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关职能
(一)负责制定信访问题排查化解、风险评估等制度并组织实施,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
(二)负责向县委、县政府反映来信来访及网上信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研判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完善政策、解决问题的建议。
(三)负责处理县内外群众、境外人士、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县委、县政府及领导同志的来信,接待来访。
(四)负责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领导交办信访事项,向县级各部门(单位)、各乡镇转办、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
(五)负责协调责任单位处理群众到市赴省进京和到县委、县政府的集体上访和到非接待场所信访有关人员工作,综合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
(六)督促检查县级各部门(单位)、各乡镇信访工作开展和信访事项的处理,对在信访工作中推诿、敷衍、拖延、弄虚作假造成严重后果的,向相关责任机关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和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的建议。
(七)综合指导全县信访工作,总结推广各地、各部门信访工作经验。负责对全县信访干部进行信访业务培训。
(八)承担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县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日常工作。
(九)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党建办)。负责机关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宣传、统战、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财务等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学习培训和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等工作;承担局机关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保密、信息、应急、安全、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各类接待和对外协调等工作;负责机关绩效管理和信访业务统计工作;拟订信访业务绩效(目标)考核工作。
(二)督查督办股(复查复核股)。督促检查各地各部门对信访工作决策部署及政策法规的贯彻落实情况,组织实施信访督查制度,提出改进工作、完善政策或实施责任追究的建议,推动县级部门(单位)和乡镇办理重要信访事项;负责领导批示、上级信访机构交办的重要信访事项和“三跨三分离”等重要信访案件的督查督办;负责信访工作的调查研究,协调指导全县信访事项的督查督办工作;承担县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具体工作和县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日常工作。
(三)办信股。负责签收、转送、交办、督办群众及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来信;负责承担人民网网民给省委书记、省长留言、“省长信箱”和“市长热线”、“市长信箱”的办理、反馈;承办省、市信访局交办群众来信和网络投诉信访事项的办理;承担网上信访、信访信息化建设及相关业务工作培训,指导全县办信、网上信访工作和信访信息系统建设运行维护;汇总、分析群众各类渠道来信信息,反映重要信访信息,通报群众来信情况。
(四)接访股。负责处理群众到县委、县政府的来访信访事项,综合分析来访情况,反映重要信息,提出工作建议;承办国家、省、市信访局转办、交办的群众来访信访事项和县级领导接访事项;指导县群众接待中心作好群众到县委、县政府的上访接访工作;负责来访信访案件的材料归卷督查督办等工作。
(五)宣汉县群众接待中心。负责接待人民群众来访;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的重要上访问题;处理群众集体到县委、县政府上访及异常、突发上访事件;检查指导全县各乡镇、各部门的上访接待工作;汇编、报送上访信息。
三、办公地址:宣汉县东乡街道衙墙街1号
四、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夏季14:30-18:00)
五、联系方式:0818-5223101
六、负责人姓名:张光荣 党组书记、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