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汉县2022年度涉农价格公示内容 | ||||||||
收费单位 | 序号 | 收费项目 | 计费单位 | 收费标准(元) | 收费对象 | 收费依据 | 备 注 | |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达州市蒲城供电分公司、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宣汉县供电分公司 | 一 | 农村居民生活用电 | 元/千瓦时 | 由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达州市蒲城供电分公司、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宣汉县供电分公司公示 | 居民 | 川发改价格规[2021]237号,川发改价格[2020]629号 | ||
县水务局 | 二 | 农业灌溉用水 | 元/立方米 | 由县水务局和农业末级渠系管理者公示 | 农户 | 川发改价格规[2021]237号,川发改价格[2017]455号, 宣发改价格[2021]36号, 宣发改价格[2021]37号 | ||
四川省有线广播电视网络公司宣汉分公司 | 三 | 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 | ||||||
(一) | 主终端 | 城镇居民用户 | 元/月 •户 | 23 | 居民 | 川发改价格[2019]214号, 达市广发[2019]10号 | 1.城镇居民用户主要指县城区及各乡镇纳入社区管理的住户。 2.对于城乡困难群体(含城乡低保户、特困供养对象、享受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家庭享受免费高清收视政策的,按照《达州市城乡困难群体免费享有广电高清数字电视收视服务实施方案》(达市广发[2019]10号)规定施行。 | |
农村居民用户 | 22 | |||||||
(二) | 副终端 | 第一台 | 6 | |||||
第二台 | 4 | |||||||
第三台及以上 | 2 | |||||||
县民政局 | 四 | 基本养老服务 | 元/人 | 由公立养老机构公示 | 居民 | 川发改价格规[2021]237号,川发改价格[2015]362号 | ||
五 | 殡葬延伸服务 | 元/尸 | 由殡葬服务机构公示 | 居民 | 川发改价格规[2021]237号, 川发改价格[2012]989号 | |||
各公办、非营利性民办 普通高中学校 | 六 | 高中教育阶段代收费和服务性收费 | 必须坚持学生和学生家长自愿原则。 | |||||
(一) | 高中教材费 | 元/生 •期 | 在《四川省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内选定的教材总金额 | 学生 | 川发改价格[2019]246号,达市发改价格[2019]358号,宣发改价格[2019]26号 | 1.学校按实代收取,不得营利,具体代收金额应当在校园内醒目位置上予以公开。 2.《目录》之外的教材及教辅材料,学校、家长委员会均不得统一征订、代购。 3.学校在为学生代办过程中,不得违规获取任何经济利益,不得收取任何形式的回扣,确有折扣的,必须全额返还学生。 | ||
(二) | 教辅材料费 | 在《达州市中小学教辅材料目录》内选定的教辅材料总金额 | ||||||
(三) | 高中作业本费 | 元/生 • 期 | 30 | 学校代收费项目。 | ||||
各公办、非营利性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 七 | 义务教育阶段代收费和服务性收费 | 必须坚持学生和学生家长自愿原则。 | |||||
(一) | 教辅材料费 | 生 • 期 | 在《达州市中小学教辅材料目录》内选定的教辅材料总金额 | 小学3--6年级学生;初中1--3年级学生 | 川发改价格[2019]246号,达市发改价格[2019]358号,宣发改价格[2019]26号 | 1.学校按实代收取,不得营利,具体代收金额应当在校园内醒目位置上予以公开。 2.《目录》之外的教材及教辅材料,学校、家长委员会均不得统一征订、代购。 3.学校在为学生代办过程中,不得违规获取任何经济利益,不得收取任何形式的回扣,确有折扣的,必须全额返还学生。 | ||
(二) | 小学、初中课后服务费 | 元/生 • 月 | 170-180 | 学生 | 川发改价格[2019]246号, 宣教科发[2021]67号 | 1.以学校为主体实施开展的课后服务。 2.全县所有公办初中学生、城区小学生原则上每生每月课后服务费不超过180元,公办乡镇小学生原则上每生每月课后服务费不超过170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