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商务局
来源:县商务局
发布日期:2024-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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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机关职能

(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国内外贸易、外商投资和国际经济合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县国内外贸易、外商投资和对外经济合作的规章和实施细则,制定全县商务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县服务业发展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协调工作。拟订促进商贸流通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推进流通体制改革和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商贸服务业、社区商业、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等流通方式的发展。

(三)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物流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订全县物流产业的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全县对内外开放、经济合作、招商引资、投资促进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组织、协调全县区域经济合作工作。

(五)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有关电子商务发展的方针政策,拟订全县电子商务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规划全县商务系统电子政务、公共商务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并组织实施。

(六)拟订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措施,编制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拟订城市商业网点规划,负责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城乡市场一体化发展。

(七)负责商务领域诚信体系建设。负责对拍卖、典当、民爆仓储、报废汽车、二手车交易等特殊行业的监督管理工作。

(八)负责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并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

(九)拟订促进转变外贸增长方式的政策措施,指导对外贸易行业执行国家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办法和进出口管理商品、技术目录,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大宗进出口商品和出口加工区的业务工作。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

(十)负责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的工作,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牵头负责发展服务贸易的相关工作,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十一)拟订应对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合作的对策措施,加强与自由贸易区、港澳台地区的商贸合作,推进贸易和投资便利化,负责外国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常设驻宣商务代表机构的管理。

(十二)指导全县外商投资促进和管理工作,参与制定外商投资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统计分析全县外商投资情况,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十三)负责全县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执行对外经济合作政策,管理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和出境就业等工作,承担境外投资管理的责任,牵头负责外派劳务和赴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组织管理我县承担的国家对外援助任务工作,管理多双边对我县的无偿援助和赠款(不含财政合作项目下外国政府及国际金融组织对我县赠款)等发展合作业务工作。

(十四)管理我县赴境外举办的各种商品交易和经贸推介活动,指导监督管理以宣汉县名义在境内举办的各种商贸交易会、展览会、展销会等活动。

(十五)负责贸易促进、援外项目招标、有关会展活动等的具体工作。

(十六)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发改局的有关职责分工

(1)重要商品进出口管理。县发改局负责编制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的进出口总量计划;县商务局负责在县发改局确定的总量计划内组织实施。粮食、棉花和油料由县发改局会同县商务局在进出口总量计划内进行分配并协调相关政策。

(2)外商投资管理。县发改局会同县商务局等部门拟订上报《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的调整意见。县发改局按规定权限负责对外商投资项目进行核准,县商务局按规定权限对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合同、章程等进行核准。

(3)境外投资管理。县发改局按规定权限负责对境外投资项目进行审核,县商务局按照规定权限负责对国内企业在境外设立非金融企业进行审核。

(4)并购安全审查。县发改局和县商务局按照各自职责,分别配合国家、省、市发展改革部门和商务部门做好外国投资者并购县内企业安全审查的相关工作。

2、与县经济和信息化局的有关职责分工

县商务局对茧丝绸行业进行牵头管理协调,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对茧丝绸生产企业进行指导协调。

