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 则
1.1 编制目的。
为积极应对极端气候对全县场镇居民生活用水造成不利影响,进一步提高各乡镇(街道)场镇抗旱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保障干旱期间场镇供水安全,全面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原则。
场镇抗旱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在县防汛抗旱指挥部领导下,做到以人为本、科学抗旱;以防为主、防抗结合;因地制宜,突出重点,按照“先生活、后生产、先节水、后调水”的原则。
1.3 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水利部抗旱预案编制大纲》《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实施办法》《达州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达州市场镇抗旱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宣汉县实际,特编制本预案。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县范围内各乡镇(街道)场镇和千人以上的学校、厂矿、企业等人口聚居点的应急抗旱工作。各乡镇(街道)和县级有关部门及企事业单位应在本预案框架内,编制符合本地单位实际的抗旱预案,进一步细化、完善各项专业抗旱预案,确保全县各乡镇(街道)场镇抗旱工作落到实处。
二、基本情况
2.1 场镇自然特性。
宣汉县位于四川东北部,介于10722′30″—10832′20″,北纬3106′31″—3149′02″之间,幅员4271平方公里,辖37个乡镇(街道)。东接重庆市开州区,南临开江县、通川区、达川区,西靠巴中市平昌县,北依万源市、重庆市城口县。宣汉地处大巴山南麓,属盆周山区县,地貌以山地为主,地势由东向西延绵倾斜,东北重岩迭峰,西南丘陵起伏。
县域内水文网系密集,主要有前河、中河、后河、州河4条主要干流,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的支流27条,其中100平方公里以上的15条。河流由北向南汇集,基本形成树枝状水系。除西部红峰镇、马渡关镇长滩河水流入碑庙汇于巴河外,其余为州河支流。
县域内河流属山溪性溪流,河谷源头已达分水岭山脊附近,径流主要由大气降水产生,与降雨过程一致,洪水主要集中在7月至9月,具有洪枯水位变幅大、洪水过程峰高量大、涨落急剧等特点。
宣汉属中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区,气温受海拔高度影响大,县域内立体气候明显。北部地区春迟秋早,夏短冬长,具有盆缘山地温带气候特征;南部地区春早夏热,雨水集中,旱涝交替,多风雹,秋多绵雨,冬干少雨,无霜期长,四季分明,具有山地亚热带气候特征。
灾害性天气主要有:春旱、夏旱、伏旱、秋旱、洪涝、大风、冰雹、低温阴雨等。
2.2 干旱特征与主要灾害。
2.2.1 干旱特征。
干旱指由于久晴无雨或者少雨,造成农作物不能正常生长发育或无法种植,人畜饮水出现困难的一种自然灾害现象,常在单一气团控制下或长期少雨条件下形成。根据历史资料分析,宣汉县干旱特征:一是季节性明显,一年内可出现春旱、夏旱、伏旱、秋旱、冬干五种类型的季节性干旱,尤其以冬干、春旱、夏旱、伏旱为重。二是区域性突出,在区域分布上,黄金、普光、东乡三点连线,以西地区夏旱和夏伏旱常见交替,也是川东伏旱常现边缘区;厂溪、清溪、南坝、土黄四点连线,以南地区遭遇干旱的可能性比北部地区大。三是干旱规律性不强,据县气象局实测资料统计,90%的年份属于冬干、春旱、夏旱灾害年,只是干旱程度不同,有的年份是夏旱连伏旱甚至秋旱;近年来受全球气候变暖的影响,县域内旱情发生更加没有规律,2006年特大旱灾给全县农业、工业、城乡居民饮水造成严重影响和损失。四是夏伏连旱现象严重,全县夏伏连旱频率为“10年2—5次”,特别是庙安、上峡、漆树、峰城、南坪、老君、马渡关等一带场镇最容易出现干旱,影响场镇居民用水安全。
2.2.2 历史主要干旱。
据历史统计数据分析,宣汉发生旱灾频次多、频率高,旱情一旦发生往往是区域性旱灾。其中,春旱最为典型和严重的年份有1966年、1975年、1980年、1998年、2000年,尤以1998年春旱最重;夏旱最为典型和严重的年份有1955年、1958年、1968年;伏旱最为典型和严重的年份有1959年、1964年、1975年、1976年、1978年、1994年、2001年、2006年;秋旱以1998年最为严重;冬干则以1972—1973年、1983—1984年、1986—1987年、1990—1991年、1998—1999年最为典型。
