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汉县财政局2022年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宣汉县财政局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宣汉县财政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宣汉县财政局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宣汉县财政局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宣汉县财政局职能简介
1.拟订全县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县与乡镇、国家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2.贯彻执行财政、税收、财务、会计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按照管理权限管理全县税政事项。承办上级关税机构要求县一级财政承担的工作。
3.负责管理各项财政收支。编制年度县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审核批复部门(单位)年度预决算。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等情况。负责政府投资基金县级财政出资的资产管理。负责县级预决算公开。负责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
4.按分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等其他非税收入。管理财政票据。执行彩票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负责彩票资金管理等有关具体工作。
5.组织制定全县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国库业务,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贯彻执行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6.贯彻执行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制定具体管理办法,加强地方政府债务余额限额管理,统一管理政府外债,防范财政风险。
7.牵头编制全县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根据县政府授权,集中统一履行县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制定县级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拟订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制定需要全县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
8.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办法,收取县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和财政预算内国际收支管理。
9.负责审核并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督工作。
10.负责办理和监督县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县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负责投资评审管理工作,参与拟订县级基建投资有关政策,制定基建财务管理制度。
11.管理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机构贷(赠)款项目的有关业务,参与财经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12.负责管理全县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在管理权限或授权范围内指导和监督全县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依法管理资产评估有关工作。
13.负责重大财政政策落实、财经纪律执行、行业职业质量等监督检查工作。承担预算绩效管理有关工作。
14.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5.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宣汉县财政局2022年重点工作
2022年,县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深入落实县委“12345”发展思想和县政府工作部署,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融入新发展格局,全面深化财政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继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推动积极的财政政策提质增效、更可持续、更加精准,为争创“百强县”提供坚实的财政支撑,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1.围绕目标抢抓收入。按照2022年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突破35亿元,确保增长22%、力争29%的目标,推进财税部门联动,全面加强税源分析,创新税收征管方式,强化税收征管措施,加强非税收入管理。主动会同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等部门,合力组织政府性基金收入。持续清理盘活国有资产资源,创新政府资产管理方式,多渠道、多方式挖潜增收。
2.聚焦部署优化支出。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统筹安排各类专项资金,优先用于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大项目和重点领域。对于使用绩效差的财政资金,要压减或取消预算规模。转移支付应分尽分、库款资金应调尽调、项目资金应拨尽拨。主动适应财政资金直达实体经济机制扩面扩围,加快直达资金使用进度,持续强化动态监控。
3.瞄准机遇积极争取。围绕“十四五”规划、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双城圈”、“示范区”、“百强县”培育等战略机遇和政策红利,及时掌握分析中央、省、市政策动态,认真落实“年初定计划、两月一通报、年中催进度、年底评结果”向上争取工作机制,采取“盯梢”模式,积极汇报争取,力争更多政策、项目和资金落户落地宣汉。积极配合做好招商引资工作。
4.借力市场加快融资。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加快推动宣汉发展投资集团公司实体化运营,培育打造AA 投融资平台,强化项目谋划包装,一体推进重点项目融资和政策性银行贷款。积极配合县属国有企业,推动“政企银”协作,借力市场融资“聚合”作用,增强重大项目资金保障。
5.增强乡村振兴“衔接力”。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公共财政年初预算安排乡村振兴占比和当年实际投入高于上年度,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投入不低于上年度,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达到年度规定比例。衔接资金、整合资金、涉农专项资金的年度支出进度达到考核要求。认真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部署,支持保障粮食生产和产业发展,积极支持现代农业园区晋级升星。扎实做好“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巩固拓展镇村公有资产盘活成果,持续深化政府购买服务改革。积极支持南坝商贸工矿片区试点建设。支持实施农村厕所、污水和垃圾治理“三大革命”。
