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光镇
来源:普光镇
发布日期:2024-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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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机关职能

  (1)全面贯彻执行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加强对农业和农村工作的领导;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2)研究制定全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3)抓好自身和所属党组织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4)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大力发展农业、非公有制经济和第三产业,不断发展镇域经济;(5)抓好全镇精神文明和民主法制建设;(6)抓好武装部、妇联、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工作;(7)抓好社会事业和镇村基础设施建设;(8)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依法治理办公室)

  1.负责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公文运转,会议会务,文书档案、保密机要、国有资产、印章、绩效管理,政务公开等工作;2.负责综合协调、督察督办、群众接待等日常事务和后勤保障工作;3.承担人大、人民武装的日常工作;4.完成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二、依法治理办公室1.负责组织实施全面依法治县年度工作部署及落实推进本地法治建设各项任务;2.拟订乡镇依法治理年度工作计划、报告、总结,落实各级依法治理的督办工作;3.负责依法治理信息的收集、整理、加工、反馈等日常事务工作;4.指导村(社区)依法治理工作;5.完成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党建办公室

  1.主要负责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指导党组织的设置和调整;2.负责组织宣传、纪检监察、统一战线、民族宗教、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关心下一代等工作;3.承担工青妇等群团工作;负责党组织的政治思想、精神文明及作风建设和党务公开等工作;4.负责党代会的组织工作,指导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5.负责党员教育、管理、培训、培养和发展工作,督促基层党组织加强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6.负责党内统计、组织关系转接和党费收缴、管理等工作;7.完成镇党委和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综合执法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

  1.负责统一组织和统筹协调指挥基层站所、县级部门派出执法力量,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权相关的行政强制措施权和监督检查权;2.完成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经济发展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统计工作站、经济商务办)

  1.负责营造经济发展环境,促进民营经济、特色产业、各类协会、农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经济组织融合发展;2.负责区域经济发展、投资促进、供销合作经济、扶贫开发、乡村旅游等工作;3.负责农村市场流通、监管工作;4.负责商贸和社会经济统计工作,协助自然资源保护、城乡统筹发展规划等工作;5.完成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二、乡村振兴办公室1.负责编制乡村振兴战略产业发展、生态宜居、乡风文明、乡村治理项目建设专项规划并制定工作方案;2.负责统筹协调、组织实施、推进落实、督查督办乡村振兴的有关工作;3.统筹并指导农村公益事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推广农业技术、调整产业结构、农村土地流转承包和农村经营管理等工作;4.完成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三、统计工作站1.负责按统计制度和标准,收集、整理、公布、管理统计资料,建立健全统计台账,核实本辖区统计调查对象情况,对本辖区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监督和数据应用管理;2.完成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社会事务办公室

  1.负责基层政权和区划地名业务(基层政权、区划地名)和民主法制工作;2.负责社会事务和儿童保障工作,包括收养登记、社会组织管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3.负责国有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管理工作;4.完成镇党委和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六)财政所

  1.主要负责编制并执行乡镇本级预算,向乡镇人大报告财政预决算;2.负责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3.管理和监督乡镇(街道)各项收支,落实国家的惠农、支农政策;4.负责专项资金的监督和绩效管理;5.负责镇国有资产管理、财务公开等工作;6.指导镇人民政府所属预算单位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7.完成镇党委和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七)城乡基层治理办公室

  1.负责贯彻落实城乡基层治理的重大决策部署,拟订乡镇城乡基层治理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2.加强重大政策研究,提出解决乡镇城乡基层治理体制性障碍、机制性梗阻的措施办法;3.协调需要多个地方、部门(单位)联动解决的问题,组织开展乡镇城乡基层治理工作落实情况专项检查,总结提炼乡镇城乡基层治理经验做法和宣传表扬先进典型;4.指导村(社区)城乡基层治理工作;5.完成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1.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网格化服务管理、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特殊人群管控、邪教防范、基层平安创建、寄递物流监管等工作的推进落实和督促指导;2.完成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八)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事务站)

  1.负责便民服务相关工作;2.做好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九)农民工服务中心

  1.负责农民工就业创业政策宣传和咨询服务,劳务品牌培训、就业创业培训等职业技能培训,建立农民工返乡创业优秀人才数据库、农民工担任村社区干部人才数据库;2.负责公益性岗位人员审核、上报,公益性岗位补贴资金的发放和监管,农民工就业岗位信息发布、组织招聘会,建立农民工台账;3.做好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产业发展中心

  1.负责乡村综合建设服务、环境卫生治理、园林绿化等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服务的维护;2.负责产业发展规划的编制实施、产业科技推广运用等工作,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负责特色产业发展的日常工作;3.负责农房建设的质量监管、建筑安全,加强风貌管控等;4.做好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1.负责畜牧领域各项工作(含畜牧环保);2.负责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3.负责宅基地管理审批工作;4.负责农业技术推广,农业保险(种植),试点示范,秸秆综合利用;5.负责植物保护,测土配方,农药减量,农业面源污染,土地纠纷调解,乡村生产道、机耕道规划;6.负责农产品质量检测,专合社、家庭农场、养殖场与之相关的资料完善、归档和上报工作;7.负责水利领域相关工作(含水利环保);8.做好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办公地址:普光镇庙河街58号

  四、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夏季14:30-18:00)

  五、联系方式:0818-5618020

  六、负责人姓名:陈大双   党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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