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汉县2021—2022年松材线虫病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宣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1-12-10
浏览次数:


宣府办〔2021117

宣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汉县2021—2022年松材线虫病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有关部门(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宣汉县2021—2022年松材线虫病防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宣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1210


宣汉县2021—2022年松材线虫病防治实施方案

 

为切实保护森林资源安全,提高松材线虫病防治质量和整体成效,全面完成松材线虫病防控年度目标任务,根据《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松材线虫病秋季普查的通知》(川林检函2021793号)要求,结合宣汉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防治目标

内防扩散,外防输入,控制增量,削减存量,松材线虫病监测覆盖率达到100%、病死松树清除率达到100%,除治枯死松树数量较上年度下降30%以上。

二、防治任务

计划完成疫木除治数量6.8万余株,卫生清林0.6万亩,防治面积3.3万亩。

三、防治区划及职责

(一)防治区。发生疫情的乡镇(街道)为防治区,主要职责是加强日常监测和除治监管,内防扩散、外防输出,确保疫情整体可控,感病松树大幅下降。

(二)重点防控区和一般预防区。与疫情乡镇(街道)相邻的乡镇(街道)为重点防控区,不相邻的乡镇(街道)为一般预防区。主要职责是加强日常监测和疫木监管,做好封控,防止疫情传入。一旦发现疫情苗头,立即采取即死即清措施强力清除,确保疫情不扩散,不新增疫点。

2021—2022年松材线虫病防治区划表

防治区

东乡街道、蒲江街道、南坝镇、普光镇、胡家镇、天生镇、君塘镇、马渡关镇、柏树镇、清溪镇、下八镇、大成镇、上峡镇、峰城镇、庙安镇、黄石乡、老君乡(共17个)

重点防控区

红峰镇、黄金镇、茶河镇、华景镇、芭蕉镇、毛坝镇、五宝镇、桃花镇、塔河镇、南坪镇、渡口土家族乡、龙泉土家族乡(共12个)

                         

一般预防区

土黄镇、新华镇、厂溪镇、樊哙镇、白马镇、石铁乡、三墩土家族乡、漆树土家族乡(共8个)

备注:按照相关规定,林场并入乡镇,职责不变(柏树镇含观音山林场、天生镇含峨城山林场、峰城镇含天龙山林场、红峰镇含五马归槽林场)。

四、防治措施

(一)监测普查。

1.日常监测。各乡镇(街道)要加强对辖区所有松林的日常巡查监测,特别是对电网和通信线路的架设沿线,通信基站、公路、铁路、水电等建设工程施工区域附近,木材集散地周边,景区,疫区毗邻地区以及上年度除治点的松林进行监测,若出现松树枯死、松针变色等异常情况,及时上报监测日志。

2.专项普查。各乡镇(街道)每年4—6月和9—11月期间对辖区所有松林开展全覆盖、无死角的春季普查和秋季普查,调查本辖区内所有病枯死松树发生数量及分布地点,并采用APP拍照定位。

3.取样。一旦发现具有松材线虫病典型症状枯死的松树,有关乡镇(街道)要及时组织人员现场调查取样,县林业发展保护中心要及时对取样进行初步镜检,发现可疑线虫后,立即上报市林业局并及时送相关机构复检。

(二)检疫检查。

1.检疫检查封锁。各乡镇(街道)要加强巡查监管,对出入山林的森林植物及其制品和林木采伐活动进行检查,发现调运或采伐疫木的,及时制止并上报相关单位依法从重处理。县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协助做好松材线虫病的防治工作,涉及本单位因工程建设需要采伐松木或调运松木包装材料、光电缆盘的企业,要将松材线虫病防控责任写入合同,按照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督促施工企业将所采伐的松木、调运的松木包装材料、光电缆盘及时就地进行无害化处理。

2.做好检疫登记及管理。对木材经营加工和利用单位等进行检疫备案登记,建立《生产使用经营松木单位和个人档案》,及厂家报备制度。县林业发展保护中心要加强宣传和检查力度,切实加强有效监管。

3.严格准入复检制。严禁工程项目建设单位(企业)和个人,从疫区调入松木及其制品。需从本县外非疫区调入松木包装材料、光电缆盘、坑木、原木及其他木制品的单位(企业),须经调出地植物检疫机构检疫合格并办理《植物检疫证书》后方可调入,调入后应及时向县植物检疫机构申请复检,复检合格后方能使用。严禁收购、加工、使用疫区内的松疫木。

4.开展联合专项执法行动。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林业发展保护中心、巴山大峡谷旅游景区管委会要切实加强对木材经营、加工、利用单位的检疫检查和联合执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运输、经营、加工和使用疫木及其制品行为,对典型案例予以公开曝光。

(三)山场除治。

严格按照疫木日处理能力决定日采伐数量的原则,把山场疫木除治作为松材线虫病防治最核心、最有效的方法,采取先封后伐的方式,组织专业队统一采伐,并实行边砍伐边焚烧的方式全面清理本年度的所有枯死松树,减少传播媒介天牛虫口密度。

1.除治对象。辖区内疫情发生小班的病死松树和小班内及其周边松林中其他原因导致的枯死、濒死松树。

2.组织形式。由宣汉县森华林业有限公司和宣汉县通达林业有限公司组织人员除治,并对除治质量和进度负责。除治过程中,由宣汉县森华林业有限公司和宣汉县通达林业有限公司抽调职工定员定岗带班值守,各乡镇(街道)要抽派职工加强除治过程监管。除治结束后,宣汉县森华林业有限公司和宣汉县通达林业有限公司要组织一定的流动班组开展常态化巡查,对新发生的枯死松树采取即死即清措施。