6.增强生态文明“感染力”。深入实施“生态立县”战略,严格落实“双碳”工作要求,积极支持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省级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工作,大力支持节能减排、水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和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支持生态环境保护功能建设,促进经济绿色、循环发展。持续做好生态环保突发应急、地质灾害防治和森林防灭火等重点领域财政保障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积极做好生态环境领域市与县(市、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支持环保机构垂直管理改革,推动经费保障机制高效协调运行。
7.增强工业发展“硬实力”。深入实施“工业强县”战略,强化财金互动,支持提升锂钾综合利用产业园、微玻纤新材料产业园、柳池工业园、南坝工业园等四大工业园区承载能力,支持做强天然气硫磺、锂钾综合利用、微玻纤新材料、金属新材料等四大支柱产业,支持培育一批“四上一新”、“专精特新”企业,助力发展数字经济,支持普光经开区扩区调位,推动构建“4 3”现代工业新格局,培育培优财源税源,赋能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8.增强文旅产业“吸引力”。深入实施“文旅靓县”战略,支持推进罗家坝遗址博物馆、天生归原生态康养度假区、月亮坪森林运动康养度假区首开区建设,支持推动马渡关石林创建省级生态旅游示范区,支持保障巴山大峡谷通过国家5A景观资源质量评价。同步支持挖掘巴文化、红色文化、历史文化和生态康养资源,丰富旅游载体,煅造完整链条,加快构建“双区引领、全域带动”文旅新格局。
9.持续加大民生投入。坚持公共财政支出主要投向民生领域,集中力量办好民生实事,确保民生投入占比稳定在70%以上。落实财政资金办好办实2022年民生工程和民生实事。落实政策性粮油财政补贴资金,聚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持续推进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阳光审批试点工作。
10.支持发展教育事业。坚持教育优先发展,突出政府投入办教育的主责主业,落实“双减”任务,加大公办学前教育投入,突出学前教育公益普惠,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研究建立公办普通高中停止收取捐资助学费后经费保障长效机制。推进普通高中特色发展,支持构建宣汉中学“两高中两初中”办学格局,支持南坝中学迁建工程;支持推动宣汉职中扩容提质,构建“职普相当、公民协调、中高衔接”的职教发展格局,推进产教融合和校企合作,支持建成全省教育强县。
11.支持发展卫生健康事业。继续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支持做好农村适龄妇女“两癌”筛查免费服务,并作为2022年民生实事内容重点推进。支持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医院高质量发展。支持健全公共卫生防控救治体系,完善疫情防控常态化机制,做好疫情防控经费保障。支持抓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12.支持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落实就业优先政策,支持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支持开发公益性岗位,加大失业保险稳岗培训支持力度。继续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返贫致贫人口等困难群体代缴社会保险个人缴费部分,支持做好“养老托幼”工作。依法保障未成年人、妇女和老年人权益,支持健全社会救助体系。支持残疾人和福利慈善事业发展。支持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加大老旧小区改造和保障性租赁住房支持力度。
13.支持发展交通事业。积极支持“交通运输三年大会战”,配合做好“一空两铁两高速”前期工作,支持建设县城—南坝复线、县城—清溪—普光—毛坝—月亮坪“两条快速通道”,支持建设普光经开区支线铁路及货运站,支持推进漆树—樊哙—万源、胡家—红峰“两条国省道”升级改造。加快推进清坪横渡大桥、东林曾山大桥等项目建设,支持打通撤并村(社)断头路,完善通组路,积极构建现代立体交通运输体系。
14.支持应急救灾能力建设。积极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继续做好疫情应急保障工作,组织实施好应急物资储备和生产能力提升项目建设。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及时调度拨付应急资金,全力保障抢险救灾、灾民安置等工作顺利开展。全力支持煤矿、危化和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建筑施工、道路交通等专项整治。积极支持提升应急救援能力,加快推进应急联动指挥中心建设,加强应急救援先进设备配备和救灾物资储备。
15.支持平安宣汉建设。全面推进依法治县,统筹发展和安全,推进公共安全标准化信息化建设运用,加强扫黑除恶、打击各类违法犯罪、禁毒防艾、全民反诈、道路交通安全、重大活动安保维稳等重点工作经费保障。持续深化涉案财物集中管理改革工作。支持预防化解社会矛盾,推进农村司法体系建设。
16.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充分应用预算一体化系统,将预算编制、预算执行、政府采购、资产管理等环节纳入全过程闭环管理,规范预算管理和硬化预算约束。依托直达资金动态监控平台,实现直达资金全流程跟踪、全过程监督,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
17.深化绩效管理改革。建立完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链条,前移绩效管理关口,全面开展年度所有资金项目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双监控”,建立绩效跟踪机制,重要绩效目标、绩效评价结果与预决算草案同步报送县人大、同步向社会公开。持续扩大财政重点绩效评价覆盖面,实现“四本预算”绩效评价全覆盖,引入第三方机构,切实提高评价质量。全面落实“三项清理”制度,加强收回资金全过程闭环管理。
18.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按照县委深改办统一部署,聚焦聚力预算绩效管理、创新政府资源配置、农业保险、政府采购、矿业权出让收益征管等五项改革,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优化改革方案,细化改革措施,突出改革成效,持续提升财税体制改革和经济体制改革的整体性、均衡性和联动性。
19.严肃财经纪律。认真开展地方财经秩序“6 4”专项整治行动,针对减税降费、政府过紧日子、基层“三保”、国库管理、资产管理、债务风险、社保基金、政府采购、政府工程款、重点领域(乡村振兴、教育、卫生、生态)等十大方面,分类制定整治方案,全覆盖自查自纠,坚持问题导向,立行立改,彻底整改,持续规范财经行为。
20.提升债券管理。建立健全债券资金支出进度调度机制。抓好债券资金穿透式监管,加强跟踪指导,落实好“怎么用”的问题;加强监督检查,督促项目实施进度,坚决避免债券资金长期沉淀、闲置,落实好“用到位”的问题;加强绩效管理,提升债券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落实好“用得好”的问题。抢抓各类战略机遇和政策红利,紧盯专项债券投向领域,积极谋划储备债券项目。
21.提升项目管理。健全完善政府性投资项目财政监管机制,把好财政评审、最高投标限价等关口,对新增投资、工程变更以及审减率超过20%的项目进行重点监管和评审。加强对中介评审机构的评审质量监督和信用管理。
22.提升基础管理。健全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规程制度,优化调整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模式。做好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工作。提高财政网络信息管理水平和网络安全防护能力,持续优化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持续抓好财政信息化建设、学会管理、财政科研、会计人才建设等工作。