1959年,从6月30日起,宣汉重伏旱67天。由于此次严重伏旱和高温,全县85万亩农作物受灾,40万亩绝收,粮食减产0.85亿公斤(占当年粮食总产量的65%),导致全县连续三年出现粮食困难。
1998年9月至1999年3月,全县出现秋冬连旱,持续时间长达半年,历史资料显示,长达42天连续无降水日记录。此次秋冬连旱,全县大部分地方发生严重水荒,人畜饮水十分困难,特别是在秋冬连旱尚未解除之际,又发生了春、夏旱,使连旱时间长达10个多月,造成全县15个场镇缺水。
2006年7月1日至8月22日,长达53天伏旱,受川渝伏旱天气影响,全县仅有5次短时降雨过程(其中4次为人工增雨),总降水量较常年减少8成以上。此次伏旱天气过程日最高气温41.6℃,超过1959年最高气温。特大高温干旱造成全县所有乡镇(街道)不同程度受灾,75.45万人、38.78万头牲畜饮水困难,送水场镇15个(其中送水10天以上的场镇2个),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75亿元。
2.2.3 抗旱工程建设。
目前,全县已建各类水利工程29264处,其中,水库140座〔1亿立方米—10亿立方米大型水库1座,1000万立方米—1亿立方米中型水库2座(含在建白岩滩水库),100万立方米—1000万立方米小(1)型水库8座,10万立方米—100万立方米小(2)型水库129座〕,山坪塘10115口,其中,临水库场镇24个,占场镇总数的64.8%。“十三五”期间,全县大力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共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2593处,基本解决了37个乡镇(街道)场镇及城乡居民的饮水问题。由于全县降雨时空分布不均,水土流失严重,一些水利工程年久失修,部分地方水质污染严重,水资源枯竭,解决部分乡镇(街道)场镇及农村饮水问题,仍然是各乡镇(街道)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工作任务。
三、场镇干旱等级划分与响应
3.1 干旱等级划分。
宣汉县场镇干旱划分为四级,即:轻度干旱Ⅳ(轻旱)、中度干旱Ⅲ(中旱)、严重干旱Ⅱ(重旱)、特大干旱Ⅰ(特旱)。具体等级指标见下表:
评价指标 | 轻度干旱Ⅳ | 中度干旱Ⅲ | 严重干旱Ⅱ | 特大干旱Ⅰ | |
主要 指标 | 连续无效降雨日数(天) | 10—20 | 21—30 | 31—45 | >45 |
参考 指标 | 缺水率(%) | 5—10 | 11—20 | 21—30 | >30 |
城镇人口用水困难率(%) | <5 | 6—10 | 11—20 | >20 | |
水库蓄水量(河道来水量)距平值(减少) | 10—30% | 31—50% | 51—80% | 80%以上 | |
地下水埋深下降值(米) | 0.5—1.0 | 1.1—2.0 | 2.1—3.0 | >3.0 |
注:无效降雨指日降雨量小于5毫米。
3.2 应急响应流程。
发生旱情时,受旱区域场镇可能出现缺水现象,由县气象局及时发布不同等级预警信息,并报告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按照本预案启动应急措施,统一指挥和调度,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根据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启动预案的应急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开展各项应急措施,千方百计保证场镇及农村居民饮水安全。
3.2.1 Ⅳ级响应。
县气象局发布Ⅳ级干旱信息预警时,显示轻度干旱发生,受旱乡镇(街道)应密切关注场镇旱情发展变化,动员干部群众节约用水,及时做好抗旱准备,组织抗旱力量。
3.2.2 Ⅲ级响应。
县气象局发布Ⅲ级干旱信息预警时,显示中度干旱发生,受旱乡镇(街道)应及时组织人力、物力拦截地面水及溪沟水,组织群众将有效的水源引水入库入塘入池。大力宣传节约用水知识,做好抗旱准备,发动群众组织抗旱;县气象局根据天气变化,适时开展人工增雨作业,全力保障场镇及农村居民用水安全。
3.2.3 Ⅱ级响应。
县气象局发布Ⅱ级干旱信息预警时,显示严重干旱发生,受旱乡镇(街道)依靠自身力量,全面采取各项应急措施,有效保障场镇及农村居民的饮水安全,并及时报告县委、县政府、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由县委、县政府组织力量和抗旱机具实施抗旱救灾。在临河、水库、渠道采取临时抗旱工程措施,开辟备用水源,组织群众打井提取地下水,必要时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组织县级有关部门统一送水,县气象局根据天气变化,适时开展人工增雨作业,有效缓解旱情。