3.除治方式。对枯死树占30%以下区域实施一般性择伐,对局部枯死树达30%以上区域必须经县林业发展保护中心现场勘验并认定后方可实施强度择伐。

4.技术要求。对疫情发生小班内的病死、濒死松树进行全面清理,对树干、树枝、采伐剩余物及清理周边2公里范围内直径超过1厘米的松枝进行除害处理。伐桩高度不得超过5厘米,伐桩剥皮并划槽,放置磷化铝2—4粒和标注处理单位、处理时间、作业班组、伐桩地径和伐桩编号的标签(班组按照乡镇编通号),用0.8毫米以上厚度的塑料薄膜覆盖并捆紧、扎实,并采用手机APP拍照定位。去皮地径小于8厘米的仍需包桩,不放置卡片,不计算数量。

5.范围分区。宣汉县森华林业有限公司负责柏树镇、庙安镇、天生镇、东乡街道、黄石乡、下八镇、南坝镇、上峡镇和清溪镇共9个乡镇(街道);宣汉县通达林业有限公司负责马渡关镇、胡家镇、大成镇、君塘镇、普光镇、峰城镇、老君乡和蒲江街道共8个乡镇(街道)。

6.疫木处置。除治采伐的所有疫木应选择空旷安全区域实行就地就近焚烧处理。除治队伍必须对森林防火、安全生产、除治质量等负责,为民工和相关人员购买意外保险。火场点方圆3米内必须清理干净后方可点火,焚烧现场必须专人留守,做到人走火灭。除治班组必须备好安全帽、安全绳、牵引绳等防护安全设备和扑火工具,建立防火应急预案,且不得聘请新冠肺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返宣人员,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公司带班人员必须每天向当地乡镇(街道)报告除治位置。

7.时间要求。202112月至20221月,对2021年发生的病枯死松树进行集中除治;20222月至3月底,对2022年春季新发生的病枯死松树进行补充除治。

8.除治监管。各乡镇(街道)要落实主体责任,从本辖区择优抽选职工组成质量跟踪监管队伍,落实一把油锯一名监管员制度,明确每名监管人员的具体工作区域和职责,全程现场监管,对除治对象进行伐前打号编号,并同时使用APP拍照定位。县林业发展保护中心要组织技术人员巡回进行除治技术指导和监督检查,严禁疫木流失出除治现场或藏匿疫木,发现一起严惩一起,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9.同步清林。对疫情除治点及其周边2公里范围内的山林中遗留的松树梢头、直径大于1厘米的枝丫,实行同步彻底清理,确保无一疏漏。

10.松木薪柴除治清理。各乡镇(街道)要按照辖区负责制,于20223月底前组织力量对农户房舍周边、田间地头使用的松木、薪柴开展集中清理并进行无害化处理,防止次生疫情发生。

11.质量要求。除治质量和成效必须符合相关技术规程,未达到省级成效评估标准的,整改合格后才能支付除治费。除治中因质量、违规等原因被上级书面通报的,通报一次扣300元,且违规情形按有关管理办法另行处理。

(四)系统治理。

县林业发展保护中心要积极争取森林抚育、退化林修复、储备林建设、森林质量精准提升等生态修复工程项目,充分利用项目资金与染病林分的松材线虫病除治有机结合,多元化系统治理。

五、档案管理

建立完善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档案资料。主要包括:制定印发的防治方案等文件以及相关会议资料、影像等;松材线虫病疫情监测、普查、取样、检测鉴定等工作台账;病死树野外调查图片、影像资料;辖区检疫检查开展、涉木企业及个人登记备案情况等;松材线虫病疫情除治作业、疫木监管等资料;松材线虫病防治成效检查验收、工作总结等。

六、检查验收

(一)组织形式。除治结束后,宣汉县森华林业有限公司和宣汉县通达林业有限公司即向各乡镇(街道)提交验收申请,各乡镇(街道)收到验收申请后,要随即组织开展自查验收,并将验收结果报县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县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指挥部组织联合检查组,对乡镇(街道)验收结果进行抽查检验并向形成验收报告。

(二)验收方式。采取查验现场和查看内业相结合的方式开展防治质量验收和绩效评价。乡镇(街道)自查发现除治质量不合格的,要限期整改并重新验收,仍不合格的,按照除治质量要求进行相应处理。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指挥部负责全县松材线虫病除治工作的指挥协调,指挥部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和统一部署落实相关工作,完成相关任务,全力做好乡镇(街道)松材线虫病除治工作指导。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乡镇(街道)要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层层履职尽责,切实担负起疫情普查和疫木清理工作主体责任;县级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强化协调配合,注重联防联治,共同抓好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涉木单位要把松木检疫内容写入订货合同,做到持证调运,货到复检、施工备案。

(三)深化宣传发动。进一步通过电视、手机、报纸等媒体广泛宣传松材线虫病防治政策和技术知识,让人民群众充分认识松材线虫危害的严重性和防控艰巨性,引领形成群防群治、联防联控良好工作格局。

(四)严格问责追究。县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指挥部、县政府督查室要强化除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对防治工作中发现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现象,严格按照《松材线虫病生态灾害督办追责办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落实资金保障。县财政局要将除治费用纳入财政预算,业务主管部门要加大向上争取资金力度,全力减轻财政压力,确保防治工作顺利推进。


    1. 文字解读
    1. 图片解读
    1. 音频解读
  •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