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一)概述
2019年,我局认真贯彻国家关于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有关要求,继续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依法行政,深化信息公开,不断增强税务工作透明度,积极发挥政务公开作用,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失密、泄密时间,得到了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的普遍好评和充分肯定。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县局按照要求成立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县局一把手任组长,承办单位抓落实,形成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办公室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机构,专门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日常开展与组织协调工作。
2.围绕主业,强化公开。按照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主动公开,特别税收法律法规、税收执法、纳税人信用评价等事项公开工作,做到让那纳税人满意。
3.拓宽方式,确保落实。建立多渠道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仅利用传统电视、报刊等媒体,同时也强化网络、微信微博等新媒体进行广泛公开,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透明准确。
4.强化监督,问责有效。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局重点工作绩效管理考核,对应公开未公开事项进行追责。二是利用政风行风测评,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自觉接受纳税人、社会各界以及干部职工的监督。三是实施责任追究。建立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和行政管理过错责任追究制,开展年度税收执法检查和日常行政管理检查。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全年累计公开信息289条,采取多种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一是在政府统一渠道公开政府信息。按照宣汉县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要求,及时报送有关信息,在宣汉县党政网公开发布信息45条。二是以传统渠道公开政府信息。充分利用好办税服务厅,及时公布最新税收政策和征管措施,提示纳税人享有权益,履行相关义务。三是在新闻媒体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19年在省级报刊和市级报刊用稿各1篇,在各大主流网站刊登新闻信息43篇,公开税务工作内容和最新工作进展。四是积极开展税收宣传。利用税收宣传月集中宣传与日常宣传相结合,用公众乐于接受的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税收宣传活动,对社会关心、群众关注的重大税收政策和有关信息及时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公开,以更好地方便纳税人。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9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和行政诉讼案。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9年度我局没有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费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5 | -1 | 45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6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3 | 0 | 89 |
行政强制 | 2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30 | 1090959.3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 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 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 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总体来讲,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各项要求抓落实,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有力,推进有序,成效较为显著,但是实际工作中也还存在一些不足,如面向纳税人开展调查研究不充分,对纳税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需求掌握还不完全,公开主阵地作用还没有完全体现出来等。
2020年,我局将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力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明确工作原则。坚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指导,严格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全面推进税收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不断增强税务机关在纳税人中的公信力和执行力。二是加强阵地建设。把行业网和外网作为推进该项工作开展的主阵地,同时用好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及传统公共媒体、新媒体、办税服务厅等平台,统筹推进工作。三是加强主动公开。根据《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比照做好主动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国家税务总局宣汉县税务局
2020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