3.2.4 Ⅰ级响应。
县气象局发布Ⅰ级干旱信息预警时,显示特大干旱发生,受旱乡镇(街道)立即组织群众参与抗旱,及时启动抗旱备用水源,全力缓解受旱区域的旱情,有效保障场镇及城乡居民的饮水安全,并及时报告县委、县政府、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根据旱情立即组织各乡镇(街道)和县级有关部门开展抗旱救灾,启用抗旱设备及备用水源,有效缓解旱情。县气象局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加密天气测报,全力开展人工增雨作业,有效保障场镇及农村居民的饮水安全。受旱乡镇(街道)旱情加重时,要及时报告县委、县政府、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县委、县政府审定后,按程序立即报告市政府、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由市级组织全面抗旱。
四、指挥体系与职责分工
场镇抗旱工作按照“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的原则,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分级责任制、部门责任制、分片包干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实现场镇抗旱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层层落实。
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在场镇抗旱工作中的具体职责如下:
县气象局:负责监测天气趋势,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提供长、中、短期降水预报信息,发布干旱信息预警,适时提供区域性雨情、墒情和旱情分析;负责实施人工增雨作业。
县水务局:负责旱情监测、预警工作;负责旱情收集、核查、汇总及报送;负责抗旱物资储备;负责干旱期间水利工程的安全运行、场镇供水工程的蓄水保水和供水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缺水场镇进行送水、打井、启用抗旱水源等抗旱措施,督促全县供水站编制供水计划;配合县应急管理局做好抗旱救灾及技术指导。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农作物干旱灾情监测,及时掌握并向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提供灾情信息;负责组织实施农业抗旱,推行节水灌溉和节水耕作措施,有效缓解农作物干旱损失;负责全县农村水利工程、机电提灌站的规划、建设、维护和保养工作,及时启动抗旱水源、机电提灌及移动抽水设备参与抗旱救灾工作。
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协助抗旱救灾工作;负责救灾物资储备和调度;负责收集旱情信息及报送工作。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县养路段车辆进行抗旱送水。
县综合执法局:负责组织县环卫所车辆进行抗旱送水。
县财政局:负责抗旱经费的预算、拨付和监督使用,确保抗旱救灾资金及时到位。
县住建局:负责有关场镇供水及管网检查与维修,组织县测绘队开展找水打井等相关工作。
县民政局:做好捐赠款物接收、管理和发放工作。
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干旱期间的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工作,检测水源水质,对新开辟水源进行消杀处理,防止灾后疾病发生和蔓延。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干旱期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县公安局:负责维护社会治安秩序,调解和处理各类水事矛盾纠纷;负责打击盗窃抗旱物资和破坏抗旱工程、设施的行为。
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组建应急抗旱队伍、参加抗旱送水工作。
县商务局:负责灾区主要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保障主要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
县融媒体中心:负责抗旱工作动态、旱情信息的报道,负责宣传节约用水和抗旱救灾信息工作。
