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关职能
(1)全面贯彻执行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加强对农业和农村工作的领导;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
(2)研究制定全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3)抓好自身和所属党组织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
(4)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大力发展农业、非公有制经济和第三产业,不断发展乡域经济。
(5)抓好全乡精神文明和民主法治建设。
(6)抓好武装部、妇联、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工作。
(7)抓好社会事业和镇村基础设施建设。
(8)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处理日常事务、起草综合性文稿和规范性文件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信息、调研、保密、机要、档案、政务公开、会务、印章管理、接待、后勤保障等工作; 负责目标任务的督查落实考核;组织制定和监督实施机关各项规章制度;负责人大、人民武装相关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党的基层政治建设、思想建设、 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工作;指导党组织的设置和调整,负责干部人事(含派驻机构)、人才、机构编制、 关心下一代、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党员教育管理、党内统计、 党务公开、驻村帮扶等工作;负责党代会的组织工作,指导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及反腐败工作; 负责宣传思想文化(意识形态)、统一战线( 民族宗教)等工作;负责综合协调政协委员联络工作;承担工青妇等群团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财政所。负责编制并执行本级预算,向镇人大报告财政预决算;负责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和监督镇各项收支, 落实国家的惠农、支农政策;负责专项资金的监督和绩效管理; 负责镇国有资产管理、财务公开等工作;指导镇人民政府所属预 算单位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指导监督村(社区)财务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营造经济发展环境,促进民营 经济、集体经济、特色产业、各类商(协)会、农村专业合作社、 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经济组织融合发展;负责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管理等相关工作;负责区域经济发展、投资促进、供销合作 经济、乡村旅游等工作;负责农村市场流通、监管工作;协助自然资源保护、城乡统筹发展规划等工作;负责重大项目建设、固定资产投资等工作;负责服务“三农”发展,促进人民增收;负责 编制乡村振兴战略产业发展、生态宜居、乡风文明、乡村治理项目建设专项规划;负责统筹协调、组织实施城乡融合发展和乡村振兴的有关工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统筹并指导农村公益 事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产业结构调整、农村土地流转承包和农村经营管理等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对镇、村(社区)两级财政财务收支、内部控制和有关经济活 动以及所属村(社区)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等进行审计, 为基层治理提供审计服务;负责按统计制度和标准,收集、整理、 公布、管理统计资料,建立健全统计台账,核实本辖区统计调查对象情况,对本辖区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监督和数据应用管理;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制定社会公共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民政、教育、科技、文化体育旅游、卫生健康、 退役军人服务、未成年人保护、老龄、农民工服务、残疾人服务、 医疗保障、社会保障、救济救助等社会公共事务行政管理工作; 负责城乡社区建设管理、绿化美化、市政基础设施及农村公路养 护等管理工作;负责新行业、新业态等领域管理和服务;负责宅基地审批,对辖区内老旧社区用房的改造、建设、提档升级提出计划和方案;负责辖区河道治理、水质监测、林业保护等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生态文明建设和辖区饮用水源安全保护,依法开展污染防治工作;负责行使法定和赋权明确的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行政确认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六)综合执法与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统一组织和统筹协调指挥基层站所、县级部门派驻执法力量和基层执法力量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完善执法保障机制,开展执法督办考核;负责行使法定和赋权明确的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权;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负责辖区内农村住房、自建房等安全监管;按照管理权限承担辖区环境卫生监管工作;负责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应急响应和突发公共安全事件预警机制;负责安全生产、防汛抗旱、森林防灭火、防灾减灾救灾、公共卫生、 食品药品农产品、交通运输等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以及环境污染类等突发事件的应对和应急救援工作;负责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队伍;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演练等工作;负责辖区内的安全隐患排查、督促整改和应急抢险救援处置等工作,配合调查处理安全生产事故,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负责区域内消防工作,宣传和执行消防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组织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整改消防隐患;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七)社会治理办公室。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社会治安 防控体系建设;负责推进网格化服务管理和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负责特殊人群管控和邪教防范;负责基层平安建设;负责宣传和推进“见义勇为”工作,依法维护社会稳定;负责人民信访工作和 人民建议征集工作;指导村(社区)基层治理和基层政权建设等工作;负责村(居)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规模调整的申报工 作和民主法制建设,指导村(居) 民委员会依法进行换届选举; 负责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和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建设工作,推进政务公开;指导村(居)民委员会、业委会建设,推动社会工作和志 愿服务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志愿服务,健全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体 系;负责组织实施全面依法治理工作,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指导村(社区)依法治理工作;负责监督指导本镇行政执法、法制审核等相关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八)便民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集中便民服务工作,负责承担涉及民政救助、卫生健康、社会保障、医疗保障、农民工服务、残疾 人保障等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政务服务、公共服务、行政审批服务 事项;负责双拥和退役军人服务等工作;负责辖区文化体育旅游 资源开发、利用、管理、保护等工作,组织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 活动和宣传教育活动;指导村(社区)文化室管理;负责新时代 文明实践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相关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九)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农业、农机、农技、水产、畜牧等先进技术 的推广服务工作;做好农业生产的全过程、系列化服务;负责农 作物病虫害和农业灾害的监测、预报、防治和处置;负责农业统计工作;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惠农政策;负责辖区内设施农业用地的审批服务、备案及日常巡查;参与乡村机耕道和农村机电提灌 站的规划和建设;负责辖区内耕地保护工作;负责高标准农田建 后管护和耕地质量提升工作;承担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负责畜禽品种改良、标准化生产、污染排查、粪污资源化利用、种草养 畜等技术指导和服务工作;负责辖区内动植物防疫宣传、动植物 疫病防治、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检疫,协助做好动植物疫情调查、 监测和报告,强制免疫和调运流通、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动物诊疗活动、种养殖生产安全等工作;负责农村能源建设及农村厕 所革命的相关工作;承担农畜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服务工作;承担农村建房有关事务性工作;负责农村小型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指 导、协助监督和日常运行管理维护;负责水资源节约保护和防汛抗旱技术服务;协助开展农业、水务等领域行政执法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相关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协助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等工作;负责村镇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的建设、维护等事务性工作;负责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负责特色小镇、传统村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 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等特色村镇、特色建筑的建档、保护;负责农村住房建设、危房改造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相关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协助制定并组织实施产业发展规划等工作,负责产业科技的推广运用,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负责特色产业 发展的日常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相关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办公地址:土黄镇长乐街77号
四、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夏季14:30-18:00)
五、联系方式:0818-5761218
六、负责人姓名:牟春波 党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