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关职能
(1)全面贯彻执行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加强对农业和农村工作的领导;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2)研究制定全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3)抓好自身和所属党组织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4)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大力发展农业、非公有制经济和第三产业,不断发展乡域经济;(5)抓好全乡精神文明和民主法制建设;(6)抓好武装部、妇联、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工作;(7)抓好社会事业和镇村基础设施建设;(8)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党政工作办公室
负责办公室日常事务,各项会议的筹备、办公楼清扫保洁、来客接待,负责各种文件、信息、材料的收发、起草、上报等工作。
(二)村镇规划建设综合服务中心
负责村镇房屋规划建设与管理,收取场镇配套费,搞好场镇基础设施、市政设施建设与管理,化解村镇建设矛盾纠纷工作。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
(1)主要负责营造经济发展环境、促进民营经济、特色产业、各类协会、农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经济组合融合发展。(2)负责区域经济发展、投资促进、供销合作经济、扶贫开发、乡村旅游等工作。(3)负责农村市场流通、监管工作。(4)负责商贸和社会经济统计工作,协助自然资源保护、城乡统筹发展规划等工作。(5)负责编制乡村振兴战略产业发展生态宜居、乡风文明、乡村治理项目建设专项规划并制定工作方案。(6)负责统筹协调、组织实施、推进落实、督查督办乡村振兴的有关工作。(7)统筹并指导农村公益事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推广农业及时、调整产业结构、农村土地流转承包和农村经营管理等工作。(8)负责按统计制度和标准,收集、整理、公布、管理统计资料,建立健全统计台账,核实本辖区统计调查对象情况,对本辖区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监督和数据应用管理等。
(四)社会事务办公室
1.主要负责村民自治、社会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等日常工作;2.做好扶贫、医疗救助及残疾人工作;3.做好社会保障、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精神文明建设管理工作;4.完成乡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党建办公室
1.负责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指导党组织的设置和调整。2.负责组织宣传、纪检监察、统一战线、民族宗教、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关心下一代等工作。3.负责党组织的政治思想、精神文明及作风建设和党务公开等工作。4.负责负责党代会的组织工作,指导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负责党员教育、管理、培训、培养和发展工作,督促基层党组织加强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5.负责党内统计、组织关系转接和党费收缴、管理等工作。6.完成镇党委和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综合执法办公室
主要负责统一组织和统筹协调指挥基层站所、县级部门派出执法力量,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权相关的行政强制措施权和监督检查权,完成镇党委和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财政所
1.主要负责编制并执行镇本级预算,向镇人大报告财政预决算;负责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2.管理和监督镇各项收支,落实国家的惠农、支农政策;负责专项资金的监督和绩效管理。3.负责镇国有资产管理、财务公开等工作。4.指导乡镇人民政府所属预算单位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完成镇党委和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八)城乡基层治理办公室
1.负责贯彻落实城乡基层治理的重大决策部署,拟订镇城乡基层治理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2.加强重大政策研究,提出解决城乡基层治理体制性障碍、机制性梗阻的措施办法;协调需要多个地方、部门(单位)联动解决的问题,组织开展城乡基层治理工作落实情况专项检查,总结提炼镇城乡基层治理经验做法和宣传表扬先进典型。3.指导村(社区)城乡基层治理工作;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网格化服务管理、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特殊人群管控、邪教防范、基层平安创建、寄递物流监管等工作的推进落实和督促指导。4.完成镇党委和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九)应急管理办公室
1.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负责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2.负责地质灾害防治、防汛抗旱、森林防灭火等应急工作。3.负责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4.负责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应急故援。5.负责应急管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6.负责应急管理纵向、横向联系,确保应急信息畅通。7.完成镇党委和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十)生态环境办公室
1.负责生态文明、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等工作,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2。负责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监管、检查及相关问题的发现、上报等工作。3.配合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做好环境监管执法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参与并协助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处理突发环境事件,保障环境安全。4.承担本级河长制日常工作。5.完成镇党委和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十一)便民服务中心
1.负责组织实施集中便民服务工作,承担涉及民政救助、卫生计生、劳动保障、医疗保障、残疾人保障等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政务服务、公共服务、行政审批服务事项。2.组织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和宣传教育活动。3.负责便民服务的综合协调工作,承接其他派驻人员的日常管理。4.承担拥军优属和退役军人政策宣传、教育培训、就业创业和信息收集管理等工作。5.完成镇和上级相关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十二)农民工服务中心
主要承担农民工输出、培训、维权、回引及返乡创业就业服务等工作。
(十三)农业服务中心
1.负责农业新技术和新品种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技术培训。2.负责农作物病虫害和农业灾害的监测、预报防治和处置。3.负责组织农业专业技术服务体系建设和信息化建设;负责组织指导农业机械作业、抢险救灾、机具维修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应用先进适用的农机新技术、新机具,负责农机安全检查和事故的预防、报告及处理;参与乡村机耕道的规划和建设;负责小型水利工程及病害水库的整治;负责水资源管理和防汛抗旱技术服务、水土保持等工作。4.负责农村水利新技术示范推广、技术咨询等相关社会服务工作;协助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开展农作物种子、农药、肥料等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畜牧业发展规划、计划的组织实施,畜品种改良、良种畜禽繁育、标准化生产、种草养、现代查牧业生产方式的建立。5.依法组织实施动物防疫和强制性免疫工作;负责动物疫情和疫病的调查、监测、预报、防治和处置工作负责畜牧业生产先进技术的推广和畜禽新品种的引进、试验、示范等工作;接受县级行业主管部门的委托承担动物和动物产品的检疫、兽药和饲料等养殖投入品的监管。6.完成镇和上级相关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十四)产业发展中心
1.主要承担产业发展规划的编制实施、产业科技的推广运用,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负责特色产业发展的日常工作。2.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相关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办公地址:胡家镇小垭街3号
四、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夏季14:30-18:00)
五、联系方式:0818-5821898
六、负责人姓名:覃航 党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