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汉县公安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县公安局
发布日期:2021-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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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的部署和县政府办工作要求,坚持加强组织领导、主动公开信息、拓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制度、强化公开监督;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我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主动公开各项工作。公开内容包括公告、工作动态、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以及事关民生、民心、民意等问题,为民众走进公安、了解公安提供了更加广泛的渠道。

(二)依法依规办理依申请公开申请。2020 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始终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并将依法规范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切实保障公众对政府信息的知情权。

(三)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管理。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在工作流程、办理方式、公开途径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不断推进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提高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坚持以便民、利民为工作导向,设专人负责定时查收咨询信件,第一时间予以研究确认,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确保及时有效解决问题。

(四)大力推进公开平台建设。我局积极拓展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和形式,充分利用宣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在 “宣汉公安”微信公众号、“@平安宣汉”官方微博、“宣汉公安”官方抖音号及时发布各种提示、公告及便民措施,解决各类问题,并依据规定,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及时给予答复,积极开展与新闻媒体单位合作,充分运用新闻媒体,公开政府信息。对照县政府关于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结合公安工作性质和特点, 2020年,宣汉县公安局在各种媒体刊播稿件3123篇(条),设计制作各类宣传资料40余种,组织悬挂宣传标语横幅120余条,发放宣传卡片、海报等宣传资料6500余份 。

(五)强化组织监督保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局办公室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议。不断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指导和监督检查,对行政机关未按照要求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予以督促整改或者通报批评。同时,把信息工作纳入职能工作目标责任书,同公安具体工作业务一起落实、一起考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13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4

686.35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0年,我局没有收到群众关于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报告。

六、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我局未受理因政府信息申请公开提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以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一定进步,但与广大群众对公安工作相关信息的需求相比,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主要体现公开内容的广泛性、公开时间的及时性、公开形式的便民性等。下一步,将重点在以下四个方面加大工作力度:

一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制度体系,规范各局属部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原则、内容、程序和形式。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建设、使用与维护,确保公开内容的实时更新和及时推送。

二是进一步拓展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继续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突出抓好人民群众密切关注的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让人民群众了解和监督公安工作,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社会效益。

三是进一步扩大行政决策公开的领域和范围。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在决策前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并公布意见采纳情况,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必经程序加以规范。重要政策法规出台后,针对公众关切,及时通过政府网站发布政策法规解读信息,加强解疑释惑。对涉及重要舆情和公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积极予以回应,及时通过政府网站发布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有关政策措施以及处理结果等。

四是进一步创新政府信息公开方式。进一步推进“宣汉公安”微信公众号、“@平安宣汉”官方微博、“宣汉公安”官方抖音号建设,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规范信息审核,强化考核激励,确保发布内容真实权威、及时有效。并且也能够为群众提供更方便、快捷的渠道来及时掌握信息。

八、贯彻落实达州市2020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情况

2020年以来,宣汉县公安局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准确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20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川办发〔2020〕35号)、《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2020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达市府办函〔2020〕53号),以高质量公开助力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着眼深化“放管服”改革。对照法律法规规章,全面梳理本机关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和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更新完善权责清单并按要求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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