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举报投诉情况,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7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公众可在“中国·宣汉”政府门户网站查看和下载本报告(下载地址:www.xuanhan.gov.cn)。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宣汉县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公室联系(地址:宣汉县东乡镇衙墙街1号,邮编:636150,电话:0818-5227066,电子邮箱:835662857@QQ.com)。
一、概述
2017年,宣汉县按照国务院、省、市统一部署,精心组织、严密措施、务实推进,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呈现出起步稳、进步大的良好局面。
(一)突出机制建设,促公开行为“常态化”。始终坚持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打造阳光政府、法治政府的重要抓手,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建设,不断提高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一是强化领导机制。明确以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为组长,各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理顺政府信息公开协调、管理机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逐级传导压力的态势。二是健全工作机制。2011年设立宣汉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公室,属县政府办公室管理的财政全额预算事业单位,核定编制5名,设主任、副主任各1名,办公地点设在县政府信息股,主要负责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推进和指导等工作。三是强化督查机制。2017年强化了督查监督制度,定期统计分析全县政府信息公开情况,采取网上提醒、电话督促、发文督办等方式,对全县各地各相关部门的信息报送、互动交流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进度缓慢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2017年,共下发督办通知42期,督查通报2期,有效解决了政府信息公开不及时、不准确等问题。
(二)明确公开属性,促公开流程“规范化”。一是规范属性认定。将公开工作融入文、会、事办理之中,在文件草拟、会议方案制定时就对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进行标注并对公开责任单位、公开时限等予以明确,提高了信息公开工作效率。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主动公开文件实现了在纸质文件印毕后2日内在县政府网站公开,县政府重要会议、重大活动信息在会议、活动结束后24小时内上网公开。二是规范信息发布。按照“谁主管、谁审批、谁负责”原则对预报信息进行预先审查,落实专人负责审核,确保公开内容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主动联系软件公司每月一次反馈网站监测报告,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针对性整改;对所发布信息有错误的乡镇和部门及时发出整改通知和进行通报。三是规范依申请公开。完善依申请公开机制,对依申请公开签收、审查、办理、答复等各环节的责任主体、操作流程、存档备查等进行全面梳理,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申请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的签收、登记,并在规定期限内及时回复。
(三)突出工作重点,促公开服务“便民化”。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以人民群众需求为导向,突出网站建设,增强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便民性。一是加强重点领域公开。以行政权力运行、财政资金、重大项目建设、价格和收费、征地拆迁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为核心,以点带面,不断深化公开内容,更好地服务宣汉县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二是加强解读回应。在政府网站设置“政策解读”栏目开展政策解读工作,转载上级重要政策文件时,同步转载文本、图片等解读材料。三是加强办事服务。设置“政务服务”板块,及时向公众公示服务电话、办事指南、表格下载等信息,并提供“四川政务服务网”入口,为公众提供便捷有效的政务服务。四是加强交流互动。建立领导信箱、设置“公众参与”板块,通过县长信箱、公众咨询、举报投诉、建言献策、在线访谈等方式积极回应社会关切。2017年,共受理网上投诉、建议等反映件共250余件,均及时回复办理。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从主动公开的总量看,2017年,全县各地各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2488条,同比增加5.3%。其中,各乡镇公开信息5775条,占总数的25.68%;县级部门公开信息16713条,占总数的74.34%。
从主动公开的内容看,概况信息603条,占总数的2.68%;计划总结信息89条,占0.4%;规范性文件信息3条,占0.01%;工作动态信息15109条,占67.19%;人事信息910条,占4.05%;财政信息1714条,占7.62%;行政执法信息384条,占1.71%;其他信息3676条,占16.34%。
从公开的渠道和方式看,全年通过“中国·宣汉”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10667条,占47.43%;通过政务微博公开信息5384条,占23.94%;通过政务微信公开信息4729条,占21.03%;通过其他方式公开信息1708条,占7.6%。
三、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一)围绕“稳增长”推进公开情况。围绕市委市政府出台的重要财政政策、就业创业政策开展解读6次;发布解读社会关注的重要经济指标数据13次;减税降费政策及其贯彻执行情况26条;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和降低企业用电用气、用地用矿、物流运输、制度性交易等成本的政策措施以及执行落实情况5条;重大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及项目基本信息等1条;重大建设项目实施过程、结果和社会效果等22条;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等各类资源交易公告、资格审查、交易过程、成交及履约等421条;PPP项目相关法律政策、社会资本参与方式、项目合同、回报机制,以及项目进展、专家库、咨询机构参与项目情况等5条。