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和县级相关单位按本预案要求,全力做好特大干旱、严重干旱、中度干旱期间的应急帮扶和送水等相关工作。
各乡镇(街道)和县级有关部门、供水管理单位均应建立健全抗旱领导机构和抗旱应急队伍,明确责任人,构建条块结合、分级负责的防旱抗旱指挥体系和工作机制。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抗旱水源和设施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抗旱水源、破坏抗旱设施的行为进行制止和检举。
五、场镇抗旱
5.1 场镇抗旱队伍组织。
场镇抗旱救灾工作按照“自救为主、外援为辅”的原则,各乡镇(街道)组建抗旱应急队伍,主动开展场镇应急抗旱救灾工作。
县防汛抗旱指挥部以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养路一段、县养路二段、县环卫所为重点,组建场镇抗旱应急送水队伍,主要对严重缺水的场镇开展应急送水工作。
县水务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为主体,分别组建专业抗旱应急服务队,深入抗旱一线,主要对场镇应急供水提供工程技术指导。县级有关责任单位分别对场镇进行帮扶,帮助受旱缺水场镇开辟水源,组织抗旱救灾,根据需要组织抗旱应急送水。
县级各部门组建的应急帮扶抗旱队伍,要建立花名册,确定责任人、召集方式和联系电话,在接到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抗旱指令后,第一时间赶赴受旱乡镇(街道)指导抗旱救灾工作。
5.2 场镇抗旱物资储备。
场镇抗旱物资实行分级分部门储备,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立足于“防大旱、抗大旱、抗大灾”储备物资,物资调用本着“轻重缓急、先主后次”的原则,由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调度。承担对口帮扶任务的县级有关部门应储备送水工具、发电机、输水管线、移动抽水设备、油料等抗旱物资,保障场镇抗旱救灾工作需要。
5.3 场镇抗旱应急送水。
干旱期间,受旱场镇供水水源枯竭,通过各种自救措施无法保证场镇及城乡居民基本饮水时,各乡镇(街道)应及时测算出每日最低保证用水量,并立即上报,请求应急送水。
特大干旱期间,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协助乡镇(街道)寻找新开辟水源点,在新开辟水源无法保证场镇供水时,县政府将及时向市防汛抗旱指挥部请求应急送水。
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根据受旱乡镇(街道)请求,责令对口应急帮扶单位立即开展应急送水,并寻找水源等抗旱措施。受旱场镇缺水极度严重,仅靠县级对口应急帮扶单位应急供水难以保证最低安全用水时,由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根据请求,立即组织抗旱应急队伍送水。
5.4 场镇抗旱应急提水。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指导全县机电提灌站维修和保养,保障提灌设施设备正常使用。在有条件的地方会同当地政府临时修建机电提灌站,有效缓解旱情。
根据旱情发展趋势,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组织县级抗旱应急队伍深入受旱场镇,组织乡镇(街道)修建应急供水设施,打井取水,尽力缓解旱情。
5.5 安全、电力、消防保障。
县公安局负责抗旱期间安全保卫和纠纷处置,维护受旱场镇社会治安秩序。
国网宣汉县供电公司、国网达州市蒲城供电公司负责抗旱期间受旱场镇的电力保障,优先保证指挥机关、供水单位和临时提水泵站的用电。
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处理因高温干旱引发的火灾,迅速扑救。
5.6 医疗卫生保障。
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干旱期间应急医疗队伍的组建、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防止疫病蔓延。负责供水水质检测,并对新开辟的水源进行消杀处理。
5.7 信息报送。
干旱期间,受旱乡镇(街道)抗旱工作实行旬报制,每月5日、15日、25日向县水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民政局报送旱情和工作开展情况。
