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8年度红峰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共6个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一、 基本情况
2018年,我镇以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契机,着力加强组织体系、制度体系建设,紧紧围绕建设法治、透明、服务政府和“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推动了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按照《条例》规定,2018年我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4条,内容涵盖机构信息、工作信息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相关的各类信息。
(二)政府信息公开方式。主动公开的途径:一是网站。我们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资源库,党政办产生的信息按规定应该向社会公开的信息,统一由专人上传县政府门户网站,实现了科学分类、集中公开,进一步方便社会公众获取。二是通过政务公开栏及时公布相关信息。三是通过微信、LED、电视广播等多种媒体形式,公开与人民群众广泛关注的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全镇无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全镇无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复印、邮寄等费用的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全镇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8年,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取得了新的进展。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尽管我们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离上级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监督的力度不够,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不足,对需要公开的内容未能及时公开;二是公开程序还不规范,需要公开的内容有时未经审批登记;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协调,组织不够紧密,工作上还存在不够细致的问题;四是行政执法公开执法力度不大,公开形式还不够规范。
我们将从以下几点改进,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搞好宣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和方式方法;二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和相关措施,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事,进一步增强依法公开,主动公开意识,搞好政府信息公开评议,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三是加强督促检查,规范管理政府信息公开资料,进一步完善细化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内容,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做到以公开促廉政,以公开树形象,推动全镇各项中心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