(二)围绕“促改革”推进公开情况。全年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结果1687条;随机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公开数207条;服务事项上网办理1725项;国有产权交易、增资项目信息披露和结果公示公开1条;蔬菜、水果、生猪等农产品价格公开59条;惠农政策公开13条;脱贫攻坚、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等领域财政专项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公开5条;政府采购信息公开335条。
(三)围绕“调结构”推进公开情况。围绕加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品)发展、开展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推进四川自贸试验区建设等新产业、新动能相关情况公开1条;深化科技计划管理改革、激励科技人员创新创业十六条政策等执行情况及结果公开7条;化解过剩产能情况公开6条;与群众密切相关的蔬菜、肉类、粮油等居民生活必需品的消费情况和价格走势情况、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结果和加强产品质量监管政策法规、标准、程序和质量执法、质量监督抽查结果、质量违法行为记录、缺陷产品召回及后续处理情况公开32条。
(四)围绕“惠民生”推进公开情况。困难群众救助情况公开42条;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公开8条;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政策公开45条;促进就业创业方面的法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最低工资标准和企业工资指导线,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力资源市场供求状况分析信息、职业供求信息和职业培训信息,就业需求信息等公开31条;社会保险法规政策、办理流程,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涉及的药品目录、诊疗项目范围、医院和药店名录、社保关系转续经办机构等社会保障信息公开2条;空气质量监测预警信息公开120条;水环境质量状况公开12条; “四品一械”质量抽检信息和抽检结果公开6条;发布食品药品风险警示、消费提示信息25条;发布“四品一械”行政处罚案件及专项整治行动进展、成效等信息200条。
(五)围绕“防风险”推进公开情况。发布资本市场违法违规案件查处情况和稽查执法工作动态及行政处罚决定、市场禁入决定和行政许可决定等公开7条;房地产市场金融管控、土地供应、整顿规范市场秩序等信息公开22条;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信息公开120条;保障性安居工程相关任务完成情况公开4条;常规检查执法、暗查暗访、突击检查、随机抽查等执法信息公开5条。
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2017年全县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从申请形式来看,网络申请数2件,占申请总数的100%。从申请公开的内容来看,涉及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类信息申请数1件,科研类信息申请数1件。
(二)申请处理情况。2017年,全县受理的2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均已准确办结。
在已办结答复的2件申请中,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1件。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费用情况。
2017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经费支出与收费情况。
五、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举报投诉情况
2017年,全县没有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各类申诉案。
六、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人大建议结果公开32条;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56条。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也主要存在以下差距和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供给与公众信息获取需求之间仍然存在着较大差距,公开广度、深度、时效性有待提高;二是部分单位主动公开的意识不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够重视,工作积极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主要负责同志参与政策解读不够。2018年,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
(一)深入推进“五公开”。严格按照国务院、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加大财政资金、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价格和收费、征地拆迁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切实提升公开质量和实效,更好地服务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
(二)严格审核把关。严格按照国务院、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及时、准确、全面公开应公开的政府信息,不缺项、漏项、错项,杜绝出现错链、死链、空白页面等现象。
(三)加强政策解读。加强对重点工作的梳理,通过文字、图片、视频等多种形式加大对重要政策、先进典型的发布解读力度,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四)强化督查整改。定期通过网络、电话、实地督促等方式,调度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经督促、调度仍没有改进的,加大通报力度,对工作不力的单位,按照有关责任追究制度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