县气象局发布Ⅱ级以上(含Ⅱ级)干旱信息预警后,各乡镇(街道)实行日报告制度,每日16时前向县委、县政府、县水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民政局报最新旱情和工作开展情况。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根据旱情信息,提出抗旱措施,由县委、县政府决策。
抗旱救灾是每个单位和个人应尽的义务。一旦发生旱情,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严肃工作纪律,顾全大局,全力参与,自觉服从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调度和指挥,将旱灾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附件:1. 宣汉县场镇抗旱情况分类汇总表
2. 宣汉县临河场镇一览表
3. 宣汉县临水库场镇一览表
4. 宣汉县缺水场镇情况统计表
5. 宣汉县县级单位对口帮扶抗旱一览表
附件1
宣汉县场镇抗旱情况分类汇总表
场镇总数 (个) | 临河场镇数量 (个) | 临水库场镇数量 (个) | 无河场镇数量(个) | 专业抗旱服务组织(个) | 发生干旱时缺水场镇(个) | |||
小计 | 干旱严重缺水场镇 | 干旱轻度缺水场镇 | 干旱一般缺水场镇 | |||||
37 | 30 | 24 | 7 | 2 | 11 | 3 | 6 | 2 |
附件2
宣汉县临河场镇一览表
序号 | 场镇名称 | 河流名称 | 序号 | 场镇名称 | 河流名称 |
1 | 南坝镇 | 前河 | 16 | 黄金镇 | 中河 |
2 | 茶河镇 | 前河 | 17 | 厂溪镇 | 中河 |
3 | 五宝镇 | 前河 | 18 | 新华镇 | 中河 |
4 | 下八镇 | 前河 | 19 | 石铁乡 | 中河 |
5 | 上峡镇 | 前河 | 20 | 清溪镇 | 后河 |
6 | 土黄镇 | 前河 | 21 | 普光镇 | 后河 |
7 | 华景镇 | 前河 | 22 | 毛坝镇 | 后河 |
8 | 樊哙镇 | 前河 | 23 | 胡家镇 | 后河 |
9 | 塔河镇 | 前河 | 24 | 东乡街道 | 州河 |
10 | 白马镇 | 前河 | 25 | 蒲江街道 | 州河 |
11 | 芭蕉镇 | 前河 | 26 | 君塘镇 | 州河 |
12 | 渡口土家族乡 | 前河 | 27 | 天生镇 | 新宁河 |
13 | 三墩土家族乡 | 前河 | 28 | 马渡关镇 | 长滩河 |
14 | 龙泉土家族乡 | 前河 | 29 | 黄石乡 | 前河 |
15 | 漆树土家族乡 | 前河 | 30 | 柏树镇 | 新宁河 |
附件3
宣汉县临水库场镇一览表
序号 | 场镇名称 | 水库名称 | 库容 (万立方米) | 序号 | 场镇名称 | 水库名称 | 库容 (万立方米) |
1 | 峰城镇 | 张家湾水库 | 12.9 | 13 | 君塘镇 | 明月水库 | 236 |
2 | 茶河镇 | 天灌丘水库 | 10.5 | 14 | 老君乡 | 余家湾水库 | 28.6 |
3 | 天生镇 | 曹家沟水库 | 36.5 | 15 | 黄石乡 | 邓家湾水库 | 14.1 |
4 | 东乡街道 | 江口湖水库 | 474 | 16 | 庙安镇 | 范家营水库 | 10.1 |
5 | 蒲江街道 | 江口湖水库 | 474 | 17 | 下八镇 | 四合头水库 | 13.1 |
6 | 普光镇 | 后头湾水库 | 31.2 | 18 | 上峡镇 | 忠心水库 | 1255 |
7 | 柏树镇 | 九军坪水库 | 93 | 19 | 三墩土家族乡 | 龙洞湾水库 | 102 |
8 | 南坝镇 | 团结水库 | 10.1 | 20 | 红峰镇 | 红峰水库 | 12.5 |
9 | 土黄镇 | 云顶水库 | 47.8 | 21 | 毛坝镇 | 长征水库 | 91 |
10 | 华景镇 | 大儿湾水库 | 12.5 | 22 | 大成镇 | 观音岩水库 | 148 |
11 | 新华镇 | 刘家坪水库 | 88 | 23 | 胡家镇 | 河塘水库 | 10.6 |
12 | 黄金镇 | 刘家沟水库 | 15.8 | 24 | 清溪镇 | 阴洞岩水库 | 33 |
附件4
宣汉县缺水场镇情况统计表
序号 | 场镇名称 | 场镇人口(万人) | 现供水水源点 | 缺水类别 | 一次干旱过程自给供水保障天数 | 备用水源地点 |
1 | ○马渡关镇 | 0.8 | 欧家营山泉水 | 遇旱缺水 | 30 | 堰滩河 |
2 | ○桃花镇 | 0.35 | 莲池沟提水 | 遇旱缺水 | 30 | 茶树湾山坪塘 |
3 | ○庙安镇 | 0.35 | 杨家沟附近水塘 | 遇旱缺水 | 30 | 范家营水库 |
4 | △峰城镇 | 1.8 | 青岩子水库 | 遇旱缺水 | 50 | 观山坪水库 |
5 | △塔河镇 | 0.51 | 万猪厂河沟 | 遇旱缺水 | 50 | 曹家湾水库 |
6 | △茶河镇 | 0.56 | 黑溪河堤水 | 遇旱缺水 | 50 | 泉水沟水库 |
