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镇
来源:黄金镇
发布日期:2023-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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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机关职能

  镇党政机构具有党委和政府两种职能,党委领导政府工作,主要是政治思想和方针政策的领导,干部的选拔,考核和监督,经济和行政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决策。镇政府是基层国家行政机关,行使本行政区的行政职能。

  二、机构设置

  ()党政工作办公室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努力提高政治思想和理论水平,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2、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参谋作用、助手作用、提供信息作用、协调组织作用,为党委、政府献计献策。3、严格按照公文处理办法,及时做好文件的收发、登记、拟办、承办、催办、传阅、清退、立卷归档等工作。4、保守秘密,认真做好各种会议的会务安排,负责记录、整理和保存各种会议资料。5、协调领导与领导、领导与部门、部门与部门之间的关系,督促检查各部门的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向有关领导和部门反馈信息。6、认真做好考勤、车辆、食堂等后勤管理工作,认真开展政务公开,做好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

  ()经济发展办公室

  (1)负责拟订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和乡村发展规划,协调民营经济发展;承担重点项目开发、招商引资和扶贫开发工作。(2)负责经济信息工作,培育农村经济合作组织,提供经济信息服务;负责审计、社会经济指标统计、劳务输出管理、科技普及等工作。(3)指导农村经济发展,负责农业和农村经济、产业结构调整、农业产业化发展等方面的工作,扶持和发展特色经济、优势产业;培育农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4)负责安全生产监督、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环境保护、保护耕地等工作;负责农村土地承包、农村集体资产、农民负担的监督、审计和管理;调解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及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指导;协同有关部门搞好农村市场监管,按规定权限负责或协助上级主管部门抓好农田水利、乡村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指导和协调村级公路建设、养护、管理等工作;(5)负责民政、教育、卫生、文化、广播影视、体育、社会救济、残疾人事业、老龄、社会保障等工作。(6)负责编制、实施村镇建设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负责组织协调、监督管理村镇环境整治工作;(7)负责辖区内规划、建设手续的受理、审查、审批(转报)工作。(8)协调有关部门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优质服务;负责协调农业服务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的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社会事务办公室、

  (1)主要负责村民自治、社会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等日常工作;(2)负责农村土地承包、农民负担监督管理;(3)做好扶贫、医疗救助及残疾人工作;(4)做好社会保障、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精神文明建设管理工作;(5)完成乡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综合执法办

  行政执法、安全生产、自然灾害、防灾减灾、防汛抗旱、森林防灭火等工作。

  (五)财政所

  财务管理、预算、年报编制等工作。

  (六)党建办

  主要负责机构编制、人事、统战、民宗、关工委等工作。

  (七)便民服务中心

  民政、计生、劳动保障、医疗保障、残疾人保障。

  (八)农民工服务中心

  农民工输出、培训、维权、回引及返乡创业、三小企业备案等工作。

  (九)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农业农村、水利、畜牧、建房审批等工作。

  (十)村镇综合建设服务中心

  综合建设服务、园林绿化、公共设施建设服务和维护等工作。

  三、办公地址:黄金镇迎凤街50号

  四、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夏季14:30-18:00)

  五、联系方式:0818-5679901

  六、负责人姓名:马淞铃    党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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