二、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党建办)。负责制定机关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综合协调、会议组织、公文处理、秘书事务、新闻宣传、政务信息、政务公开、政务督办、绩效考核、机要档案、保密、对外联络、车辆管理、接待、采购等机关日常事务工作;编制商务发展中长期规划和组织重大课题调研;承担局机关电子政务、政府网站及办公自动化管理工作;承担商务志编纂工作;承担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纪检监察、组织建设、机构编制、人事管理、教育培训、劳动保障等工作;负责县商务局离退休(职)人员的管理和服务;指导全县商务人才队伍建设;牵头办理县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工作;负责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法规股(信访股)。负责审查商务规范性文件;负责法制宣传培训和执法监督,指导全县商务系统依法行政;承办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组织听证及行政赔偿等事务;负责商务行政许可工作,制定公共服务事项办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受理并办理公共服务事项,负责行政效能建设;提出促进商务发展的财税、金融等政策建议,牵头拟定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监督管理各项商务发展专项资金;负责局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工作,指导监督直属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工作,组织内部审计;负责商务领域信访维稳、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市场建设股(统计股)。负责建立完善县内商贸市场规划体系,优化空间布局和市场结构;拟订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措施,编制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负责商业体系建设和社区商业发展,促进城乡市场一体化发展;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牵头负责农产品贸易,促进产销衔接;规范商贸流通领域投资市场准入程序,推进各类商品市场建设;参与指导期货市场的发展;规范零售企业促销行为;负责内资直销网点、非融资租赁、旧货流通、免税商店、拍卖、典当、民爆仓储、汽车(含二手车、报废车)等特殊行业的有关监管工作;负责内贸行业统计,分析商务经济运行状况;负责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对外经贸股(投资促进股)。拟订加快外贸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编制进出口商品中长期发展规划和一般货物进出口年度计划,承担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的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大宗进出口商品,管理进出口商品配额;建设外贸促进体系,组织指导赴境外各种经贸交易会、展览会、洽谈会等贸易促进活动;指导协调外贸信用体系建设和外贸运输业务;承担机电和高新技术产品贸易促进工作;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监督管理进口机电产品国际招标。负责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的监管;拟订促进加工贸易发展的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承接加工贸易转移,负责加工贸易统计、深加工结转等业务管理,依法对加工贸易企业进行监管,指导协调出口加工区的业务工作;拟订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发展规划,研究提出促进技术贸易和服务出口、服务外包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技术引进和出口工作,负责服务贸易促进和统计工作,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组织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经贸交流与合作;承担机关并指导商务系统外事联络工作,管理商务因公出国(境)事宜,承办重要商务外事活动;承担商务涉外宣传工作、贸易促进、援外项目招标等工作;负责全县外商投资促进工作,拟订外商投资促进中长期规划和利用外资、改善投资环境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牵头外资并购工作;建立引资项目库和资源库,跟踪促进重大外资项目;规范对外招商引资活动,协调组织跨区域大型投资促进和外资政策宣传,建立和完善多层次的投资促进工作网络体系,承担与境外投资促进机构及商会、协会的联系与交流;指导外商投资管理工作,研究外商投资现状及发展趋势,参与拟订全县利用外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外商投资统计;监督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指导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业务和增资工作,指导外商投资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牵头开展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执行对外经济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设计咨询等对外经济合作业务,指导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带动全县成套设备出口;执行公民出境就业管理政策,承担外派劳务和赴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管理全县承担的国家对外援助任务,负责多双边对我县无偿援助和赠款(不含财政合作项目下外国政府对我县的赠款);负责全县对内外开放、经济合作、招商引资、投资促进工作的统筹、协调工作;指导、组织、协调全县区域经济合作工作;负责全县组团参加国内国际会展工作,帮助企业开拓国内国际市场;指导监督管理在境内举办的商贸交易会、展览会和展销会等活动;负责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市场流通股(电商发展股)。负责建设完善县内商贸市场组织体系,促进市场主体和连锁经营等现代流通业的发展;拟定流通业发展政策措施,推进商贸流通中小企业发展、流通标准化和科技进步,促进商贸体系新业态发展;承担商贸服务业、流通领域节能降耗、再生资源回收等监管工作;负责建立完善全县贸易市场调控,推进商务诚信建设,参与组织打击商业欺诈工作;负责市场统计监测调控、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和商品价格信息,并进行市场预测、预警和信息发布,统筹商务领域消费促进工作,提出市场运行和调控政策建议;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机制;负责“菜篮子”、商品供应、茧丝绸流通等协调管理;完善市场秩序举报投诉服务网络建设,受理商务领域违法违规、扰乱市场秩序案件(线索)的举报受诉;指导商务商会、协会等社团组织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有关电子商务发展的方针政策,拟订全县电子商务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电子商务项目收集、储备、组织协调建设;组织开展电子商务调研、培训等工作,承办电子商务重大会议;牵头拟订推动企业信息化、运用电子商务开拓国内外市场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电子商务的运用和发展;推动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设,完善电子商务统计和评价体系;负责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物流产业股。负责全县物流产业发展工作,配合拟订促进快递物流发展的政策措施并配合实施;负责物流产业运行监测;承担物流先进技术、设施设备的推广工作;研究物流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促进全县物流产业发展的政策建议;负责建立和完善现代物流服务体系,促进冷链物流、城乡配送、电商物流发展;负责做好货运专线的运营管理工作,推动冷链物流、电商物流、国际物流、城乡配送发展;负责物流标准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设和物流数据统计、分析工作;配合推动快递物流发展;组织实施城乡共同配送等先进物流模式;负责物流市场及主体培育,牵头协调重大物流项目的招商引资工作;协调规范物流市场秩序;指导县物流协会工作;负责物流诚信体系建设;牵头负责物流产业对外交流和区域合作工作。

服务业发展办公室。制定全县服务业发展规划,负责制定服务业年度发展目标,并做好目标任务的分解落实工作;组织协调服务业发展的有关具体工作,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加快服务业发展的政策;研究并代县委、县政府拟订服务业发展的有关政策措施;分析全县服务业发展形势及热点、难点问题,并提出对策提议;研究解决服务业发展中的其他具体问题。牵头协调服务业行业管理部门的工作。承担县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承办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八)商贸物流办公室。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商贸物流园区(以下简称“园区”)各项规定和办法;2.负责编制园区发展规划;负责规划上报审批并组织实施;3.负责优化园区投资环境。依法对园区内土地进行开发和利用;4.组织园区申报评优创先和平台建设;组织园区内企业申报国家、省、市科技资助及有关科技计划项目;5.负责园区内水、电、路、气、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园区内投资项目的规划、选址、初设审查;组织相关部门对园区内建设项目进行招投标、质量监督、工程验收;负责督促和协调相关部门对园区内的土地征用、房屋征补工作;6.负责园区内招商引资项目的征集、储备、编制、发布工作;负责对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组织、论证、包装、宣传、推介工作;负责编制园区投资指南;参与全县重大招商引资活动;7.指导园区内企业的规范经营、安全生产治理工作;8.负责园区内企业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协调解决企业在建设、生产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为企业做好跟踪服务。负责协调企业的各种行政性审批工作。协调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解决园区建设和发展中的有关重大问题。

九)县对外贸易促进中心指导、协调全县对外贸易促进体系建设,壮大对外贸易市场主体;研究境外目标市场,协调指导赴境外各种经贸交易会、展览会、洽谈会等贸易促进活动,推进对外贸易发展方式转变;加快培育传统对外贸易竞争优势,指导对外贸易新业态发展;负责加工贸易指导、服务,协调出口加工区的业务工作;负责贸易便利化,指导对外贸易运输业务;负责对外贸易统计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办公地址:宣汉县蒲江街道多宝寺路97号

四、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8:00(夏季14:30-18:00)

五、联系方式:0818-5223035

六、负责人姓名:蔡锐  局党组书记;邹利  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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