23.强化财政监督。聚焦重大民生工程、乡村振兴、减税降费等重大财税政策落实情况,适时开展监督检查。加强粮食购销领域政策性财政补贴资金监督检查。加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对资金量大、关注度高的项目资金进行跟踪监督,形成闭环管理。探索将财会监督与绩效评价相结合,与预算安排挂钩,提升资金使用绩效。持续开展会计监督,加强对重大行业会计信息质量、行政事业单位财经纪律的检查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形成强大震慑。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宣汉县财政局一级预算单位1个,无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宣汉县财政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详见附件:宣汉县财政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宣汉县财政局
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宣汉县财政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宣汉县财政局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1645.11万元,比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418.02万元,主要原因是原独立核算单位财政评审中心和财政监督局现归口到财政局机关合并预算。
(一)收入预算情况
宣汉县财政局2022年收入预算1645.11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7.29万元,占1.05%;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27.82万元,占98.95%。
(二)支出预算情况
宣汉县财政局2022年支出预算1645.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85.01万元,占72.03%;项目支出460.10万元,占27.97%。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宣汉县财政局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1645.11万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增加418.02万元,主要原因是原独立核算单位财政评审中心和财政监督局现归口到财政局机关合并预算。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27.82万元、
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29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81.8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5.4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3.0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4.72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宣汉县财政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645.11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418.02万元,主要原因是原独立核算单位财政评审中心和财政监督局现归口到财政局机关合并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81.89万元,占8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5.46万元,占7.02%;卫生健康支出63.04万元,占3.83%;住房保障支出84.72万元,占5.1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22年预算数为1381.89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人员和公用经费,保证正常运转。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115.46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3..卫生健康(类)卫生健康支出(款)职工医疗保险(项)2022年预算数为63.04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用支出。
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84.72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宣汉县财政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185.0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73.7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福利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公用经费211.2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宣汉县财政局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2022年因公出国(境)经费无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与2021年预算持平。
2022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无预算。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
2022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单位日常工作开展。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宣汉县财政局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宣汉县财政局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宣汉县财政局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2年,宣汉县财政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11.23万元,与2021年预算增加20.9万元(增加10.98%,主要原因是原独立核算单位财政评审中心和财政监督局现归口到财政局机关合并核算)。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宣汉县财政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宣汉县财政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轿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2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2年宣汉县财政局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4个,涉及预算460.1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运转类项目4个,涉及预算460.1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