7 | △老君乡 | 0.26 | 余家湾水库引水 | 遇旱缺水 | 50 | 余家湾水库 |
8 | △南坪镇 | 0.34 | 周树湾提水 | 遇旱缺水 | 50 | 杨河湾引水 |
9 | △漆树土家族乡 | 0.12 | 长城坝河沟取水 | 遇旱缺水 | 50 | 松树沟河沟取水 |
10 | ▲君塘镇 | 0.59 | 明月水库引水 | 遇旱缺水 | 80 | 羊儿沟水库 |
11 | ▲下八镇 | 1.2 | 黄泥村滑石板 | 遇旱缺水 | 80 | 前河堤水 |
(说明:“○”严重缺水场镇,“△”中度缺水场镇,“▲”一般缺水场镇)
附件5
宣汉县县级单位对口帮扶抗旱一览表
序号 | 对口帮扶组长单位 | 帮扶乡镇 | 对口帮扶部门 | 序号 | 对口帮扶组长单位 | 帮扶乡镇 | 对口帮扶部门 |
1 | 县委办 | 毛坝镇 | 县委办 | 22 | 县委组织部 | 石铁乡 | 县委组织部 |
2 | 胡家镇 | 县委政法委 | 23 | 黄金镇 | 县自然资源局 | ||
3 | 马渡关镇 | 县教育科技局 | 24 | 普光镇 | 普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 ||
4 | 清溪镇 |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5 | 厂溪镇 | 县人武部 | ||
5 | 上峡镇 | 县发改局 | 26 | 新华镇 | 县供销社 | ||
6 | 县人 大办 | 庙安镇 | 县人大办 | 27 | 县应急管理局 | 老君乡 | 县应急管理局 |
7 | 柏树镇 | 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28 | 茶河镇 | 县公安局 | ||
8 | 白马镇 | 县商务局 | 29 | 五宝镇 | 县检察院 | ||
9 | 天生镇 | 县委统战部 | 30 | 南坝镇 | 县住建局 | ||
10 | 东乡街道 | 县水务局 | 31 | 华景镇 | 县卫生健康局 | ||
11 | 蒲江街道 | 县综合执法局 | 32 | 县农业农村局 | 龙泉土家族乡 | 县农业农村局 | |
12 | 县政 府办 | 南坪镇 | 县政府办 | 33 | 渡口土家族乡 | 巴山大峡谷景区管委会 | |
13 | 桃花镇 | 县经信局 | 34 | 土黄镇 | 县法院 | ||
14 | 峰城镇 | 县审计局 | 35 | 漆树土家族乡 | 县司法局 | ||
15 | 下八镇 | 县税务局 | 36 | 三墩土家族乡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16 | 黄石乡 | 县文化和体育旅游局 | 37 | 樊哙镇 | 县交通运输局 | ||
17 | 县政 协办 | 芭蕉镇 | 县政协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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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大成镇 | 县委宣传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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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塔河镇 | 县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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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红峰镇 | 县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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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君塘镇 | 县消防救援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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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宣汉县2022年防洪预案》《宣汉县2022年城区防洪预案》《宣汉县2022年抗旱预案》 《宣汉县2022年场镇抗旱预案》的文件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