开展应急送水,保证受旱城乡居民用水安全。
7.6 物资保障
为保证抗旱应急物资需求,各村(社区)和镇级单位要加强抗旱物资设备储备,镇应急管理办对库存抗旱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和维修,同时按照“抗大旱,战久旱,抗大灾”的要求,储备好抗旱物资,为夺取2023年抗旱工作的全面胜利提供强有力的物资保障。
7.7 经费保障
各村(社区)要列支抗旱工作经费,为抗旱救灾工作提供经费保障。镇财政所要加强对抗旱资金的筹集、拨付及监督,确保抗旱救灾工作资金所需。
7.8 医疗卫生保障
镇卫生院负责组织干旱时期的医疗救护和疾病预防工作。预防干旱中署,救护因饮用不干净水而引发疾病的病员。要组织力量深入受旱村、组检测供水水质,对新开辟的水源进行消毒处理,防止疫病发生和蔓延。
抗旱救灾是每个单位和公民应尽的义务,一旦灾情发生,各地各部门要全力配合、顾全大局,服从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全力以赴投入抗旱救灾,最大限度减轻旱灾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附件1
清溪镇抗旱工作片区指导组成员名单
一、宏文村片区指导组
组 长:蔡锐
副组长:锣洪明
成 员:宏文村村社干部
二、长青村片区指导组
组 长:桂贞林
副组长:颜怀海
成 员:长青村村社干部
三、望山社区、锣寨村片区指导组
组 长:程菊
副组长:姚丕兵、杨皓
成 员:望山社区、锣寨村村社干部
四、白鹤村片区指导组
组 长:王怀茂
副组长:李玉泉
成 员:白鹤村村社干部
五、汇水社区、龙伏村片区指导组
组 长:罗淋洪
副组长:丁友明、廖文军
成 员:汇水社区、龙伏村村社干部
六、沙溪村片区指导组
组 长:舒海兵
副组长:万光爽
成 员:沙溪村村社干部
七、王家坝社区、马伏村片区指导组
组 长:王华
副组长:张海峰、李子平
八、茶店村片区指导组
组 长:李 雪
副组长:刘光琴
成 员:茶店村村社干部
九、五道口村片区指导组
组 长:赵德毅
副组长:李红艳
成 员:五道口村村社干部
附件2
清溪镇场镇供水现状及持续干旱备用水源
选择情况统计表
序号 | 场镇名称 | 现有供水水源 | 供水是否得到保障 | 缺水类别 | 干旱供水持续天数 | 备用水源及措施 | ||
30天 | 50天 | 82天 |
| |||||
1 | 清溪场镇 | 清溪河孙地湾提水 |
是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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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清溪宏文村1组 | 清溪河提水 | 是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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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原清坪场镇 | 打断沟山坪塘 |
是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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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河提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