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宣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宣汉县司法局关于2022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司法行政辅助人员的公告》规定和工作安排,结合报名情况,经报县委县政府有关领导同意,资格初审合格人员直接进入体检环节。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体检时间及地点
体检人员于2023年1月16日08:00前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到宣汉县人社局8楼会议室(宣汉县东乡街道解放中路591号)报到并集中点名,然后统一前往体检医院。
三、体检标准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对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不予聘用。
体检人员当日、当场复检仍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项目,不再择日进行复检。体检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论有疑问的,可在宣汉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的体检结论之日起3日内向宣汉县人社局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对有怀孕情况参加体检的,参照国家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司《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7号)规定,在体检时暂不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的检查,待考生孕期结束可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的检查时再完成体检,作出体检结论。
四、收费标准
体检医院按每人400元(自备现金)的标准于体检当天向体检人员收取。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检查项目和当场、当天复检项目按医院收费标准另行收取。
五、其他要求
1.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参加体检,在体检报到时提交一张一寸证件照。
2.未在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3.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参加体检。已携带的,须按要求上交工作人员保管。若未按规定上交,在体检过程中一经发现,视为违纪,取消体检资格。
4.请务必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参加体检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全程规范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做好手部卫生。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临时摘除口罩外,需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
联系电话:0818—5233026。
附件:1.体检人员名单
2.体检注意事项
宣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宣汉县司法局
2023年1月12日
附件1.体检人员名单
宣汉县2022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司法行政辅助人员 体检人员名单 | |||
编号 | 姓名 | 性别 | 学历 |
1 | 胡逢春 | 女 | 专科 |
2 | 杨珊珊 | 女 | 专科 |
3 | 周颖 | 女 | 本科 |
4 | 桂红英 | 女 | 专科 |
5 | 石东鹏 | 男 | 专科 |
6 | 杨钦 | 男 | 本科 |
7 | 雷思诗 | 女 | 本科 |
8 | 梁渊 | 男 | 专科 |
9 | 景红玲 | 女 | 本科 |
10 | 程港 | 男 | 专科 |
11 | 廖未 | 女 | 本科 |
12 | 石巧凤 | 女 | 本科 |
13 | 何文平 | 男 | 本科 |
14 | 杨西中 | 男 | 本科 |
15 | 李春志 | 男 | 本科 |
16 | 王渝欢 | 女 | 专科 |
17 | 胡漫驰 | 女 | 本科 |
18 | 赵欣 | 女 | 本科 |
19 | 代孜婷 | 女 | 本科 |
附件2
体检注意事项
一、不得请人代为体检,体检顺序临时抽签确定。
二、体检期间应服从工作人员指挥,不准高声喧哗,考生家人或亲属不得随行到体检医院。
三、体检时不得向体检医生介绍自已的姓名、单位或家庭情况,不得单独与医生交谈。
四、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体检当日必须空腹(不得进食和饮水),在医院进行采血、B超检查后,方能吃早餐和饮水。
五、适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裸眼视力达不到合格标准的,应佩戴合适的眼镜;如体检当日为月经期须告知检查医师,当次体检不下结论。处于孕期的,须告知检查医师,妇科和X光等检查在生产恢复之后补检,当次体检不下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